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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發文機關: 商務部 海關總署 藥監局
發文字號: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號   源: 商務部網站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公文種類: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31日
  • 標       題: 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 發文機關:商務部 海關總署 藥監局
  • 發文字號: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號
  • 來       源:商務部網站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 公文種類:公告
  •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31日

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號

當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的重要舉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保證産品質量安全、規範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模版見附件1),承諾出口産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證書(相關註冊信息見附件2),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證書驗放。上述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有關醫療物資出口企業要確保産品質量安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積極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抗擊疫情。

附件:1.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模板

      2.我國相關醫療器械産品註冊信息(國家藥監局網站動態更新)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號

當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的重要舉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保證産品質量安全、規範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模版見附件1),承諾出口産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證書(相關註冊信息見附件2),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證書驗放。上述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有關醫療物資出口企業要確保産品質量安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積極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抗擊疫情。

附件:1.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模板

      2.我國相關醫療器械産品註冊信息(國家藥監局網站動態更新)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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