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自然資源部關於部本級應用電子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有關事項的公告 | 發文機關: | 自然資源部 |
發文字號: | 自然資源部公告2021年第41號 | 來 源: | 自然資源部網站 |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礦産 | 公文種類: | 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自然資源部關於部本級應用電子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1年第41號
按照《國務院關於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務院令第716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號)要求,自然資源部決定自2021年7月1日起,部本級實施電子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以下簡稱電子證)。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資源部以頒發電子證為主,同時頒發紙質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電子證與紙質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然資源部此前頒發的有效期內的紙質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仍然有效,無須申請更換為電子證。
二、礦業權人在自然資源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登錄本公司賬戶後,可查看電子證,自行打印的不具備法律效力。
三、從2021年7月1日起,到自然資源部領取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的,不再按照《自然資源部關於礦業權申請資料實行互聯網遠程申報的公告》(自然資源部公告2020年第10號)要求提交紙質材料。
對於已領取電子證的礦業權人,向自然資源部提交新的登記申請時,填寫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或採礦許可證證號即可,不再提交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或採礦許可證掃描文件。
四、自然資源部已頒發的有效期內的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基本信息(礦業權名稱、許可證號、礦業權人、礦種、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可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的“礦業權市場”欄目查詢。
自然資源部
2021年6月30日
自然資源部關於部本級應用電子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1年第41號
按照《國務院關於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務院令第716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號)要求,自然資源部決定自2021年7月1日起,部本級實施電子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以下簡稱電子證)。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資源部以頒發電子證為主,同時頒發紙質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電子證與紙質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然資源部此前頒發的有效期內的紙質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仍然有效,無須申請更換為電子證。
二、礦業權人在自然資源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登錄本公司賬戶後,可查看電子證,自行打印的不具備法律效力。
三、從2021年7月1日起,到自然資源部領取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的,不再按照《自然資源部關於礦業權申請資料實行互聯網遠程申報的公告》(自然資源部公告2020年第10號)要求提交紙質材料。
對於已領取電子證的礦業權人,向自然資源部提交新的登記申請時,填寫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或採礦許可證證號即可,不再提交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或採礦許可證掃描文件。
四、自然資源部已頒發的有效期內的礦産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基本信息(礦業權名稱、許可證號、礦業權人、礦種、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可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的“礦業權市場”欄目查詢。
自然資源部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