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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交通運輸部
發文字號: 交水明電〔2020〕123號   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 標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 發文字號:交水明電〔2020〕123號
  • 來       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10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水明電〔2020〕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部署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嚴防境外疫情通過港口輸入,在中國港口協會、中國引航協會會同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發佈的港口、引航有關防控指南基礎上,我部組織編寫了《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

交通運輸部

2020年4月10日

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加強港口從業人員特別是一線工作人員的自身防護,嚴格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水路傳播和擴散,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引航、靠離泊和裝卸等作業過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員、碼頭裝卸人員和其他登船作業人員的管理和防護。

二、總體要求

港口各有關單位根據疫情形勢發展變化,按照依法、精準、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精準施策、週密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港口生産、職業健康等工作。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港口企業、引航機構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關心關愛一線工作人員健康,根據進港船舶挂靠港口情況、船員狀況等,確定引航、港口作業風險等級,加強信息共享、物資儲備、船岸隔離、進出管控、通風消毒、個人防護、應急處置等工作,堅決防範水運口岸疫情輸入風險。

三、加強信息管理和報告

(一)及時掌握到港船舶和船員信息。

港口企業、引航機構應加強與船舶代理及海關、海事等單位的信息共享,根據下列船舶和船員信息,制定相關工作計劃。

1.船舶挂靠港口、靠離動態等信息。

2.船員基本情況、身體健康等信息,船舶靠泊期間船員換班、人員上下船、物料交付和人員接觸情況等信息。

3.船舶檢疫、船舶防疫措施等信息。

4.船舶靠泊期間相關密切接觸者信息。

5.生活污水、壓載水處理裝置運行信息。

(二)加強人員和車輛信息管理。

對進出港口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核對,加強信息採集,實行閉環管理。

(三)加強信息報送。

按有關要求,向當地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報送疫情防控信息。

四、規範和嚴格作業程序

1.引航機構、港口企業在船舶進港作業前,組織召開船前會,研判船舶疫情防控風險,明確相關作業人員具體防護措施及注意事項,落實責任人。

2.港口企業通過船舶代理等單位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風等相關工作,在港期間安排人員值守,準確記錄上下船人員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聯絡方式等,確保信息可追溯。

3.國際航行船舶經海關衛生檢疫合格,相關記錄顯示船員健康正常時,安全穩妥地開展裝卸作業。

4.嚴格落實船岸人員不直接接觸等防控措施,認真執行對外開放碼頭港口設施保安計劃,加強進出港人員、車輛管理和船港界面管理,加強上下船通道管理,嚴格控制船岸交流活動,除生産生活必須和緊急情況外,船員不得上岸。

5.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經口岸查驗單位准許,開展船員換班、船舶供應、船舶檢驗以及傷病船員緊急救助處置等活動時,港口企業要配合相關單位做好相關人員進出港口、上下船的管理。進出港口的人員和車輛應由船舶代理等相關單位提前通報,嚴格執行相關人員進港前的體溫檢測。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並按照程序上報當地衛生健康管理部門。

五、作業人員防護要求

(一)碼頭作業人員防護要求。

1.作業場所、工作區域入口處配備體溫檢測設備。根據不同崗位作業風險等級,為作業人員配備口罩、手套、護目鏡等必要的防護用品,並指導正確使用。

2.做好作業人員體溫檢測。與船員可能發生近距離接觸的人員要相對固定、實施備案管理。

3.無特殊情況,碼頭作業人員不登船、不與船員直接接觸。因工作需要必須與船員近距離接觸的,儘量選擇在室外空間,做好個人防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4.裝卸作業過程中,採取相應的告示牌、警戒線等隔離措施,原則上禁止船員進入碼頭作業區域。需要船岸配合時,應當要求船員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並採取輪流作業或增加作業間隔等措施,避免碼頭人員與船員發生直接接觸。對確需上岸作業的船員,應進行體溫檢測。

