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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關於做好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 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
發文字號: 人社部明電〔2020〕4號   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9日
  • 標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關於做好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 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
  • 發文字號:人社部明電〔2020〕4號
  • 來       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 主題分類:勞動、人事、監察\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1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關於做好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 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明電〔202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衛生健康委,各鐵路局集團公司: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産工作的決策部署,對於已有工作崗位和新確定工作崗位擬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組織開展對用工集中地區和集中企業“點對點”的農民工專車(專列)運輸服務,保障成規模、成批次外出的農民工安全有序返崗復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摸清出行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部門通過電視廣播、官方網站、微信、就業信息平臺、交通運輸出行平臺等渠道,廣泛宣傳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保障的信息,開通線上線下報名渠道。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全面摸排有意願外出農民工的信息,鼓勵已確定工作崗位的農民工積極報名,匯集農民工出行人數、時間、地點、用人單位等信息,動員時間段相近、務工目的地相近的農民工集中時間出行,就省內就業、跨省出行、集中地區、集中企業等進行分類,並逐級上報至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形成外出農民工基礎數據備核。

二、開展行前服務。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有出行需求的農民工人員名單、集中返崗出行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提供給交通運輸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根據農民工集中返崗需求,制定專門包車運輸方案,為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民工提供“點對點”直達服務。對省際客運需求及時報省級交通運輸部門統籌做好省際間協調和溝通。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做好農民工的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體溫檢測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處置。充分利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同行密接自查服務、中國政府網新冠肺炎患者同乘接觸者查詢系統,加強排查識別,阻斷風險人員外出。對於跨省外出農民工,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輸出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行前主動與輸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出行人數、到達時間和地點、用人單位等信息,輸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與用人單位確認相關信息,對接當地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接收準備。

三、組織返崗運輸。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制定運輸方案時要優先保障成規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農民工出行,提前集中登記信息,按照“一車一方案”的原則,開展“點對點”直達運輸。督促指導農民工返崗包車運營單位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全力做好農民工返崗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56號)要求,全面做好運輸組織、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和乘客信息登記、轉交工作,確保運輸過程安全、順暢、有序。積極爭取農民工輸入、輸出地方政府加大農民工返崗包車的支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者補貼部分包車費用的形式,降低農民工出行成本。鼓勵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引導有條件的用工企業主動承擔農民工返崗包車費用。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鐵路運輸部門根據農民工返崗需求,開行火車專列或安排外出農民工包車廂運輸,交通運輸部門組織做好道路客運班線和城市公交等與鐵路班次運力的銜接,打通農民工返崗“最先和最後一公里”。各地公安部門要加大在火車站、汽車站等重點部位的巡邏防控,做好“點對點”包車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對突發事件及時進行處置。

四、做好抵達地交接。接收地各相關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專車抵達後的交接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對接有關企業組織接收農民工入廠。企業要為返崗復工農民工建立個人健康檔案,隨訪健康狀況,做到全覆蓋,確保達到防疫要求、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對於行前14天內和在途沒有相關症狀的,要儘快復工。對於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的,應立即進行隔離觀察,及時送診排查。

五、加強上崗防護保障。在地方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完善相應設施設備,提供衛生和隔離觀察場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重點場所消毒,開展員工健康狀況監測,為職工配發口罩等防護用品,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落地,堅決防止因復工造成聚集感染。

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把引導農民工安全有序返崗作為做好復工復産的重點工作任務,實現防疫防控與穩定農民工就業兩不誤。各地要在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公安、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部門和鐵路集團公司參加的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協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加強溝通銜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輸出有組織、健康有檢測、承運有防護、到達有交接、全程可追溯。要加大對農民工返崗復工有序出行專項行動典型經驗和做法的宣傳推廣力度,廣泛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為農民工返崗復工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幫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

2020年2月1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關於做好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 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明電〔202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衛生健康委,各鐵路局集團公司: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産工作的決策部署,對於已有工作崗位和新確定工作崗位擬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組織開展對用工集中地區和集中企業“點對點”的農民工專車(專列)運輸服務,保障成規模、成批次外出的農民工安全有序返崗復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摸清出行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部門通過電視廣播、官方網站、微信、就業信息平臺、交通運輸出行平臺等渠道,廣泛宣傳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保障的信息,開通線上線下報名渠道。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全面摸排有意願外出農民工的信息,鼓勵已確定工作崗位的農民工積極報名,匯集農民工出行人數、時間、地點、用人單位等信息,動員時間段相近、務工目的地相近的農民工集中時間出行,就省內就業、跨省出行、集中地區、集中企業等進行分類,並逐級上報至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形成外出農民工基礎數據備核。

二、開展行前服務。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有出行需求的農民工人員名單、集中返崗出行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提供給交通運輸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根據農民工集中返崗需求,制定專門包車運輸方案,為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民工提供“點對點”直達服務。對省際客運需求及時報省級交通運輸部門統籌做好省際間協調和溝通。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做好農民工的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體溫檢測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處置。充分利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同行密接自查服務、中國政府網新冠肺炎患者同乘接觸者查詢系統,加強排查識別,阻斷風險人員外出。對於跨省外出農民工,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輸出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行前主動與輸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出行人數、到達時間和地點、用人單位等信息,輸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與用人單位確認相關信息,對接當地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接收準備。

三、組織返崗運輸。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制定運輸方案時要優先保障成規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農民工出行,提前集中登記信息,按照“一車一方案”的原則,開展“點對點”直達運輸。督促指導農民工返崗包車運營單位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全力做好農民工返崗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56號)要求,全面做好運輸組織、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和乘客信息登記、轉交工作,確保運輸過程安全、順暢、有序。積極爭取農民工輸入、輸出地方政府加大農民工返崗包車的支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者補貼部分包車費用的形式,降低農民工出行成本。鼓勵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引導有條件的用工企業主動承擔農民工返崗包車費用。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鐵路運輸部門根據農民工返崗需求,開行火車專列或安排外出農民工包車廂運輸,交通運輸部門組織做好道路客運班線和城市公交等與鐵路班次運力的銜接,打通農民工返崗“最先和最後一公里”。各地公安部門要加大在火車站、汽車站等重點部位的巡邏防控,做好“點對點”包車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對突發事件及時進行處置。

四、做好抵達地交接。接收地各相關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專車抵達後的交接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對接有關企業組織接收農民工入廠。企業要為返崗復工農民工建立個人健康檔案,隨訪健康狀況,做到全覆蓋,確保達到防疫要求、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對於行前14天內和在途沒有相關症狀的,要儘快復工。對於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不適症狀的,應立即進行隔離觀察,及時送診排查。

五、加強上崗防護保障。在地方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完善相應設施設備,提供衛生和隔離觀察場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重點場所消毒,開展員工健康狀況監測,為職工配發口罩等防護用品,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落地,堅決防止因復工造成聚集感染。

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把引導農民工安全有序返崗作為做好復工復産的重點工作任務,實現防疫防控與穩定農民工就業兩不誤。各地要在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公安、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部門和鐵路集團公司參加的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協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加強溝通銜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輸出有組織、健康有檢測、承運有防護、到達有交接、全程可追溯。要加大對農民工返崗復工有序出行專項行動典型經驗和做法的宣傳推廣力度,廣泛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為農民工返崗復工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幫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鐵路集團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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