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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強化中醫醫療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中醫藥局辦公室
發文字號: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20〕164號   源: 中醫藥局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 標       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強化中醫醫療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中醫藥局辦公室
  • 發文字號: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20〕164號
  • 來       源:中醫藥局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19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強化中醫醫療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20〕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當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總體穩定,但近期北京市發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全國多個省(區、市)出現北京確診病例的關聯病例。為指導各地中醫醫療機構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防控措施,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堅決防止因局部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彈,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樹立底線思維,進一步提高對疫情防控形勢的認識

醫療機構不僅是發現患者的前哨點,同時也是易感人群的集散地,是疫情防控的重點單位。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和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目前疫情防控形勢的複雜性、嚴峻性,強化底線思維,時刻繃緊防範潛在風險這根弦,堅決杜絕麻痹和鬆懈思想,把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置於最高位置,切實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下,嚴格按照“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工作要求,全力以赴落實落細中醫醫療機構各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二、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哨點作用,落實“四早”措施

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要求,規範發熱門診、預檢分診點設置和管理,加強防護物資儲備。全面落實預檢分診制,對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的患者,在做好防護條件下由專人陪同按規定路徑前往發熱門診就醫。對於所有到發熱門診就診的患者,必須掃“健康碼”,並進行核酸檢測。對於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時間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發熱門診不得拒絕接收發熱患者就診。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醫務人員要做好“守門人”,發現可疑病例,要立即隔離,並請院內專家會診,如仍考慮為疑似病例,應詳細登記相關信息,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報告,及時轉入定點醫院進一步診斷治療,不得擅自允許患者自行轉院或離院。發熱門診的所有醫務人員均應當熟練掌握並落實新冠肺炎防控和診療方案,加強個人防護,規範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樣本採集、運送、保存和檢測。

三、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做到“應檢盡檢”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施意見》(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81號)有關要求,加快提升中醫醫療機構核酸檢測能力、盡力擴大核酸檢測範圍。三級中醫醫院應當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級以上標準的臨床檢驗實驗室,具備獨立開展新冠病毒檢測的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二級中醫醫院加強實驗室建設,提高檢測能力。各地暫不具備新冠病毒檢測能力的中醫醫院可與當地疾控機構、其他醫療機構或第三方醫學檢驗機構合作開展核酸檢測。各中醫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擴大檢測範圍,對發熱門診患者、門急診中高度懷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入院患者、陪護人員以及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應檢盡檢”,對其他人群實施“願檢盡檢”。各中醫醫療機構要按照《關於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質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242號)有關要求,依法依規開展核酸檢測工作,12小時內反饋實驗室檢測結果,加強實驗室檢測質量控制,保證核酸檢測質量。

四、加強全員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和傳染病防控能力

各中醫醫療機構要根據自身所處地理環境、在疫情防控中的功能定位,查找薄弱環節,制訂不同疫情防控壓力下的應對預案,對各類資源、人員調配提前做出安排,對疫情防控需要的各類設施設備進行清查盤點,不足部分及時補齊,確保疫情發生時有足夠的藥品、防護用品等儲備物資,有可立即投入使用的病床和各類醫療設備。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對醫務人員開展全員培訓,重點培訓新冠肺炎等傳染病防控和診療方案、處置原則、工作流程等,同時開展病例分流轉運、醫院感染防控等工作演練。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摸清轄區內中醫醫療資源底數,準確掌握中醫醫療機構實驗室檢測能力、可調動的中醫專家隊伍、中藥儲備等情況,確保在疫情發生時能迅速調動資源開展防控救治工作。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要加強感染性疾病科、急診科等科室建設,提高肺病、創傷等新發突發傳染病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涉及的主要疾病的診療能力。三級中醫醫院要加強重症醫學科建設,提高中醫醫院傳染病治療水平和重症救治能力。

五、強化院感防控和醫護人員防護,堅決杜絕院感事件發生

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關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69號)要求,毫不放鬆落實感染防控各項措施。加強診療環境的清潔消毒處置,做好環境通風管理。落實分區管理要求,合理劃分清潔區、潛在污染區和污染區,區別醫務人員通道和患者通道。嚴格執行院感防控、消毒隔離等各項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加強患者收入院管理和住院患者管理,制定疫情期間患者入院篩查流程,嚴格探視和陪護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加大感染控制科專職人員配備,切實加強感控管理,及時排查風險並採取處置措施。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要嚴格落實標準預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務人員防護技術指南(試行)》(國衛辦醫函〔2020〕155號)做好個人防護,正確合理使用防護用品,在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診療操作的風險高低進行額外防護。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健康管理和監測。

六、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和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強化領導責任制,明確“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對防控措施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對防控漏洞再排查,對防控重點再加固,對防控要求再落實。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及時、準確上報信息,堅決杜絕瞞報、遲報、漏報,做到發現疫情2小時內報告。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群、重點崗位要逐一梳理排查,及時堵塞漏洞,補齊短板。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轄區內中醫醫療機構防控工作的指導與督導。各中醫醫療機構落實檢測、登記、報告、引導等措施不力,導致“應檢未檢”的,依法依規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追究責任。對院感防控工作不重視、落實院感防控基本要求不到位,導致出現嚴重院內感染事件的,按照規定對醫療機構和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6月19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強化中醫醫療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20〕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當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總體穩定,但近期北京市發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全國多個省(區、市)出現北京確診病例的關聯病例。為指導各地中醫醫療機構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防控措施,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堅決防止因局部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彈,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樹立底線思維,進一步提高對疫情防控形勢的認識