5.儘量利用電話、微信、網絡視頻等方式溝通聯絡和部署工作,減少作業人員聚集。

(二)引航員防護要求。

1.引航機構加強防疫物資儲備和供應,加大醫用防護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紅外線測溫儀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資配備,建立防疫物資供應制度。加強引航員健康狀況監測,建立每日健康狀況報告制度。

2.引航員、接送車輛、引航船艇相對固定,實施備案管理,加強體溫監測,並按當地要求定期組織對引航員進行核酸檢測。

3.船舶引航過程中,引航員應全程正確穿戴防護服、護目鏡、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登離船時,應儘量選擇室外通道,避開船員生活區域。

5.引航期間,應通知船方控制駕駛臺人數,加強駕駛臺通風,減少與船員接觸,並保持安全距離。有條件的,應使用專門的對講機等通訊設備,避免與船員交叉使用通訊設備。

6.引航員應儘量避免在船上就餐、如廁。

7.引航員下船後須按照規定採取消毒措施,一次性防護用品等廢棄物品按照規定集中處理。

8.接送引航員的司機、交通船艇船員應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並定時檢測體溫。

(三)其他登船人員防護要求。

1.登船人員應佩戴口罩、手套、護目鏡等個人防護用品,並做好體溫檢測和信息登記。

2.登船人員禁止進入船員生活區域,並減少與船員接觸。確需與船員近距離接觸的,應儘量選擇在室外空間,並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3.登船人員儘量避免在船就餐、如廁、休息。相關工作完成後,儘快離船。

4.登船人員下船後須按照規定採取消毒措施,一次性防護用品等廢棄物品按照規定集中處理。

六、加強環境衛生防護工作

加強防護用品、消殺用品、設備設施等防控物資配備,優先保障防護裝備,優先保障人力投入。按照高風險地區防護標準做好一線工作人員疫情防護裝備的採購、配置、使用工作,做到儲備、配發、使用到位。防疫物資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口罩、醫用高級別防護口罩、防護服、防護眼鏡或防護面屏、消毒液(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濃度75%酒精,二者不得混存混用)、消毒洗手液、消毒紙巾、一次性手套、橡膠手套、溫度計、紅外測溫儀、應急交通車、應急藥品等。

(一)通風和環境衛生要求。

1.加強環境通風。接待大廳、候工室、食堂、會議室、辦公區等空間區域配置酒精、免洗手消毒劑等用品,定時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通風頻率每日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

2.正確使用空調。首選自然通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調時應關閉回風通道。

3.保持環境整潔衛生。及時清掃轉運垃圾。

(二)清潔消毒管控。

1.接送員工的車輛和船艇應每次進行消毒。

2.對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接待窗口、電梯間按鈕、扶手、門把手等),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

3.人員聚集區(接待大廳、候工室、食堂、會議室、辦公區、衛生間、集體宿舍等)每天清潔消毒不少於兩次,消毒作業儘量避開作業時間。使用含氯消毒液(使用84消毒液按不低於1:50的比例配比)噴灑,噴灑含氯消毒液每立方米保證不少於20~30mL,或使用濃度不低於75%的酒精消毒液擦拭相關設備和多人觸碰區域。切勿將含氯消毒液和酒精消毒液混用。

4.噴灑消毒液期間,噴灑區域要保證相對密閉,以達到消毒效果,噴灑消毒液20分鐘後,安排人員開窗通風,至少10分鐘後,空間區域恢復正常使用。

5.加強垃圾桶等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定期對其進行消毒處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

(三)衛生防護要求。

1.入場通道處設置非接觸式體溫檢測點1—2個,儘量減少出入口或者保持單向進出。檢查工作人員儘量與被檢查對象保持1米以上距離,穿工作服、佩戴防護口罩、一次性手套或橡膠手套,有條件的可佩戴防護眼鏡或防護面屏。

