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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人社廳發〔2020〕20號   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3日
  • 標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人社廳發〔2020〕20號
  • 來       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 主題分類:科技、教育\教育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3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0〕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和全年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學習生活需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近期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1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級職責,制定週密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部署做好學生資助各項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間,各技工院校要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大局觀念,重點關注疫情嚴重地區和貧困地區的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群體,及時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體和生活情況,足額發放國家助學金等資助資金。

二、全面依託信息系統做好學生學籍線上管理工作

(二)提前部署新生學籍註冊工作。各地人社部門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情況,統籌安排本地區新生學籍註冊工作,合理制定春季學期、秋季學期學籍註冊時限。要指導技工院校在做好防護、確保安全的同時,組織開展新生基本信息、學生監護人信息的採集和錄入工作。要按規定通過全國技工院校電子註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完成新生學籍註冊和審核審批,確保學生學籍信息可通過技工院校學生學籍查詢系統公開查詢。

(三)加強學生學籍規範化管理。各技工院校要將全日制學生學籍與非全日制學生學籍分別管理,不得為非全日制學生註冊全日制學生學籍,不得虛假、重復註冊學籍。對於休學、退學、轉學、複學的學生,要在學生學籍異動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學籍異動處理。對個人和家庭信息發生變更的學生,要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進行信息更新完善。

(四)推動畢業證書信息可公開查詢。各地人社部門要督促各技工院校在2020年春季學期結束前,對信息系統中達到(或超過)畢業時間的學生信息進行集中清理。通過信息系統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申報畢業證書,生成符合全國統一編碼規則的畢業證書號碼,進一步推動技工院校學生畢業證書信息可公開上網查詢。

三、全面落實好國家免學費和助學金資助政策

(五)嚴格認定學生受助資格。各地人社部門要按照《關於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教〔2018〕16號)、《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等文件要求和本地區實施細則,嚴格開展免學費和助學金受助學生資格認定工作。非全日制學生和職業培訓學員不得納入享受國家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範圍。

(六)聚焦特困學生群體。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重點聚焦疫情嚴重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地區、邊遠地區,重點關注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群體,為特困學生優先申請資助,做到應助盡助。

(七)規範開展資助申報審批工作。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嚴格按照政策要求,認真審核學生申報材料,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免學費和助學金受助資格申報、審核和審批工作,對於審核通過的受助學生名單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要嚴格執行校長責任制,層層壓實責任,保證每一名享受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的學生都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免學費和助學金受助資格為每學期申報一次,逾期不予補報。

四、組織開展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

(八)做好2019—2020學年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各地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按照《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辦法》(教財函〔2019〕104號)和今年工作要求,合理制定獎學金名額分配方案,指導技工院校按要求填報材料,規範評審程序,確保按時高效完成獎學金申報材料評審和上報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九)加大資助力度。各技工院校要及時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疫情影響的具體情況,要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實際需求,在國家資助的基礎上,從院校事業收入或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資助學生,採取減免學雜費或給予生活補助等方式,保障學生的學習生活。

(十)加大監管力度。各地人社部門要加大日常監管和查處力度,對信息系統中技工院校提交的學生學籍修改頻繁情況、大批量學籍異動情況、大齡學生申報免學費和助學金情況,要加大審查力度,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要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提高監督質量和力度。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受理、查處和反饋。

(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在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開學初,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讓就讀技工院校的學生和家長全面了解國家資助政策申報條件、審核流程以及補助資金髮放方式等,要提醒廣大學生及家長謹防學生資助詐騙。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國家中職獎學金獲獎學生的成長成才典型事跡,充分發揮獲獎學生的模範帶動作用,創造技能成才、資助育人的社會氛圍。

聯 係 人:張俊華 李晶

聯絡電話:(010)84208452 84202663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3月3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0〕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和全年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學習生活需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近期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1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級職責,制定週密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部署做好學生資助各項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間,各技工院校要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大局觀念,重點關注疫情嚴重地區和貧困地區的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群體,及時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體和生活情況,足額發放國家助學金等資助資金。

二、全面依託信息系統做好學生學籍線上管理工作

(二)提前部署新生學籍註冊工作。各地人社部門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情況,統籌安排本地區新生學籍註冊工作,合理制定春季學期、秋季學期學籍註冊時限。要指導技工院校在做好防護、確保安全的同時,組織開展新生基本信息、學生監護人信息的採集和錄入工作。要按規定通過全國技工院校電子註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完成新生學籍註冊和審核審批,確保學生學籍信息可通過技工院校學生學籍查詢系統公開查詢。

(三)加強學生學籍規範化管理。各技工院校要將全日制學生學籍與非全日制學生學籍分別管理,不得為非全日制學生註冊全日制學生學籍,不得虛假、重復註冊學籍。對於休學、退學、轉學、複學的學生,要在學生學籍異動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學籍異動處理。對個人和家庭信息發生變更的學生,要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進行信息更新完善。

(四)推動畢業證書信息可公開查詢。各地人社部門要督促各技工院校在2020年春季學期結束前,對信息系統中達到(或超過)畢業時間的學生信息進行集中清理。通過信息系統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申報畢業證書,生成符合全國統一編碼規則的畢業證書號碼,進一步推動技工院校學生畢業證書信息可公開上網查詢。

三、全面落實好國家免學費和助學金資助政策

(五)嚴格認定學生受助資格。各地人社部門要按照《關於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教〔2018〕16號)、《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等文件要求和本地區實施細則,嚴格開展免學費和助學金受助學生資格認定工作。非全日制學生和職業培訓學員不得納入享受國家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範圍。

(六)聚焦特困學生群體。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重點聚焦疫情嚴重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地區、邊遠地區,重點關注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群體,為特困學生優先申請資助,做到應助盡助。

(七)規範開展資助申報審批工作。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嚴格按照政策要求,認真審核學生申報材料,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免學費和助學金受助資格申報、審核和審批工作,對於審核通過的受助學生名單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要嚴格執行校長責任制,層層壓實責任,保證每一名享受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的學生都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免學費和助學金受助資格為每學期申報一次,逾期不予補報。

四、組織開展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

(八)做好2019—2020學年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各地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按照《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辦法》(教財函〔2019〕104號)和今年工作要求,合理制定獎學金名額分配方案,指導技工院校按要求填報材料,規範評審程序,確保按時高效完成獎學金申報材料評審和上報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九)加大資助力度。各技工院校要及時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疫情影響的具體情況,要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實際需求,在國家資助的基礎上,從院校事業收入或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資助學生,採取減免學雜費或給予生活補助等方式,保障學生的學習生活。

(十)加大監管力度。各地人社部門要加大日常監管和查處力度,對信息系統中技工院校提交的學生學籍修改頻繁情況、大批量學籍異動情況、大齡學生申報免學費和助學金情況,要加大審查力度,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要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提高監督質量和力度。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受理、查處和反饋。

(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各地人社部門和技工院校要在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開學初,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讓就讀技工院校的學生和家長全面了解國家資助政策申報條件、審核流程以及補助資金髮放方式等,要提醒廣大學生及家長謹防學生資助詐騙。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國家中職獎學金獲獎學生的成長成才典型事跡,充分發揮獲獎學生的模範帶動作用,創造技能成才、資助育人的社會氛圍。

聯 係 人:張俊華 李晶

聯絡電話:(010)84208452 84202663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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