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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9: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5-00026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石油與天然氣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成品油流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25〕5號 發佈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5-00026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石油與天然氣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成品油流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25〕5號

發佈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成品油流通

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2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成品油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基礎性和戰略性資源,與國民經濟運行和人民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為進一步健全成品油流通管理體系,推動成品油流通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制度

(一)完善成品油批發倉儲管理制度。對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實施備案管理,企業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應持經營範圍包含成品油批發倉儲的營業執照,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港口經營許可證,按有關規定到商務部門辦理備案,持備案回執到稅務部門開通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未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或者港口經營許可證,或者相關許可證已過有效期的成品油批發倉儲企業,應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在取得許可證前不得從事成品油批發倉儲相關活動。商務部負責制定成品油批發倉儲企業備案操作指南。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對成品油批發倉儲企業相關信息的比對共享。

(二)完善成品油零售管理制度。制定並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準入標準,審批部門應將許可結果錄入相關信息系統,及時公開並通報相關部門。嚴禁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成品油經營證照。嚴禁擅自改擴建成品油零售網點。建立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年度監督檢查制度,對不接受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企業臺賬管理制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成品油臺賬管理規定,據實核算並上報油品購銷和出入庫數據,完善成品油來源、銷售去向、檢驗報告、檢查記錄等憑證材料檔案,保存完整賬冊備查。落實散裝汽油購銷實名登記制度。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檢查企業臺賬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指導企業不斷提升臺賬準確性和更新及時性,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四)完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推進成品油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結合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將油品質量計量達標、依法納稅、應急保供等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加大曝光力度,提升信用監管效能。依據企業信用情況,在監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頻次等方面採取差異化措施。

二、健全成品油流通跨部門監管機制

(五)建立地方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建立成品油流通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明確牽頭監管部門、執法部門,以及其他各有關部門職責分工,明確具體的監管措施,推動行政審批、日常監管與綜合行政執法順暢銜接,提升跨部門聯合監管和執法協作能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區成品油流通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等協調聯絡制度,並向商務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報備。

(六)嚴格落實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有關要求。地方商務執法職能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等綜合執法部門的,市場監管等綜合執法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等綜合執法改革文件要求,加強綜合執法檢查,發現線索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好日常監管職責,開展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發現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地方商務執法職能沒有劃轉的,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負責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

(七)加強成品油流通上下游數據共享應用。定期歸集共享成品油生産經營運輸、開通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成品油經營、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許可範圍包含成品油等企業的基本信息,探索採集油罐液位監測數據,深化煉油企業生産加工和加油站(點)進銷存等關鍵數據共享。要切實加強數據信息安全管理。

(八)提升成品油流通數字化監管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廣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推進智慧加油站、成品油流通大數據管理體系建設,加快構建涵蓋批發、倉儲、運輸、零售等環節的全鏈條、可追溯動態監管體系,提升成品油流通領域數字化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

三、加強成品油流通重點領域監管

(九)強化安全生産監管。嚴格落實成品油流通領域安全生産監管責任。強化成品油流通安全監管,指導督促成品油經營和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産管理制度、風險防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標準,加大成品油流通領域安全生産督導檢查力度,推動企業有效提升安全生産管理水平。

(十)加強環保達標管理。持續加強對成品油流通環節油氣超標排放問題的督查整改。加大對油氣回收系統以及在線監控系統的抽查力度。強化對加油站(點)地下儲罐滲漏的監管,確保加油站(點)採用的雙層罐或防滲池等防滲漏措施、防滲漏監測系統完整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

(十一)加強質量計量監管。加強對成品油抽查檢驗,強化對不合格油品溯源倒查,防止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場。依法打擊利用加油機作弊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執行並不斷優化完善加油機型式批准制度和計量檢定制度,加大對燃油加油機等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力度,做好加油機檢定規程和型式評價大綱的培訓宣貫工作,持續推進加油機防作弊、防篡改功能研究,組織制定加油機軟體欺騙性使用特徵測試規範。

(十二)規範互聯網銷售成品油行為。嚴格執行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電商平臺不得為平臺內經營者提供成品油銷售信息發佈服務。規範有序開展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許可,做到“一站一證”,禁止向電商平臺頒發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已經頒發的,自本意見發佈之日起6個月內由發證部門依法予以整改。

(十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協調對成品油流通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查處,嚴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義銷售以汽油或者柴油為主要成分、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車用燃料,嚴肅查處油品質量不達標、非法調和成品油、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給成品油零售商或者發動機燃料使用方等行為,指定部門牽頭常態化開展成品油流通領域無證無照經營的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及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四、促進成品油流通現代化發展

(十四)優化零售網點佈局。科學編製成品油零售體系發展規劃,統籌城鄉發展,集約利用土地,合理佈局加油站網點。有序規劃城區、公路沿線加油站建設,鼓勵大型骨幹企業將零售體系向農村及偏遠地區進一步延伸,滿足城鄉居民用油需求。

(十五)提升網點服務水平。加快轉變成品油流通發展方式,以保障市場供應為重點,加強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加油站(點)供應能力建設,完善成品油應急保供措施,確保重要節點以及重大活動期間油品供應穩定,各地可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規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站因站制宜設立便利店,推出便民洗車、汽配維修及保養等服務。

(十六)支持農村加油點升級改造。落實農村加油站建設支持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加油點改造升級為加油站,保障農村地區生産生活用油需求。引導農村加油站(點)結合農村消費特點,合理拓展非油品業務,全面提升服務“三農”能力,助力鄉村振興。

(十七)促進成品油零售企業連鎖經營發展。推動成品油零售企業向專業化、垂直化的連鎖品牌企業發展,鼓勵中小型加油站(點)通過依法託管經營、租賃經營、合資合作等方式,實現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管理,提升品牌化、連鎖化水平。結合企業年度檢查,對運營管理規範、設備設施齊全、經營狀況及信用良好的成品油批發、倉儲和零售企業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支持優質企業做大做強,促進規模化、規範化發展。

(十八)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做好成品油流通領域油氣回收治理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支持成品油經營企業研發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提升安全、環保和資源利用水平。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和清潔替代能源發展,研究制定生物柴油等國家鼓勵應用且已出臺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綠色清潔燃料的流通管理政策,助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進一步規範生物燃料乙醇和車用乙醇汽油市場秩序。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好屬地和部門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依法依規履職盡責,進一步健全成品油流通管理體制,著力促進成品油流通規範有序高質量發展。商務部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各有關部門推動本意見落實落地。

(二十)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各地區可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政府部門加強大數據管理及監管信息共享應用,進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要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創新做法,對推進不力、進度遲滯的典型案例通報約談、責令整改,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二十一)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社會、企業關切。積極組織開展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培訓,加強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間的協作交流,不斷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權益保護、糾紛處理、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等方面的作用,引導其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規範、自律公約,規範企業行為。

國務院辦公廳         

2025年1月27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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