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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14:53: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8-00039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標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省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復函
發文字號: 國辦函〔2018〕25號 發佈日期: 2018年03月15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8-00039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標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2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省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復函

發文字號:

國辦函〔2018〕25號

發佈日期:

2018年03月15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省

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復函

國辦函〔2018〕25號


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省人民政府,質檢總局:

你們關於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省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函覆如下:

一、同意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省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各省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發佈。

二、試點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提升標準化總體水平,為全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三、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協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四、質檢總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協調,適時開展試點評估,總結推廣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3月12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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