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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67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企業回款難問題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26〕24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67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企業回款難問題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26〕24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企業回款難

問題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26〕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依法治理中小企業回款難問題,暢通經濟循環,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行業賬款支付規則

(一)分行業明確合理賬期。各行業主管部門將及時支付賬款要求嵌入行業管理並強化落實。制定完善本行業領域結算支付管理規定,明確賬期起算節點、賬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貨物和服務檢驗驗收(或工程竣工結算)標準及期限、最長付款期限等關鍵要素(以下統稱付款四項關鍵要素)。在尊重交易習慣的同時,引導本行業領域大型企業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統稱大型企業)將對中小企業最長付款期限限制在60日內。制定完善並推廣使用合同示範文本,落實付款四項關鍵要素。分行業細化拖欠企業賬款失信行為認定標準並明確懲戒措施。制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配套規定。對合同中未明確支付方式的,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均使用現金支付中小企業賬款,不得以商業匯票或應收賬款電子憑證(以下簡稱電子憑證)等替代支付。

(二)推動龍頭企業率先踐行“60日付現承諾”。發佈行業領域大型企業及時支付倡議,引導大型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帶頭髮布並踐行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以現金方式向中小企業支付賬款的承諾。督促大型企業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記賬,糾正不簽合同、不開發票、不確認債權債務關係等行為。指導相關協會開展及時支付自律管理,制定及時支付自律規範。

二、加強大型企業支付行為監管

(三)開展約談整治。建立健全大型企業賬款監測機制,重點關注應付賬款規模大且現金類資産充裕的大型企業。對故意拉長賬期的大型企業,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開展聯合約談並督促整改,相關地方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對約談後拒不改正的企業,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治;對被認定為嚴重失信的,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並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四)嚴格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快細化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執法指引,依法處置有關投訴舉報,對大型企業通過模糊賬期起算節點、拖延貨物和服務檢驗驗收(或工程竣工結算)、使用商業匯票或電子憑證變相延長付款期限等濫用優勢地位故意拉長賬期的惡劣行為,查實後依法依規處罰,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懾。

(五)完善賬款信息披露要求。細化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明確要求應付賬款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披露主要賬款支付方式、平均賬期、商業匯票和電子憑證開立情況等事項。要求在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發行公司債券或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企業加強賬款信息披露。引導賬期較長、採用非現金支付佔比較高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逐步壓減賬期、提高現金支付比例並及時支付。加快完善大型企業逾期應付賬款等年報信息公示規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六)發揮央企國企及時支付表率作用。中央企業率先在合同中明確付款四項關鍵要素,帶頭落實關於電子憑證業務和電子憑證服務平臺管理的各項要求,對中小企業全部採用現金支付,對大型企業保持合理的現金支付比例。對違約拖欠發現一起、清償一起,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對大型企業承攬中央企業項目後分包實施的,中央企業應當在合同中要求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及時支付賬款且保持同等現金支付比例。將及時支付賬款要求嵌入中央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將中央企業及各級子公司應付賬款支付情況、商業匯票和電子憑證開立情況納入監管體系,運用司庫系統實施穿透式監管。各地國資監管部門監管企業參照執行上述要求。

三、規範管理非現金支付工具

(七)規範管理電子憑證業務。壓減電子憑證最長付款期限至6個月,電子憑證服務平臺不得新開立付款期限超過6個月的電子憑證,商業銀行、商業保理公司不得為付款期限超過6個月的電子憑證提供融資。監測過度使用商業匯票和電子憑證的大型企業,並督促壓降商業匯票和電子憑證業務規模。要求大型企業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中小企業向其關聯的商業保理公司進行應收賬款融資。

(八)從嚴監管電子憑證服務平臺。電子憑證服務平臺要嚴格落實備案管理、憑證期限、費用明示等各項合規要求,並將經營數據全量接入上海票據交易所,由上海票據交易所跨機構、全口徑監測大型企業商業匯票和電子憑證開立情況。大型企業商業匯票和電子憑證存在付款逾期的,由上海票據交易所和電子憑證服務平臺分別進行披露。電子憑證服務平臺對付款逾期的企業停止提供新開立電子憑證服務。

四、強化資金傳導效能和融資支持

(九)暢通資金傳導鏈條。政府採購項目全額採用現金支付,將及時支付情況納入政府採購項目監管範圍;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從下達到支付全過程監管,業主單位優先採用現金支付並推動項目總承包單位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不低於同等比例的現金。已竣工但未結算支付的存量政府投資項目要儘快完成竣工財務決算並支付項目工程款,推動總承包單位儘快向分包單位支付,帶動農民工工資支付。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實施監督,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從竣工驗收合格到竣工財務決算的期限要求。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的法定付款期限要求。對全國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平臺發現拖欠問題突出的地區和行業重點督辦、限期整改,必要時分地區分行業進行通報。

(十)加大配套融資支持力度。對壓減應付賬款期限、壓降規模成效明顯的大型企業,加強融資供給,在貸款、發債等方面給予支持。引導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大型企業通過貸款、發債融資置換應付賬款,及時向上下游中小企業支付現金。探索將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評價結果用於融資增信,引導金融機構加力支持優質中小企業。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強化上下聯動,壓實責任持續推進,堅持引導糾正與執法追責並舉,推動中小企業回款難問題整體好轉,營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互利共贏的良好生態。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班要強化統籌協調、指導督促和跟蹤評估,推動落實各項任務。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

國務院辦公廳        

2026年9月3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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