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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就《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2024-11-06 20:00 來源: 生態環境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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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態環境部發佈《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生態環境部環評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實施方案》發佈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從“十三五”開始,生態環境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實現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完成了階段性改革任務,為提高管理效能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2024年1月發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再次提出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的改革目標任務。在此背景下,生態環境部發佈《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主要包括“四大板塊”“十六方面”內容。

作為生態環境部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的首個改革文件,《實施方案》旨在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改革部署,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實現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助力建設美麗中國。

問:《實施方案》編制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答:《實施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遵循以下主要原則:一是堅持前瞻性與承接性相統一。立足於現有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基礎,承接以往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繼續深化細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緊抓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緊扣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強化多污染物與新污染物協同控制,立足當前、謀劃長遠。

二是堅持戰略性和操作性相兼顧。準確把握排污許可制度改革階段任務,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標準、政策體系,完善管理制度、基礎能力,謀劃未來五年甚至更長遠的發展路徑,增強宏觀性和指導性,突出核心和全面,體現針對性和約束力。

三是堅持系統性和突破性相結合。緊密結合國家和區域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堅持系統觀念,強化目標協同、任務協同、制度協同、監管協同,既全面統籌排污許可制自身改革內容,又推動解決改革進程的難點和瓶頸,更好服務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工作。

問:《實施方案》提出的改革工作目標有哪些?

答:《實施方案》錨定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改革目標,從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等方面,對標黨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改革任務,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落實核心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分階段改革工作目標。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許可管理,基本實現環境管理要素全覆蓋。制修訂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許可技術規範,完成全國火電、鋼鐵、水泥等行業生態環境統計與排污許可融合,推動固定污染源改革全聯動。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許可管控,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週期管理基本實現,排污許可制度效能有效發揮。

問:《實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點工作任務?

答:《實施方案》對標“全面”,聚焦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突出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進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研究提出以下四方面重點工作任務。

一是持續深化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聚焦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優化排污許可管理體系,強化排污許可事中事後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攻堅戰等方面,推動各環境要素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推動排污許可提質增效。

二是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聚焦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動多項環境管理制度在深度和廣度上進一步銜接融合,明確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自行監測、生態環境統計、環境保護稅等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路徑,積極探索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與排污許可制度銜接。

三是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聚焦三方責任,推動構建環境治理責任體系。從排污單位層面,推動排污單位構建基於排污許可證的環境管理制度;從管理部門層面,強化排污許可、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的聯合監管、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創新信息化監管方式;從社會公眾層面,通過推動環境守法和誠信信息共享機制,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保障公眾監督權利。

四是做好排污許可基礎保障建設。通過優化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加強組織保障等措施強化排污許可基礎保障建設,提升許可平臺規範化、智慧化、便捷化水平,為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做好保障。

問:如何推進落實《實施方案》?

答:為保障《實施方案》提出的改革工作任務落地見效,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從以下三個方面抓好落實。一是做好宣傳解讀。加強對各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和企業的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管理部門對排污許可核心制度的認識,壓實企業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用好排污許可證這本生態環境保護“教科書”“説明書”,推動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斷提高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水平。二是加強組織實施。推動部門聯動,協同推進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改革任務;加強法律法規技術體系支撐,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推進信息系統貫通協作,不斷提高信息化水平,切實為基層減負和賦能。三是做好跟蹤監管。持續完善排污許可包保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國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情況的跟蹤,開展分片區幫扶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優秀改革案例,切實發揮《實施方案》在排污許可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