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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發文機關: 衛生健康委
發文字號: 國衛醫函〔2020〕70號   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1日
  • 標       題: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 發文機關:衛生健康委
  • 發文字號:國衛醫函〔2020〕70號
  • 來       源:衛生健康委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衛生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21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成員:

現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與世界衛生組織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成員:

現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與世界衛生組織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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