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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類精準做好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衛生健康委
發文字號: 國衛辦基層函﹝2020﹞177號   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1日
  • 標       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類精準做好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衛生健康委
  • 發文字號:國衛辦基層函﹝2020﹞177號
  • 來       源:衛生健康委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衛生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1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類精準做好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基層函﹝2020﹞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發展的趨勢變化,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施策,在基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差異化、精準化推進工作,有效落實落細相關工作措施,進一步把基層衛生健康服務的“網底”兜實、兜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的責任感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工作要求,履職盡責,全力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為有效遏制疫情在城鄉社區的擴散和蔓延,發揮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目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積極向好的態勢正在拓展,各地按照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部署,正在分區分類、逐步有序恢復生産生活秩序。各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區域疫情防控態勢,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診療、慢性病管理、健康指導等工作,確保城鄉居民及時、就近獲得基本衛生健康服務。

二、分區分類科學精準開展工作

各地要落實以縣域為單位實施差異化防控的總體要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在地方黨委政府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區域風險級別,配合城鄉社區組織在基層落實針對性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

(一)疫情防控低風險縣(市、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方面要貫徹落實區域“外防輸入”策略,加強門診預檢分診篩查,做好對發熱患者的監測、發現、報告和轉診。協助落實對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管理措施。加強公眾健康宣教,引導做好個人防護。另一方面要全面恢復正常醫療衛生服務秩序,為居民提供基本診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管理等服務。要合理安排門診時間,積極推行預約服務,減少就診居民排隊聚集。要注意加強內部消毒、環境衛生工作,嚴防機構內感染事件發生。

(二)疫情防控中風險縣(市、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貫徹落實區域“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在採取低風險地區各項防控措施基礎上,做好人力、物資、隔離觀察場所等方面的準備。會同城鄉社區組織落實“四早”措施,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協助落實對轄區病例密切接觸者的追蹤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出院患者跟蹤隨訪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42號)要求,協助落實對出院患者的隨訪管理。加強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強化家庭防護措施,防範家庭聚集病例。協助做好病例家庭、樓棟單元等疫點的消毒。結合區域疫情防控趨勢逐步有序恢復醫療衛生服務秩序,保證基本衛生健康服務提供。

(三)疫情防控高風險縣(市、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協助落實好轄區“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在採取中風險地區各項防控措施基礎上,全力參與做好城鄉社區綜合防控工作,及時協助落實社區管控和限制人員聚集等措施。要合理調配人力,重點關注轄區老年人、孕産婦、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基本衛生健康和用藥需求。

三、有序開展家庭醫生簽約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實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創新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積極利用互聯網手段,提高服務效率。

根據區域疫情防控分級情況,低風險縣(市、區)持續開展家庭醫生簽約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高風險縣(市、區)要加強分層分類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暫緩安排老年人健康體檢等服務,合理調整兒童保健門診和預防接種門診,暫緩面對面新生兒訪視與兒童健康體檢,針對孕産婦、兒童、老年人和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可通過電話、微信、短信、視頻、智慧語音、區域健康雲APP等多種途徑開展隨訪服務,相關隨訪記錄應及時錄入居民健康檔案。鼓勵依託區域衛生健康雲平臺實現隨訪數據的聯通與共享。家庭醫生服務團隊要主動關心簽約居民,推送針對性、個性化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信息,提供健康宣教服務,指導簽約居民開展自我健康管理與個人防護,進一步提升簽約居民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滿意度與獲得感。對於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落實慢性病患者長期處方、延伸處方等政策,減少患者不必要的就診頻次。

各地要確保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及時足額到位,人均經費補助標準中新增部分全部落實到鄉村和城市社區,統籌用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支出,創新方式完善項目實施情況績效評價。

四、充分發揮縣域醫共體支持作用

各地要充分發揮縣域醫共體推進資源下沉的協同作用。疫情防控低風險縣(市、區)要抓緊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進一步增強疫情防控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疫情防控中、高風險縣(市、區)要強化牽頭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培訓和指導工作,對防控力量薄弱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時安排支持、支援人員,充實基層防控力量,切實提高區域綜合疫情防控能力。依託區域遠程醫療促進優質資源向基層輻射下沉。可通過縣域醫共體加強對基層機構慢性病、特殊疾病用藥的配備,滿足居民就近用藥需求。鼓勵在基層疫情防控中推廣行之有效的中醫藥防治方案,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獨特優勢和作用。

