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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發文機關: 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央宣傳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文化和旅遊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發文字號: 打假辦發〔2020〕3號   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工商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3日
  • 標       題: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發文機關: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央宣傳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文化和旅遊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文字號:打假辦發〔2020〕3號
  • 來       源: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 主題分類: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工商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13日

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央宣傳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文化和旅遊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打假辦發〔202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有關部門、機構,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打擊侵權假冒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創新型國家建設,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法銷毀侵權假冒商品,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有效措施,是凈化市場環境、對侵犯知識産權違法犯罪形成強大震懾效應的有效手段,是激發創新創業熱情、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效途徑。為做好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

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央宣傳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文化和旅遊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8月13日

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央宣傳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文化和旅遊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打假辦發〔202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有關部門、機構,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打擊侵權假冒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創新型國家建設,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法銷毀侵權假冒商品,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有效措施,是凈化市場環境、對侵犯知識産權違法犯罪形成強大震懾效應的有效手段,是激發創新創業熱情、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效途徑。為做好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於加強侵權假冒商品銷毀工作的意見

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央宣傳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生態環境部 文化和旅遊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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