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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交通運輸部
發文字號: 交運明電〔2020〕80號   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公路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7日
  • 標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 發文字號:交運明電〔2020〕80號
  • 來       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公路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27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科學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有力支撐企業復工復産和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區分級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機制領導下,根據轄區內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縣(市、區、旗)名單,落實分區分級管控要求,有序恢復道路客運、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軌道交通)和出租汽車(含網約車)等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低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原則,立即全面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中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原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儘快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高風險地區要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醫護人員、公共事業運行一線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必要出行,並結合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情況,穩妥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湖北省要繼續實行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北京市的省際道路客運服務,按照首都進京人員防控機制的決策執行。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暫未恢復省際道路客運服務的地區,不得阻礙其他非高風險縣(市、區、旗)發出的客運車輛進入或者途經本地。

二、嚴格落實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按照《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於統籌做好春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44號)等部署要求,嚴格執行客運場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風、乘客測溫和信息登記、發熱乘客移交、從業人員和乘客防護等疫情防控措施。對中、高風險地區客運場站和出入中、高風險地區的交通工具,要在落實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消毒通風頻次。疫情防控期間,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包車要在客車後兩排設置留觀區域;出入高、中風險地區(不含途經)的省際、市際客運班車、包車,要將客座率控制在50%以內。嚴禁客運班車、包車在途經的高風險地區上下客。

三、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切實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安全生産管理制度,加強車輛動態監控,嚴格執行長途客運車輛淩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或者接駁運輸規定,強化氣象信息預報預警,提升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能力。要會同公安機關加大聯合監管執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從嚴查處“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客運車輛超範圍經營、違規異地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農民工返崗包車,要強化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加強行駛路線規劃、車輛檢測維護、司乘人員培訓、運輸過程監控等全流程管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運營安全。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27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科學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有力支撐企業復工復産和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區分級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機制領導下,根據轄區內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縣(市、區、旗)名單,落實分區分級管控要求,有序恢復道路客運、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軌道交通)和出租汽車(含網約車)等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低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原則,立即全面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中風險地區要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原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儘快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高風險地區要按照“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醫護人員、公共事業運行一線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必要出行,並結合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情況,穩妥有序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湖北省要繼續實行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北京市的省際道路客運服務,按照首都進京人員防控機制的決策執行。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暫未恢復省際道路客運服務的地區,不得阻礙其他非高風險縣(市、區、旗)發出的客運車輛進入或者途經本地。

二、嚴格落實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按照《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於統籌做好春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44號)等部署要求,嚴格執行客運場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風、乘客測溫和信息登記、發熱乘客移交、從業人員和乘客防護等疫情防控措施。對中、高風險地區客運場站和出入中、高風險地區的交通工具,要在落實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消毒通風頻次。疫情防控期間,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包車要在客車後兩排設置留觀區域;出入高、中風險地區(不含途經)的省際、市際客運班車、包車,要將客座率控制在50%以內。嚴禁客運班車、包車在途經的高風險地區上下客。

三、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切實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安全生産管理制度,加強車輛動態監控,嚴格執行長途客運車輛淩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或者接駁運輸規定,強化氣象信息預報預警,提升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能力。要會同公安機關加大聯合監管執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從嚴查處“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客運車輛超範圍經營、違規異地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農民工返崗包車,要強化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加強行駛路線規劃、車輛檢測維護、司乘人員培訓、運輸過程監控等全流程管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運營安全。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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