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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33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統計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3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函〔2026〕48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33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統計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3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函〔2026〕48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

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通知

國辦函〔202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自2026年6月起開展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依法實施、科學調查、週密部署、務實創新,全面客觀反映我國殘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況和殘疾人殘疾狀況及生活、發展狀況等,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調查對象和範圍

調查對象為我國境內抽取調查小區的全部常住人口,全國共抽取約280萬人。

三、調查內容和時間

調查內容為調查對象的個人及家庭基本情況,調查對象中殘疾人的殘疾狀況、致殘原因、持有殘疾人證情況(含未持證原因)、生活狀況、服務狀況和需求等。

此次調查從2026年6月開始,到2028年12月結束。

四、組織實施

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是一項重要國情調查,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為加強對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由中國殘聯會同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調查工作,協調解決調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殘聯,負責調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調查任務完成後,領導小組自動撤銷。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調查任務順利完成。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調查工作。

五、經費保障

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所需經費,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分別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六、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調查。嚴格落實統計調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數據。嚴禁基於殘疾的歧視,嚴禁侮辱、侵害殘疾人。全流程加強對調查對象個人信息的保護,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洩露或出售調查對象個人信息。調查工作堅持必要、規範原則,嚴格落實為基層減負要求,精簡整合填報項目、壓減材料,杜絕多頭重復報送。

(二)確保數據質量。規範調查工作流程,創新使用現代統計調查手段,建立健全調查數據質量追溯機制,充分應用部門數據信息和社會大數據,強化事前事中事後數據質量檢查核查,提升調查數據採集處理效能,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傳引導。深入宣傳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填報調查項目。牢牢把握平等、融合、共享的價值導向,積極營造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氛圍和環境。

國務院辦公廳           

2026年5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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