2.需入場作業的勞務單位人員、來訪人員、商務人員等應提前預約。接待外來人員雙方均需佩戴防護口罩,避免握手、擁抱等肢體接觸,及時洗手。

3.人員聚集區採取間隔、分隔措施,保持合理距離。

4.採用視頻會議的方式開會,儘量減少現場會議。參會人員佩戴防護口罩,間隔1米以上,減少集中開會,控制會議時間,會議時間過長時,保持開窗通風;會議結束後,對場地、傢具、茶具用品進行消毒。

5.食堂採用分餐制,避免人員聚集。食堂每餐前後各消毒1次。所有人員佩戴防護口罩,儘量減少接觸公共物品和部位。勤洗手,沒有清水時,可使用含酒精消毒産品(如75%酒精溶液)清潔雙手。

6.使用消毒濕巾擦拭門把手、電話、鍵盤、鼠標、辦公文具等。

7.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禁用酒精噴灑、擦拭作業設備,禁用酒精對手、鞋、衣服消毒處理,推薦使用消毒液、消毒紙巾進行消毒處理。

8.危險貨物作業,應注意穿戴防護服可能産生的靜電危害,進入危險貨物作業場所必須進行靜電消除作業程序。

9.港口客運站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印發的《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相關要求做好有關防控工作。

七、做好應急處置

1.引航機構、港口企業應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加強與海關、邊檢、海事等口岸查驗單位和當地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聯動。

2.船員有發燒、咳嗽等異常情況的,登船引航員要採取穿戴防護服、防護鏡、醫用高級別防護口罩、手套等最嚴格的防護措施,並要求船舶採取通風消毒、所有船員佩戴高級別防護口罩、人員隔離等防控措施。港口企業採取嚴格的船岸隔離措施,配合相關單位進行處置,並做好本單位密切接觸人員的排查、隔離等相關工作。

3.當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症狀的人員嘔吐時,應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或有效的消毒幹巾對嘔吐物進行覆蓋消毒。清除嘔吐物後,再使用含氯消毒劑進行物體表面消毒處理。

4.疑似感染人員隔離後,立即安排消毒人員對其可能污染的臨時留觀室等區域進行全面消毒。用於疑似感染人員轉運的船艇、車輛,應在轉運完成後進行全面消毒。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水明電〔2020〕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部署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嚴防境外疫情通過港口輸入,在中國港口協會、中國引航協會會同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發佈的港口、引航有關防控指南基礎上,我部組織編寫了《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

交通運輸部

2020年4月10日

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加強港口從業人員特別是一線工作人員的自身防護,嚴格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水路傳播和擴散,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舶引航、靠離泊和裝卸等作業過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員、碼頭裝卸人員和其他登船作業人員的管理和防護。

二、總體要求

港口各有關單位根據疫情形勢發展變化,按照依法、精準、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精準施策、週密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港口生産、職業健康等工作。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港口企業、引航機構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關心關愛一線工作人員健康,根據進港船舶挂靠港口情況、船員狀況等,確定引航、港口作業風險等級,加強信息共享、物資儲備、船岸隔離、進出管控、通風消毒、個人防護、應急處置等工作,堅決防範水運口岸疫情輸入風險。

三、加強信息管理和報告

(一)及時掌握到港船舶和船員信息。

港口企業、引航機構應加強與船舶代理及海關、海事等單位的信息共享,根據下列船舶和船員信息,制定相關工作計劃。

1.船舶挂靠港口、靠離動態等信息。

2.船員基本情況、身體健康等信息,船舶靠泊期間船員換班、人員上下船、物料交付和人員接觸情況等信息。

3.船舶檢疫、船舶防疫措施等信息。

4.船舶靠泊期間相關密切接觸者信息。

5.生活污水、壓載水處理裝置運行信息。

(二)加強人員和車輛信息管理。

對進出港口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核對,加強信息採集,實行閉環管理。

(三)加強信息報送。

按有關要求,向當地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報送疫情防控信息。

四、規範和嚴格作業程序

1.引航機構、港口企業在船舶進港作業前,組織召開船前會,研判船舶疫情防控風險,明確相關作業人員具體防護措施及注意事項,落實責任人。

2.港口企業通過船舶代理等單位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風等相關工作,在港期間安排人員值守,準確記錄上下船人員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聯絡方式等,確保信息可追溯。

