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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變更註冊後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問題的復函 發文機關: 市場監管總局
發文字號: 市監特食函〔2020〕348號   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公文種類: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 標       題: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變更註冊後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問題的復函
  • 發文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 發文字號:市監特食函〔2020〕348號
  • 來       源: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 主題分類: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 公文種類: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12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變更註冊後
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問題的復函
市監特食函〔2020〕348號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你局《關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變更後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時限的請示》(滬市監特食〔2019〕13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覆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保障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産品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特殊醫學用途臨床效果的前提下,為節約資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産品配方和標簽變更註冊批准後,申請人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相應更替。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後,申請人應當停用原配方和標簽,並將有關情況向生産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前生産的産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3月12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變更註冊後
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問題的復函
市監特食函〔2020〕348號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你局《關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變更後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時限的請示》(滬市監特食〔2019〕13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覆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保障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産品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特殊醫學用途臨床效果的前提下,為節約資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産品配方和標簽變更註冊批准後,申請人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相應更替。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後,申請人應當停用原配方和標簽,並將有關情況向生産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産品配方和標簽更替前生産的産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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