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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民航局關於調整國際客運航班熔斷措施的通知 發文機關: 民航局
發文字號: 民航發〔2020〕60號   源: 民航局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民航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 標       題: 民航局關於調整國際客運航班熔斷措施的通知
  • 發文機關:民航局
  • 發文字號:民航發〔2020〕60號
  • 來       源:民航局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民航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16日

民航局關於調整國際客運航班熔斷措施的通知
民航發〔2020〕60號

各運輸航空公司: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輸入工作,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現對《民航局關於調整國際客運航班的通知》(民航發〔2020〕27號)的第七條第三款國際客運航班“熔斷措施”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航空公司同一航線航班,入境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旅客人數達到5個的,暫停該公司該航線運行2周;達到10個的,暫停該公司該航線運行4周。“熔斷”的航班量不得調整用於其他航線。“熔斷”期結束後,航空公司方可恢復每週1班航班計劃。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0年12月16日

民航局關於調整國際客運航班熔斷措施的通知
民航發〔2020〕60號

各運輸航空公司: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輸入工作,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現對《民航局關於調整國際客運航班的通知》(民航發〔2020〕27號)的第七條第三款國際客運航班“熔斷措施”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航空公司同一航線航班,入境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旅客人數達到5個的,暫停該公司該航線運行2周;達到10個的,暫停該公司該航線運行4周。“熔斷”的航班量不得調整用於其他航線。“熔斷”期結束後,航空公司方可恢復每週1班航班計劃。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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