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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交通運輸部
發文字號: 交法明電〔2020〕78號   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6日
  • 標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 發文字號:交法明電〔2020〕78號
  • 來       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26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通知
交法明電〔2020〕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部直屬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現就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切實做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執法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要深入學習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堅持執法為民,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切實做好服務保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工作。

二、找準定位,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防控正處在最吃勁的關鍵階段。交通運輸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官”,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交通運輸執法隊伍作為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依法應對、妥善處理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確保維護道路航道通暢、運輸秩序平穩和人員物資運輸安全等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抓好工作落地落實,在實戰中增強工作本領。要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抓好執法工作,助力打通“大動脈”、暢通“微循環”,全力保障交通網絡暢通高效。

三、規範執法行為,抓好行政執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要以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保重點、保服務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堅守法治底線,堅決防止和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粗暴執法等行為,最大限度減少對群眾利益影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統一部署,遵循“分區分級”要求,在執法工作中推動落實好“三不一優先”“一斷三不斷”等交通運輸各項防控要求,打通客流、物流堵點,推進客運貨運和城市交通、郵政快遞等恢復正常運營,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提供堅實支撐。

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及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緊盯重點環節、關鍵部位,將執法關口前移,重點加強對客運、貨運場站和港口碼頭以及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企業落實經營主體責任。依法打擊破壞疫情防控的交通運輸違法行為。對非法營運、客運班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和站點停靠、客運包車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車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予以查處。對發現非法運輸野生動物違法行為、需要採取防疫應急措施的人員和交通工具,要及時移交並配合衛生健康、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置。對擅自設卡、攔截、斷路、暫停港口作業等阻斷交通的違法行為,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和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在執法過程中,要注意及時發現運輸行業中影響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好預警工作。對輕微違法行為,可採取提醒、勸告等非強制性方法進行執法。

四、抓好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範文明公正執法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要認真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增強行政執法監督效能,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對涉及疫情防控有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活動的投訴舉報要及時復核、及時回復。對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依法查處。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範行政處罰等執法程序,加強涉案財物管理,依法保障和維護行政相對人的權益。要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推動建立健全“執法有依據、行為有規範、權力有制約、過程有監督、違法有追究”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體系。要落實責任倒查機制和追究機制,對疫情防控執法工作中作風漂浮、落實不力、影響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職瀆職執法人員,依法從嚴追究責任。對出現的亂執法、亂罰款等違法違規案件,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要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圍繞疫情防控,加強交通運輸普法宣傳工作

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對照普法責任清單,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期間交通運輸工作特點,強化普法宣傳教育,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在公共運輸工具、客貨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以多種方式開展普法宣傳。特別是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的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有關決定,將違法運輸野生動物等案件作為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普法的重點,以案釋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與教育功能,營造知法守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社會群眾理解並支持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濃厚氛圍。

六、加強關心愛護,提升執法人員疫情防控保障水平

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關心關懷,科學合理做好執法執勤工作安排,保障一線執法人員合理休息時間和及時輪換。精準細緻做好執法人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自身防護,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和慰問。做好執法站所環境清潔、通風、消毒等工作,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防護服、口罩等必要的防護裝備,提供必要的戶外執勤生活保障。對執法人員中確診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要協調做好就醫、隔離、留觀、檢查等工作,確保執法隊伍戰鬥力。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要給予表彰獎勵。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認真梳理、分析疫情防控期間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為後續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立改廢釋提供依據。要反思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環節,總結經驗、完善機制,不斷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要參照本通知有關要求,結合系統工作實際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更好地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26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通知
交法明電〔2020〕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部直屬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現就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切實做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執法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要深入學習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堅持執法為民,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切實做好服務保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工作。

二、找準定位,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防控正處在最吃勁的關鍵階段。交通運輸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官”,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交通運輸執法隊伍作為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依法應對、妥善處理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確保維護道路航道通暢、運輸秩序平穩和人員物資運輸安全等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抓好工作落地落實,在實戰中增強工作本領。要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抓好執法工作,助力打通“大動脈”、暢通“微循環”,全力保障交通網絡暢通高效。

三、規範執法行為,抓好行政執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要以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保重點、保服務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堅守法治底線,堅決防止和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粗暴執法等行為,最大限度減少對群眾利益影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統一部署,遵循“分區分級”要求,在執法工作中推動落實好“三不一優先”“一斷三不斷”等交通運輸各項防控要求,打通客流、物流堵點,推進客運貨運和城市交通、郵政快遞等恢復正常運營,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提供堅實支撐。

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及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緊盯重點環節、關鍵部位,將執法關口前移,重點加強對客運、貨運場站和港口碼頭以及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企業落實經營主體責任。依法打擊破壞疫情防控的交通運輸違法行為。對非法營運、客運班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和站點停靠、客運包車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車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予以查處。對發現非法運輸野生動物違法行為、需要採取防疫應急措施的人員和交通工具,要及時移交並配合衛生健康、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置。對擅自設卡、攔截、斷路、暫停港口作業等阻斷交通的違法行為,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和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在執法過程中,要注意及時發現運輸行業中影響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好預警工作。對輕微違法行為,可採取提醒、勸告等非強制性方法進行執法。

四、抓好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範文明公正執法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交通執法機構要認真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增強行政執法監督效能,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對涉及疫情防控有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活動的投訴舉報要及時復核、及時回復。對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依法查處。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範行政處罰等執法程序,加強涉案財物管理,依法保障和維護行政相對人的權益。要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推動建立健全“執法有依據、行為有規範、權力有制約、過程有監督、違法有追究”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體系。要落實責任倒查機制和追究機制,對疫情防控執法工作中作風漂浮、落實不力、影響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職瀆職執法人員,依法從嚴追究責任。對出現的亂執法、亂罰款等違法違規案件,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要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圍繞疫情防控,加強交通運輸普法宣傳工作

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對照普法責任清單,結合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期間交通運輸工作特點,強化普法宣傳教育,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在公共運輸工具、客貨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以多種方式開展普法宣傳。特別是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的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有關決定,將違法運輸野生動物等案件作為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普法的重點,以案釋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與教育功能,營造知法守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社會群眾理解並支持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濃厚氛圍。

六、加強關心愛護,提升執法人員疫情防控保障水平

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關心關懷,科學合理做好執法執勤工作安排,保障一線執法人員合理休息時間和及時輪換。精準細緻做好執法人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自身防護,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和慰問。做好執法站所環境清潔、通風、消毒等工作,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防護服、口罩等必要的防護裝備,提供必要的戶外執勤生活保障。對執法人員中確診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要協調做好就醫、隔離、留觀、檢查等工作,確保執法隊伍戰鬥力。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要給予表彰獎勵。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認真梳理、分析疫情防控期間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為後續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立改廢釋提供依據。要反思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環節,總結經驗、完善機制,不斷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要參照本通知有關要求,結合系統工作實際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更好地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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