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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28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6〕38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28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26〕38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

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復

國函〔2026〕38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司法部:

你們關於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自即日起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目錄附後)。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司法部等有關部門要根據上述調整,及時對本市、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三、國務院將根據上述調整實施情況,適時對本批復的內容進行調整。


附件:國務院決定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的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目錄

國務院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佈)



附 件


國務院決定在上海市暫時調整實施的

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目錄

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