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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措施的公告 發文機關: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發文字號: 稅委會公告〔2020〕1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公文種類: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06日
  • 標       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措施的公告
  • 發文機關: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 發文字號:稅委會公告〔2020〕1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 公文種類:公告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06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産于美國的
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措施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0〕1號

為促進中美經貿關係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4號)規定的加徵稅率。該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個、646個稅目商品的加徵稅率,由10%調整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個、737個稅目商品的加徵稅率,由5%調整為2.5%。

除上述調整外,其他對美加徵關稅措施,繼續按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0年2月6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産于美國的
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措施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0〕1號

為促進中美經貿關係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4號)規定的加徵稅率。該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個、646個稅目商品的加徵稅率,由10%調整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個、737個稅目商品的加徵稅率,由5%調整為2.5%。

除上述調整外,其他對美加徵關稅措施,繼續按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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