3.國際航行船舶經海關衛生檢疫合格,相關記錄顯示船員健康正常時,安全穩妥地開展裝卸作業。

4.嚴格落實船岸人員不直接接觸等防控措施,認真執行對外開放碼頭港口設施保安計劃,加強進出港人員、車輛管理和船港界面管理,加強上下船通道管理,嚴格控制船岸交流活動,除生産生活必須和緊急情況外,船員不得上岸。

5.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經口岸查驗單位准許,開展船員換班、船舶供應、船舶檢驗以及傷病船員緊急救助處置等活動時,港口企業要配合相關單位做好相關人員進出港口、上下船的管理。進出港口的人員和車輛應由船舶代理等相關單位提前通報,嚴格執行相關人員進港前的體溫檢測。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並按照程序上報當地衛生健康管理部門。

五、作業人員防護要求

(一)碼頭作業人員防護要求。

1.作業場所、工作區域入口處配備體溫檢測設備。根據不同崗位作業風險等級,為作業人員配備口罩、手套、護目鏡等必要的防護用品,並指導正確使用。

2.做好作業人員體溫檢測。與船員可能發生近距離接觸的人員要相對固定、實施備案管理。

3.無特殊情況,碼頭作業人員不登船、不與船員直接接觸。因工作需要必須與船員近距離接觸的,儘量選擇在室外空間,做好個人防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4.裝卸作業過程中,採取相應的告示牌、警戒線等隔離措施,原則上禁止船員進入碼頭作業區域。需要船岸配合時,應當要求船員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並採取輪流作業或增加作業間隔等措施,避免碼頭人員與船員發生直接接觸。對確需上岸作業的船員,應進行體溫檢測。

5.儘量利用電話、微信、網絡視頻等方式溝通聯絡和部署工作,減少作業人員聚集。

(二)引航員防護要求。

1.引航機構加強防疫物資儲備和供應,加大醫用防護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紅外線測溫儀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資配備,建立防疫物資供應制度。加強引航員健康狀況監測,建立每日健康狀況報告制度。

2.引航員、接送車輛、引航船艇相對固定,實施備案管理,加強體溫監測,並按當地要求定期組織對引航員進行核酸檢測。

3.船舶引航過程中,引航員應全程正確穿戴防護服、護目鏡、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登離船時,應儘量選擇室外通道,避開船員生活區域。

5.引航期間,應通知船方控制駕駛臺人數,加強駕駛臺通風,減少與船員接觸,並保持安全距離。有條件的,應使用專門的對講機等通訊設備,避免與船員交叉使用通訊設備。

6.引航員應儘量避免在船上就餐、如廁。

7.引航員下船後須按照規定採取消毒措施,一次性防護用品等廢棄物品按照規定集中處理。

8.接送引航員的司機、交通船艇船員應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並定時檢測體溫。

(三)其他登船人員防護要求。

1.登船人員應佩戴口罩、手套、護目鏡等個人防護用品,並做好體溫檢測和信息登記。

2.登船人員禁止進入船員生活區域,並減少與船員接觸。確需與船員近距離接觸的,應儘量選擇在室外空間,並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3.登船人員儘量避免在船就餐、如廁、休息。相關工作完成後,儘快離船。

4.登船人員下船後須按照規定採取消毒措施,一次性防護用品等廢棄物品按照規定集中處理。

六、加強環境衛生防護工作

加強防護用品、消殺用品、設備設施等防控物資配備,優先保障防護裝備,優先保障人力投入。按照高風險地區防護標準做好一線工作人員疫情防護裝備的採購、配置、使用工作,做到儲備、配發、使用到位。防疫物資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口罩、醫用高級別防護口罩、防護服、防護眼鏡或防護面屏、消毒液(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濃度75%酒精,二者不得混存混用)、消毒洗手液、消毒紙巾、一次性手套、橡膠手套、溫度計、紅外測溫儀、應急交通車、應急藥品等。

