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 發文機關: | 衛生健康委 |
發文字號: | 國衛醫函〔2020〕70號 | 來 源: | 衛生健康委網站 |
主題分類: | 衛生、體育\衛生 | 公文種類: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1日 |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成員:
現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與世界衛生組織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修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成員:
現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英文名稱修訂為“COVID-19”,與世界衛生組織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稱保持不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2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