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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供數動力 釋放用數活力——解讀《關於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

2024-10-10 22: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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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 題:激發供數動力 釋放用數活力——解讀《關於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

新華社記者 張曉潔、嚴賦憬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日前發佈,中央層面首次對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進行系統部署。其中有哪些新政策新舉措?如何推動落地實施?國家數據局有關負責人在國新辦1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作出解讀。

規範授權運營活動

公共數據規模體量大、數據質量好、價值潛能大、帶動作用強。意見著力激發供數動力,明確共享、開放、授權運營三種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提出鼓勵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

“對那些潛在價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數據,無法直接向社會開放,需要依託更加專業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開發成本,形成數據産品和服務供社會各方調用。授權運營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國家數據局副局長陳榮輝説。

當前,我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工作處於起步階段。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地,以及人社、氣象等部門單位紛紛展開探索,安徽、海南等地制定出臺授權運營的專項制度或專項政策,不少省份和地級市上線運營平臺或運營專區,在實踐中形成整體授權、分領域授權、依場景授權等多種模式。

清華大學計算社會科學與國家治理實驗室執行主任孟慶國表示,探索授權運營對於調動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充分挖掘數據價值、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總結經驗做法,從多方面作出制度安排。資源管理上,要求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制度,開展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授權實施上,要求將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納入重大事項決策範圍,明確授權條件、運營模式、退出機制等。

針對實踐中面臨的規則程序不夠明確、職責邊界不夠清晰、運營情況不夠透明等問題,意見對授權主體、運營機構、監管機制提出明確要求,包括建立授權運營情況披露機制、公開公共數據産品和服務能力清單等。

國家數據局局長劉烈宏介紹,國家數據局已起草完成《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規範》,兩個配套政策一週內將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建立健全價格形成機制

用數活力的充分釋放,離不開價格形成機制的建立健全。意見提出,指導推動用於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産品和服務有條件無償使用。用於産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經營性産品和服務,確需收費的,實行政府指導定價管理。

“建立健全價格形成機制,本質是要在堅持維護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正確處理公益性和市場化開發利用的關係,實現經濟和社會綜合效益的最大化。”陳榮輝表示,充分發揮價格政策的杠桿調節作用,引入市場化力量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形成更多更好的數據産品和服務,能更好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用數需求。

北京交通大學信息管理理論與技術國際研究中心教授張向宏介紹,在開發利用公共數據過程中,不少高價值的公共數據都是敏感數據,不能直接開放,需要引入專業運營機構,脫敏加工成數據産品和服務,這一過程會産生成本,也需要合理利潤。

對此,陳榮輝説,部分公共數據産品和服務收費,主要是在彌補成本的基礎上,支持運營機構等相關方按投入和貢獻取得合理的回報。這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探索、完善。

據了解,國家數據局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價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將出臺。

保障公共數據安全

公共數據資源中包含不少個人信息。針對廣受關注的數據安全問題,意見強調依法依規予以保密的公共數據不予開放,嚴格管控未依法依規公開的原始公共數據直接進入市場,嚴禁未經授權超範圍使用數據,並作出具體部署。

制度方面,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分類分級、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工作體系,開展公共數據利用的安全風險評估和應用業務規範性審查。技術方面,鼓勵開發數據模型、數據核驗、評價指數等多形式數據産品。此外,意見指出,提升數據匯聚關聯風險識別和管控水平。

“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程度越深,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就越要強化。”國家數據局數據資源司司長張望表示,國家數據局將支持數據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術創新和應用,從提高技術能力的角度讓“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

張向宏認為,隱私計算和區塊鏈等新興技術是當下保障公共數據安全可信流通的有效手段,應加大力度支持相關技術創新和應用,更好地解決數據利用中的安全問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