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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7: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74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體育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25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體育賽事激發消費活力的意見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26〕28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26-00074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體育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26年09月25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體育賽事激發消費活力的意見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26〕28號

發佈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體育賽事

激發消費活力的意見

國辦發〔2026〕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動體育賽事發展,激發消費活力,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生活需求、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推動體育賽事品牌化、融合化、市場化發展,豐富優質賽事供給,在擴大內需、提振消費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到2030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化賽事體系,培育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體育賽事,産業協同能力顯著提升,賽事消費活力有效激發,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強化賽事活動供給

(一)豐富競技體育賽事活動。發揮競技體育賽事牽引作用,公佈年度全國性體育賽事計劃,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舉辦或聯合舉辦體育賽事。持續辦好全國運動會、全國冬季運動會、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等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和全國性單項體育賽事,擴大賽事品牌影響力。

(二)提高職業賽事發展水平。構建層次清晰、銜接有序的職業賽事體系,完善職業賽事分級標準,促進職業賽事與業餘賽事銜接互通,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大力發展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冰球、棒球、圍棋等職業聯賽,支持舉辦網球、帆船、拳擊、檯球、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等高水平職業賽事。鼓勵境內外優質資本投資國內各級各類職業賽事,依法依規創設新的職業賽事,開展人才培養培訓、經紀服務、市場開發等業務。

(三)支持業餘賽事活動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資源稟賦等,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強體育賽事品牌創新,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群眾廣泛參與的業餘精品賽事,滿足群眾多元化參賽觀賽需求。大力推廣傳統體育賽事活動,有序發展新興潮流運動賽事活動。健全青少年體育賽事體系,擴大體育項目人口。

(四)促進賽事國際交流合作。加強與國際體育組織的溝通合作,統籌高水平國際賽事引進,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有序承辦。提高外國人來華參賽觀賽和器材出入境便利化程度,鼓勵設立出入境專用通道。支持國內品牌賽事“走出去”,拓展海外商業贊助資源,開拓媒體版權市場。

三、深化賽事融合發展

(五)深挖賽事與文旅融合潛力。舉辦形式多樣的民族、民間、民俗傳統體育賽事活動,以體育為載體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鼓勵賽事舉辦地用好地標建築、創意街區等景觀,營造具有城市特色的沉浸式賽事體驗。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舉辦富有鄉情鄉韻的賽事活動,全方位展示鄉村美景、文明鄉風、文化底蘊。推出體育賽事題材電影、微短劇、短視頻、音樂等文化産品,推廣體育賽事文化。支持舉辦“跟著賽事去旅行”、“樂享精彩賽事、尋味中華美食”等品牌活動。

(六)推動賽事與商務協同發展。支持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促進體育消費和賽事經濟試點城市舉辦重大國際賽事。優化賽展結合模式,推出一批“賽事+博覽會”品牌活動。鼓勵商業品牌依託賽事授權推出聯名、周邊産品。引導商業綜合體、商圈、街區因地制宜引入賽事活動,鼓勵餐飲、零售等各類商家推出賽事票根專屬優惠,激活二次消費。擴大賽事旅遊、賽事贊助、版權交易等賽事服務貿易規模。

(七)促進賽事與科技創新融合。鼓勵企業圍繞賽事創新服務和産品供給,加快冰雪裝備、智慧可穿戴裝備、高性能運動地材等産品開發升級。豐富新技術應用場景,加快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數字孿生、衛星導航等技術在賽事組織中的運用,提供高品質觀賽體驗。

四、激發賽事消費活力

(八)拓展賽事消費場景。深入開展促進體育消費和賽事經濟試點,支持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城市拓展賽事消費功能,打造一批商旅文體健融合的消費新場景。引導地方打造一批觀賽“第二現場”。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打造體育賽事主題的住宿、餐飲等消費場景。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優化産品供給,打造集文化宣傳、旅遊推廣、紀念品發售、觀賽服務等於一體的複合型消費場景。

(九)提升賽事消費體驗。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賽事活動推出消費惠民措施。鼓勵各地利用現有公共服務平臺,整合賽事日程、場館、交通、天氣等信息,推出一站式賽事信息便民服務。鼓勵企業深度挖掘市場需求偏好,通過精準服務、産品定制等方式滿足個性化消費需求。完善多語種標識、導覽、諮詢服務,優化境外觀賽人群支付服務,提升國際觀賽友好度。

五、夯實賽事發展基礎

(十)壯大經營主體。培育一批市場競爭力強、專業化程度高的賽事運營主體,支持文化傳媒、健身休閒、裝備製造、科技創新等領域企業參與賽事活動舉辦和運營。維護賽事傳播版權秩序,鼓勵賽事版權方與主流媒體、商業平臺等深化合作,通過賽事轉播權、贊助招商權等獲取合法收益。有條件的地方可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研究制定賽事引流、場景創新、就業承載等激勵政策。

(十一)完善場地設施。適應體育項目普及發展趨勢,支持群眾身邊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有序推動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積極引入冰雪、山地、航空、水上等戶外運動賽事。創新體育場館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推動場館設計、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開展場館科技化、智慧化、數字化改造,加強無障礙、適老化、親子友好設施服務配套,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場館運營。

(十二)加強人才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置體育經濟與管理、賽事管理、體育旅遊等專業或研究方向。積極培育運動數據分析師、體育場館安全員等新職業、新工種。加強教練員、裁判員、體育經理人等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培訓、註冊、選聘、管理、監督等制度體系。加強體育經紀人培訓,促進賽事活動經紀與代理服務規範化發展。支持引進外籍國際賽事運營管理人才。完善賽事志願服務體系,加強志願者培訓。

(十三)健全標準體系。強化辦賽指南、參賽指引等標準研製及實施應用。加強賽事運營、場地設施、器材裝備等標準供給,引導各類主體積極參與賽事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實施效果良好的團體標準、行業標準有序轉化為國家標準。

(十四)強化監測評估。深化賽事帶動消費監測試點,依法依規強化體育、商務、文旅、海關、稅務、統計等部門間數據互通共享,推動建立統一的賽事消費監測方法。推進體育項目賽事評價體系建設,科學評估賽事帶動消費效能。

六、提高管理保障能力

(十五)優化服務管理。依法合理有序推動山林、道路等公共資源進一步向體育賽事開放,探索建立負面清單制度。深化辦賽服務“高效辦成一件事”,擴大並聯審批事項範圍。分類核定賽場安全容量,科學配備安保力量,推進安保力量社會化和安保服務市場化。用好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辦賽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賽事相關金融産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豐富賽事活動相關意外險、責任險等保險産品供給。

(十六)加強賽事治理。各地承辦或舉辦賽事應充分評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倡導綠色簡約辦賽。加強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管理,完善人員資質、場地設施、保障措施等要求。引導群眾賽事活動健康有序發展。深化賽風賽紀、“飯圈”亂象等綜合治理,加強賽場文明培育,實現文明辦賽、參賽、觀賽。

(十七)強化安全保障。完善賽事活動應急處置體系,加強氣象、交通、地質災害等預警提示,嚴格執行賽事活動“熔斷”機制,提升賽事活動應急處置能力。落實賽事組織者主體責任,明確賽事主辦方、承辦方、協辦方職責分工,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加強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嚴格賽事場館消防安全管控,確保消防車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建立超大客流專項安保機制,落實賽前風險評估、人流承載力核定、分區管控、分級限流等制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按照職責分工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共同促進體育賽事發展,激發消費活力。體育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統籌謀劃,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

國務院辦公廳        

2026年9月25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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