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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教育部
發文字號: 教電〔2020〕150號   源: 教育部網站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31日
  • 標       題: 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教育部
  • 發文字號:教電〔2020〕150號
  • 來       源:教育部網站
  • 主題分類:科技、教育\教育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31日

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電〔2020〕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延期一個月舉行,考試時間為7月7日至8日。高考是我國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關係國家人才選拔,關係社會公平,關係學生和家庭切身利益。2020年高考面臨特殊形勢,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堅決奪取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確保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總體部署下的一次高考,也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入深化攻堅期的一次高考。各地各高校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今年高考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保證高考公平公正,確保2020年高考組織工作平穩有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全國本土疫情傳播已基本阻斷,但零星散發病例和局部暴發疫情的風險仍然存在,境外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我國疫情輸入壓力持續加大。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責任重大,不可有絲毫麻痹和懈怠。各省級招委會要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高考防疫工作,認真研判7月初疫情情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及考點考場、命題場所、制卷場所、評卷場所的防疫措施。要做好對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對考試招生場所逐一進行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考點應配備充足防疫物資,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要對考務人員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培訓,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從嚴從實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有關考試時間,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時間由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藝術類專業現場校考按有關要求安排在高考後舉行;“強基計劃”有關工作時間節點較原定時間順延一個月;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高校組織的考試由相關高校按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高職分類考試、體育類專業考試等省級統一組織的考試由各省級招委會根據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確定。高考體檢工作由各省級招委會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穩妥有序安排。各地要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嚴格執行命題、制卷、試卷保管、分發、施考、閱卷等各環節的管理規定,確保試題試卷絕對保密,確保考試組織萬無一失。要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要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針對高考期間部分地區可能發生的疫情傳播以及高溫、颱風、雷電、洪水等自然災害,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三、嚴格執行高校招生工作規定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認真落實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省(區、市)、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要加大招生執法監察力度,嚴肅查處招生錄取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精心做好高三年級教學安排

各地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可按照省域同步原則,安排高三畢業班學生先返校。要根據高考時間,指導高中學校相應地優化調整高三年級教學計劃和復習備考安排,有序安排好高考前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要對延期開學期間學生居家學習情況進行摸底和診斷,根據學生的學習情況,加強教學銜接。要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逐一排摸,對存在學業困難的,返校後要進行專門的個別輔導,幫助學生跟上教學進程。要開展有針對性的衛生防疫教育和心理輔導,緩解考生焦慮情緒。

五、強化招生考試宣傳服務

各地要加強招考宣傳,及時公告高考各項工作時間安排和相關要求,並做好提醒工作。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考試防疫教育,向考生講解考點防疫措施、安檢程序、個人防護注意事項等,確保考生充分知曉、掌握考試及有關防疫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積極開展網絡招生諮詢及志願填報指導活動,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諮詢指導。要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避免上當受騙。要會同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加強對網絡謠言、不實信息等有害信息的處置,並及時回應社會、考生的關切。

六、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各省級招委會要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在省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抓好本地區疫情防控和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要將2020年本省(區、市)高考的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及具體實施方案,報省級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要明確工作任務,層層壓實責任,狠抓關鍵環節。要協調衛生健康、公安、工信、保密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考點衛生防疫和考試安全聯合督導檢查,對工作薄弱地區要限時整改,確保高考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湖北省、北京市可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研究提出本地區高考時間安排的意見,商教育部同意後及時向社會發佈。

教 育 部

2020年3月31日

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電〔2020〕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延期一個月舉行,考試時間為7月7日至8日。高考是我國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關係國家人才選拔,關係社會公平,關係學生和家庭切身利益。2020年高考面臨特殊形勢,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堅決奪取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確保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總體部署下的一次高考,也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入深化攻堅期的一次高考。各地各高校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今年高考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保證高考公平公正,確保2020年高考組織工作平穩有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全國本土疫情傳播已基本阻斷,但零星散發病例和局部暴發疫情的風險仍然存在,境外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我國疫情輸入壓力持續加大。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責任重大,不可有絲毫麻痹和懈怠。各省級招委會要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高考防疫工作,認真研判7月初疫情情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及考點考場、命題場所、制卷場所、評卷場所的防疫措施。要做好對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對考試招生場所逐一進行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考點應配備充足防疫物資,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要對考務人員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培訓,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從嚴從實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有關考試時間,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時間由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藝術類專業現場校考按有關要求安排在高考後舉行;“強基計劃”有關工作時間節點較原定時間順延一個月;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高校組織的考試由相關高校按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高職分類考試、體育類專業考試等省級統一組織的考試由各省級招委會根據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確定。高考體檢工作由各省級招委會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穩妥有序安排。各地要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嚴格執行命題、制卷、試卷保管、分發、施考、閱卷等各環節的管理規定,確保試題試卷絕對保密,確保考試組織萬無一失。要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要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針對高考期間部分地區可能發生的疫情傳播以及高溫、颱風、雷電、洪水等自然災害,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三、嚴格執行高校招生工作規定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認真落實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省(區、市)、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要加大招生執法監察力度,嚴肅查處招生錄取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精心做好高三年級教學安排

各地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可按照省域同步原則,安排高三畢業班學生先返校。要根據高考時間,指導高中學校相應地優化調整高三年級教學計劃和復習備考安排,有序安排好高考前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要對延期開學期間學生居家學習情況進行摸底和診斷,根據學生的學習情況,加強教學銜接。要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逐一排摸,對存在學業困難的,返校後要進行專門的個別輔導,幫助學生跟上教學進程。要開展有針對性的衛生防疫教育和心理輔導,緩解考生焦慮情緒。

五、強化招生考試宣傳服務

各地要加強招考宣傳,及時公告高考各項工作時間安排和相關要求,並做好提醒工作。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考試防疫教育,向考生講解考點防疫措施、安檢程序、個人防護注意事項等,確保考生充分知曉、掌握考試及有關防疫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積極開展網絡招生諮詢及志願填報指導活動,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諮詢指導。要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避免上當受騙。要會同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加強對網絡謠言、不實信息等有害信息的處置,並及時回應社會、考生的關切。

六、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各省級招委會要強化政治擔當,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在省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抓好本地區疫情防控和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要將2020年本省(區、市)高考的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及具體實施方案,報省級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要明確工作任務,層層壓實責任,狠抓關鍵環節。要協調衛生健康、公安、工信、保密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考點衛生防疫和考試安全聯合督導檢查,對工作薄弱地區要限時整改,確保高考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湖北省、北京市可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研究提出本地區高考時間安排的意見,商教育部同意後及時向社會發佈。

教 育 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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