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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市場監管總局
發文字號: 國市監競爭發〔2021〕13號   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 標       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 發文字號:國市監競爭發〔2021〕13號
  • 來       源: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 主題分類: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22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發〔202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嚴厲整治亂收費的工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部署“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推動各項降費政策落到實處,著力解決困擾企業發展的痛點、堵點問題,保障市場主體輕裝前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當前,世界經濟復蘇不穩定不平衡,疫情變化和外部環境存在諸多不確定性,我國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黨中央明確要求,要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保持對經濟恢復的支持力度,完善減稅降費政策,讓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增加活力。

新發展階段賦予新使命,新發展格局需要新作為。加強涉企收費監管、減輕企業負擔是重要政策方向,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市場主體活力的有力舉措。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牢牢樹立涉企收費監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積極主動作為,創新方式方法,大力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上邁好第一步,見到新氣象。

二、聚焦重點領域,解決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堵點問題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聚焦社會和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集中力量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工作。

(一)仲介機構收費。重點對具有一定行政資源和壟斷性的仲介機構開展檢查,聯合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水利、民政等行業主管部門深入調研摸底,重點規範行政機關指定或推薦仲介服務機構、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仲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仲介機構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以及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既充當“裁判員”又充當“輔導員”收取不合理費用等行為。

(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要求,主動與民政部門對接,摸清本級行業協會商會底數,聯合開展抽查檢查,形成監管合力。重點對具有法定職責、承擔行政部門委託或授權職能、與政府部門尚未脫鉤的行業協會進行抽查,嚴厲查處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借助行政權力搭車收費,以及將政府部門委託事項的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等行為。

(三)交通物流領域收費。重點查處機場、鐵路等領域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以及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沿海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海運價格動態,加大對船公司收費的監管力度,督促船公司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依法查處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仲介機構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四)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收費。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  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函〔2020〕129號)要求,督促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全面梳理自查現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糾正強制性收費,降低偏高收費標準。重點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的價格監管,著力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商業銀行收費。繼續圍繞《中國銀保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要求,通過交叉檢查等形式對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進行抽查檢查。要重點查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利用貸款優勢地位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不落實國家及總行層面規定的對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等行為。檢查過程中要推動商業銀行落實主體責任,指導商業銀行自查自糾、退費整改,主動為企業融資減輕負擔。

三、加強組織引導,確保專項行動取得監管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涉企收費監管點多面廣,工作任務較重。本次“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要突出實效,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著力建設長效機制。

(一)加強統籌組織。市場監管總局分階段組織開展治理涉企收費交叉檢查,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執法骨幹力量參與檢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工作保障,為檢查組順利完成任務提供有力支持。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也要因地制宜開展本區域交叉檢查,確保全年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引導。專項行動過程中要寓服務於監管,向企業宣講涉企收費政策,推進涉企收費事項公開透明。要強化收費主體的合規意識,激發自查自糾、主動規範整改的內生動力。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發揮震懾作用。

(三)加強制度建設。要與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對涉企收費政策隨時會商、精準把握。要推進部門間綜合治理、聯合檢查,形成監管合力。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給政策制定部門,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見建議。

附件: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3月22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競爭發〔202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嚴厲整治亂收費的工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部署“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推動各項降費政策落到實處,著力解決困擾企業發展的痛點、堵點問題,保障市場主體輕裝前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當前,世界經濟復蘇不穩定不平衡,疫情變化和外部環境存在諸多不確定性,我國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黨中央明確要求,要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保持對經濟恢復的支持力度,完善減稅降費政策,讓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增加活力。

新發展階段賦予新使命,新發展格局需要新作為。加強涉企收費監管、減輕企業負擔是重要政策方向,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市場主體活力的有力舉措。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牢牢樹立涉企收費監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積極主動作為,創新方式方法,大力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上邁好第一步,見到新氣象。

二、聚焦重點領域,解決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堵點問題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聚焦社會和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集中力量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工作。

(一)仲介機構收費。重點對具有一定行政資源和壟斷性的仲介機構開展檢查,聯合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水利、民政等行業主管部門深入調研摸底,重點規範行政機關指定或推薦仲介服務機構、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仲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仲介機構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以及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既充當“裁判員”又充當“輔導員”收取不合理費用等行為。

(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要求,主動與民政部門對接,摸清本級行業協會商會底數,聯合開展抽查檢查,形成監管合力。重點對具有法定職責、承擔行政部門委託或授權職能、與政府部門尚未脫鉤的行業協會進行抽查,嚴厲查處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借助行政權力搭車收費,以及將政府部門委託事項的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等行為。

(三)交通物流領域收費。重點查處機場、鐵路等領域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以及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沿海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海運價格動態,加大對船公司收費的監管力度,督促船公司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依法查處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仲介機構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四)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收費。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  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函〔2020〕129號)要求,督促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全面梳理自查現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糾正強制性收費,降低偏高收費標準。重點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的價格監管,著力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商業銀行收費。繼續圍繞《中國銀保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要求,通過交叉檢查等形式對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進行抽查檢查。要重點查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利用貸款優勢地位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不落實國家及總行層面規定的對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等行為。檢查過程中要推動商業銀行落實主體責任,指導商業銀行自查自糾、退費整改,主動為企業融資減輕負擔。

三、加強組織引導,確保專項行動取得監管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涉企收費監管點多面廣,工作任務較重。本次“治理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要突出實效,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著力建設長效機制。

(一)加強統籌組織。市場監管總局分階段組織開展治理涉企收費交叉檢查,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執法骨幹力量參與檢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工作保障,為檢查組順利完成任務提供有力支持。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也要因地制宜開展本區域交叉檢查,確保全年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引導。專項行動過程中要寓服務於監管,向企業宣講涉企收費政策,推進涉企收費事項公開透明。要強化收費主體的合規意識,激發自查自糾、主動規範整改的內生動力。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發揮震懾作用。

(三)加強制度建設。要與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對涉企收費政策隨時會商、精準把握。要推進部門間綜合治理、聯合檢查,形成監管合力。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給政策制定部門,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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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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