五、進一步關心愛護基層醫務人員

各地要繼續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消毒、防護物資調配力度,保障參與疫情防控基層醫務人員防護用品。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的關心支持,保證合理作息時間,主動了解並協調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加大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醫務人員的表揚力度。大力宣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醫務人員先進事跡,積極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在城鄉社區防控工作中有效發揮專業支撐作用,並結合區域風險等級動態調整逐步推動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日常醫療衛生服務兩項工作,關注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打下堅實工作基礎。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3月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類精準做好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基層函﹝2020﹞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發展的趨勢變化,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施策,在基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差異化、精準化推進工作,有效落實落細相關工作措施,進一步把基層衛生健康服務的“網底”兜實、兜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的責任感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工作要求,履職盡責,全力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為有效遏制疫情在城鄉社區的擴散和蔓延,發揮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目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積極向好的態勢正在拓展,各地按照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部署,正在分區分類、逐步有序恢復生産生活秩序。各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區域疫情防控態勢,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診療、慢性病管理、健康指導等工作,確保城鄉居民及時、就近獲得基本衛生健康服務。

二、分區分類科學精準開展工作

各地要落實以縣域為單位實施差異化防控的總體要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在地方黨委政府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區域風險級別,配合城鄉社區組織在基層落實針對性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

(一)疫情防控低風險縣(市、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方面要貫徹落實區域“外防輸入”策略,加強門診預檢分診篩查,做好對發熱患者的監測、發現、報告和轉診。協助落實對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管理措施。加強公眾健康宣教,引導做好個人防護。另一方面要全面恢復正常醫療衛生服務秩序,為居民提供基本診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管理等服務。要合理安排門診時間,積極推行預約服務,減少就診居民排隊聚集。要注意加強內部消毒、環境衛生工作,嚴防機構內感染事件發生。

(二)疫情防控中風險縣(市、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貫徹落實區域“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在採取低風險地區各項防控措施基礎上,做好人力、物資、隔離觀察場所等方面的準備。會同城鄉社區組織落實“四早”措施,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協助落實對轄區病例密切接觸者的追蹤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配合疾控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出院患者跟蹤隨訪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42號)要求,協助落實對出院患者的隨訪管理。加強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強化家庭防護措施,防範家庭聚集病例。協助做好病例家庭、樓棟單元等疫點的消毒。結合區域疫情防控趨勢逐步有序恢復醫療衛生服務秩序,保證基本衛生健康服務提供。

(三)疫情防控高風險縣(市、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協助落實好轄區“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在採取中風險地區各項防控措施基礎上,全力參與做好城鄉社區綜合防控工作,及時協助落實社區管控和限制人員聚集等措施。要合理調配人力,重點關注轄區老年人、孕産婦、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基本衛生健康和用藥需求。

三、有序開展家庭醫生簽約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實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創新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積極利用互聯網手段,提高服務效率。

根據區域疫情防控分級情況,低風險縣(市、區)持續開展家庭醫生簽約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高風險縣(市、區)要加強分層分類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暫緩安排老年人健康體檢等服務,合理調整兒童保健門診和預防接種門診,暫緩面對面新生兒訪視與兒童健康體檢,針對孕産婦、兒童、老年人和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可通過電話、微信、短信、視頻、智慧語音、區域健康雲APP等多種途徑開展隨訪服務,相關隨訪記錄應及時錄入居民健康檔案。鼓勵依託區域衛生健康雲平臺實現隨訪數據的聯通與共享。家庭醫生服務團隊要主動關心簽約居民,推送針對性、個性化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信息,提供健康宣教服務,指導簽約居民開展自我健康管理與個人防護,進一步提升簽約居民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滿意度與獲得感。對於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落實慢性病患者長期處方、延伸處方等政策,減少患者不必要的就診頻次。

各地要確保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及時足額到位,人均經費補助標準中新增部分全部落實到鄉村和城市社區,統籌用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支出,創新方式完善項目實施情況績效評價。

四、充分發揮縣域醫共體支持作用

各地要充分發揮縣域醫共體推進資源下沉的協同作用。疫情防控低風險縣(市、區)要抓緊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進一步增強疫情防控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疫情防控中、高風險縣(市、區)要強化牽頭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培訓和指導工作,對防控力量薄弱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時安排支持、支援人員,充實基層防控力量,切實提高區域綜合疫情防控能力。依託區域遠程醫療促進優質資源向基層輻射下沉。可通過縣域醫共體加強對基層機構慢性病、特殊疾病用藥的配備,滿足居民就近用藥需求。鼓勵在基層疫情防控中推廣行之有效的中醫藥防治方案,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獨特優勢和作用。

五、進一步關心愛護基層醫務人員

各地要繼續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消毒、防護物資調配力度,保障參與疫情防控基層醫務人員防護用品。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的關心支持,保證合理作息時間,主動了解並協調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加大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醫務人員的表揚力度。大力宣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醫務人員先進事跡,積極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在城鄉社區防控工作中有效發揮專業支撐作用,並結合區域風險等級動態調整逐步推動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重點防控轉變,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日常醫療衛生服務兩項工作,關注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打下堅實工作基礎。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3月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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