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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01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5-00016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烏魯木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5〕11號 發佈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5-00016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烏魯木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5〕11號

發佈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國務院關於《烏魯木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5〕11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烏魯木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烏魯木齊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烏魯木齊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烏魯木齊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發揮面向中亞西亞交往中心、國際商貿物流中心等功能,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烏魯木齊篇章。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烏魯木齊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87.23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63.94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3281.33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758.79平方千米以內;單位國內生産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2.67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以及綠地系統線、水體保護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産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引領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提高面向毗鄰國家的次區域合作支撐能力,促進天山北坡城市群一體化發展,加強烏魯木齊都市圈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的區域協同,立足資源稟賦、區位優勢和産業基礎,積極培育發展新增長極,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快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城鎮體系,提升中心城區服務能級,深化烏昌城市功能和空間佈局一體化,深化兵地融合發展。築牢天山生態屏障,強化北部荒漠綠洲交錯帶防風固沙生態功能,保護修復烏魯木齊河、水磨河、頭屯河、白楊河等河流生態系統。嚴格保護優質牧草地,加強退化耕地和鹽鹼地綜合治理,保障現代都市農業空間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結構和空間佈局,協調産業佈局、綜合交通、設施配置和土地使用,優先保障先進製造業、商貿物流和冰雪經濟發展的空間需求。強化面向中亞西亞的國際航空、鐵路樞紐功能,完善多向聯通、多式聯運的對外對內通道,做好重大基礎設施的空間預留,建設安全便捷、綠色低碳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保障清潔能源産業發展空間需求,統籌水利、能源、環境、通信、國防等基礎設施空間,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佈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安排城鄉公共服務設施佈局,完善各民族互嵌的城鄉生活圈,促進職住平衡;加強城市周邊荒山綠化和治理,完善多層次公園綠地體系,營造更加宜業宜居宜樂宜遊的人民城市。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大力實施城市更新,有序實施土地綜合整治。彰顯城鄉自然與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遺産與自然遺産空間保護機制,整體保護水磨溝、烏魯木齊南山等風景名勝區。加強對城市建築高度、體量、色彩等空間要素的管控引導,推進城市空間品質提升和景觀協調,保護好烏拉泊古城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烏魯木齊市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週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要指導督促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要依據經批准的總體規劃編制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依據詳細規劃核發規劃許可,加強城市設計方法運用,建立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統籌管理制度,強化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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