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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關於增加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的公告 發文機關: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發文字號: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公文種類: 公告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2日
  • 標       題: 關於增加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的公告
  • 發文機關: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 發文字號: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 公文種類:公告
  •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2日

關於增加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的公告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

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快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進一步方便旅客購物,現就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離島旅客憑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島信息在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商店(含經批准的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品時,除在機場、火車站、碼頭指定區域提貨外,可選擇郵寄送達方式提貨。選擇郵寄送達方式提貨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購買人應為購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離島免稅商店應確認購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並已實際離島後,一次性寄遞旅客所購免稅品。

二、島內居民離島前購買免稅品,可選擇返島提取,返島提取免稅品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實際離島行程信息。離島免稅商店應確認提貨人身份、離島行程信息符合要求後交付免稅品。

島內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社保卡的中國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並持有居留證的境外人士。

海南省相關部門應向海關、稅務提供驗核島內居民資格、旅客離島、購票等相關信息及聯網環境。

三、郵寄送達和返島提取提貨方式的具體監管要求由海關總署另行公佈。

四、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3號)中其他規定繼續執行。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關於增加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的公告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

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快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進一步方便旅客購物,現就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離島旅客憑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島信息在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商店(含經批准的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品時,除在機場、火車站、碼頭指定區域提貨外,可選擇郵寄送達方式提貨。選擇郵寄送達方式提貨的,收件人、支付人和購買人應為購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離島免稅商店應確認購物旅客符合上述要求並已實際離島後,一次性寄遞旅客所購免稅品。

二、島內居民離島前購買免稅品,可選擇返島提取,返島提取免稅品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實際離島行程信息。離島免稅商店應確認提貨人身份、離島行程信息符合要求後交付免稅品。

島內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社保卡的中國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並持有居留證的境外人士。

海南省相關部門應向海關、稅務提供驗核島內居民資格、旅客離島、購票等相關信息及聯網環境。

三、郵寄送達和返島提取提貨方式的具體監管要求由海關總署另行公佈。

四、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3號)中其他規定繼續執行。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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