(一)通風和環境衛生要求。

1.加強環境通風。接待大廳、候工室、食堂、會議室、辦公區等空間區域配置酒精、免洗手消毒劑等用品,定時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通風頻率每日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

2.正確使用空調。首選自然通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調時應關閉回風通道。

3.保持環境整潔衛生。及時清掃轉運垃圾。

(二)清潔消毒管控。

1.接送員工的車輛和船艇應每次進行消毒。

2.對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接待窗口、電梯間按鈕、扶手、門把手等),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

3.人員聚集區(接待大廳、候工室、食堂、會議室、辦公區、衛生間、集體宿舍等)每天清潔消毒不少於兩次,消毒作業儘量避開作業時間。使用含氯消毒液(使用84消毒液按不低於1:50的比例配比)噴灑,噴灑含氯消毒液每立方米保證不少於20~30mL,或使用濃度不低於75%的酒精消毒液擦拭相關設備和多人觸碰區域。切勿將含氯消毒液和酒精消毒液混用。

4.噴灑消毒液期間,噴灑區域要保證相對密閉,以達到消毒效果,噴灑消毒液20分鐘後,安排人員開窗通風,至少10分鐘後,空間區域恢復正常使用。

5.加強垃圾桶等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定期對其進行消毒處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

(三)衛生防護要求。

1.入場通道處設置非接觸式體溫檢測點1—2個,儘量減少出入口或者保持單向進出。檢查工作人員儘量與被檢查對象保持1米以上距離,穿工作服、佩戴防護口罩、一次性手套或橡膠手套,有條件的可佩戴防護眼鏡或防護面屏。

2.需入場作業的勞務單位人員、來訪人員、商務人員等應提前預約。接待外來人員雙方均需佩戴防護口罩,避免握手、擁抱等肢體接觸,及時洗手。

3.人員聚集區採取間隔、分隔措施,保持合理距離。

4.採用視頻會議的方式開會,儘量減少現場會議。參會人員佩戴防護口罩,間隔1米以上,減少集中開會,控制會議時間,會議時間過長時,保持開窗通風;會議結束後,對場地、傢具、茶具用品進行消毒。

5.食堂採用分餐制,避免人員聚集。食堂每餐前後各消毒1次。所有人員佩戴防護口罩,儘量減少接觸公共物品和部位。勤洗手,沒有清水時,可使用含酒精消毒産品(如75%酒精溶液)清潔雙手。

6.使用消毒濕巾擦拭門把手、電話、鍵盤、鼠標、辦公文具等。

7.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禁用酒精噴灑、擦拭作業設備,禁用酒精對手、鞋、衣服消毒處理,推薦使用消毒液、消毒紙巾進行消毒處理。

8.危險貨物作業,應注意穿戴防護服可能産生的靜電危害,進入危險貨物作業場所必須進行靜電消除作業程序。

9.港口客運站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印發的《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相關要求做好有關防控工作。

七、做好應急處置

1.引航機構、港口企業應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加強與海關、邊檢、海事等口岸查驗單位和當地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聯動。

2.船員有發燒、咳嗽等異常情況的,登船引航員要採取穿戴防護服、防護鏡、醫用高級別防護口罩、手套等最嚴格的防護措施,並要求船舶採取通風消毒、所有船員佩戴高級別防護口罩、人員隔離等防控措施。港口企業採取嚴格的船岸隔離措施,配合相關單位進行處置,並做好本單位密切接觸人員的排查、隔離等相關工作。

3.當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症狀的人員嘔吐時,應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或有效的消毒幹巾對嘔吐物進行覆蓋消毒。清除嘔吐物後,再使用含氯消毒劑進行物體表面消毒處理。

4.疑似感染人員隔離後,立即安排消毒人員對其可能污染的臨時留觀室等區域進行全面消毒。用於疑似感染人員轉運的船艇、車輛,應在轉運完成後進行全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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