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文機關: 稅務總局
發文字號: 稅總函〔2020〕37號   源: 稅務總局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3日
  • 標       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文機關:稅務總局
  • 發文字號:稅總函〔2020〕37號
  • 來       源:稅務總局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3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20〕37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對3月23日仍處於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由省稅務局依法按規定明確適用範圍和截止日期。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3月3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20〕37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對3月23日仍處於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由省稅務局依法按規定明確適用範圍和截止日期。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3月3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