醫療機構不僅是發現患者的前哨點,同時也是易感人群的集散地,是疫情防控的重點單位。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和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目前疫情防控形勢的複雜性、嚴峻性,強化底線思維,時刻繃緊防範潛在風險這根弦,堅決杜絕麻痹和鬆懈思想,把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置於最高位置,切實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下,嚴格按照“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工作要求,全力以赴落實落細中醫醫療機構各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二、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哨點作用,落實“四早”措施

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要求,規範發熱門診、預檢分診點設置和管理,加強防護物資儲備。全面落實預檢分診制,對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的患者,在做好防護條件下由專人陪同按規定路徑前往發熱門診就醫。對於所有到發熱門診就診的患者,必須掃“健康碼”,並進行核酸檢測。對於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時間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發熱門診不得拒絕接收發熱患者就診。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醫務人員要做好“守門人”,發現可疑病例,要立即隔離,並請院內專家會診,如仍考慮為疑似病例,應詳細登記相關信息,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報告,及時轉入定點醫院進一步診斷治療,不得擅自允許患者自行轉院或離院。發熱門診的所有醫務人員均應當熟練掌握並落實新冠肺炎防控和診療方案,加強個人防護,規範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樣本採集、運送、保存和檢測。

三、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做到“應檢盡檢”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施意見》(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81號)有關要求,加快提升中醫醫療機構核酸檢測能力、盡力擴大核酸檢測範圍。三級中醫醫院應當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級以上標準的臨床檢驗實驗室,具備獨立開展新冠病毒檢測的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二級中醫醫院加強實驗室建設,提高檢測能力。各地暫不具備新冠病毒檢測能力的中醫醫院可與當地疾控機構、其他醫療機構或第三方醫學檢驗機構合作開展核酸檢測。各中醫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擴大檢測範圍,對發熱門診患者、門急診中高度懷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入院患者、陪護人員以及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應檢盡檢”,對其他人群實施“願檢盡檢”。各中醫醫療機構要按照《關於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質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242號)有關要求,依法依規開展核酸檢測工作,12小時內反饋實驗室檢測結果,加強實驗室檢測質量控制,保證核酸檢測質量。

四、加強全員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和傳染病防控能力

各中醫醫療機構要根據自身所處地理環境、在疫情防控中的功能定位,查找薄弱環節,制訂不同疫情防控壓力下的應對預案,對各類資源、人員調配提前做出安排,對疫情防控需要的各類設施設備進行清查盤點,不足部分及時補齊,確保疫情發生時有足夠的藥品、防護用品等儲備物資,有可立即投入使用的病床和各類醫療設備。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對醫務人員開展全員培訓,重點培訓新冠肺炎等傳染病防控和診療方案、處置原則、工作流程等,同時開展病例分流轉運、醫院感染防控等工作演練。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摸清轄區內中醫醫療資源底數,準確掌握中醫醫療機構實驗室檢測能力、可調動的中醫專家隊伍、中藥儲備等情況,確保在疫情發生時能迅速調動資源開展防控救治工作。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要加強感染性疾病科、急診科等科室建設,提高肺病、創傷等新發突發傳染病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涉及的主要疾病的診療能力。三級中醫醫院要加強重症醫學科建設,提高中醫醫院傳染病治療水平和重症救治能力。

五、強化院感防控和醫護人員防護,堅決杜絕院感事件發生

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關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69號)要求,毫不放鬆落實感染防控各項措施。加強診療環境的清潔消毒處置,做好環境通風管理。落實分區管理要求,合理劃分清潔區、潛在污染區和污染區,區別醫務人員通道和患者通道。嚴格執行院感防控、消毒隔離等各項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加強患者收入院管理和住院患者管理,制定疫情期間患者入院篩查流程,嚴格探視和陪護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加大感染控制科專職人員配備,切實加強感控管理,及時排查風險並採取處置措施。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要嚴格落實標準預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務人員防護技術指南(試行)》(國衛辦醫函〔2020〕155號)做好個人防護,正確合理使用防護用品,在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診療操作的風險高低進行額外防護。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健康管理和監測。

六、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和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強化領導責任制,明確“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對防控措施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對防控漏洞再排查,對防控重點再加固,對防控要求再落實。各中醫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及時、準確上報信息,堅決杜絕瞞報、遲報、漏報,做到發現疫情2小時內報告。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群、重點崗位要逐一梳理排查,及時堵塞漏洞,補齊短板。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轄區內中醫醫療機構防控工作的指導與督導。各中醫醫療機構落實檢測、登記、報告、引導等措施不力,導致“應檢未檢”的,依法依規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追究責任。對院感防控工作不重視、落實院感防控基本要求不到位,導致出現嚴重院內感染事件的,按照規定對醫療機構和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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