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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文機關: 發展改革委
發文字號: 發改電〔2021〕213號   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5日
  • 標       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文機關:發展改革委
  • 發文字號:發改電〔2021〕213號
  • 來       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改電〔2021〕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細抓實各項防汛救災措施。針對一些地方防汛救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即開展災害隱患全面排查。對運營和在建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公路、市政道路的隧道、涵洞,車站、機場等樞紐及公共設施的地下空間,立交橋、下沉式建築、在建工程基坑等易積水的低窪區域,重點排查出入口、防洪排澇設施聯接、在建和運營工程銜接等重要點位,線路設施過渡段、標高較低路段等重點區段,排水泵站、擋水設施、大型施工機械等關鍵設施,逐一建立風險臺賬,形成城市易澇類風險分佈圖、風險隱患清單等,並立即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

二、抓細抓實應急防控措施。根據風險排查情況,立即細化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儘快補強設施短板,充分做好應對極端事件的準備,迅速補足應急搶險物資種類和數量,全面強化薄弱環節。及時調配物資設備,確保防汛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全面布設到位。加強重要風險點現場值守人員配備,配置必要的應急通訊等設備,確保通訊暢通,落實布控盯守要求,加密巡視檢查,對標強降雨引發的積水、塌陷等險情,針對性採取應急處突措施。現場指揮人員要按照“在崗、在職、在責”要求,一旦出現險情立即開展處置。應急救援搶險隊伍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整裝待命。

三、抓緊完善落實應急響應機制。堅持“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原則,按照最嚴酷的極端天氣情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第一時間響應機制。氣象部門要加強對強降雨、颱風等災害預報預警,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方式向社會發佈預警避險信息。一旦出現極端天氣等非常情況,要堅決即時啟動最高等級響應,該停學的停學,該停工的停工,該停業的停業,該停運的停運,對隧道、涵洞等易澇區段,要及時警戒並採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群眾,杜絕僥倖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貽誤戰機,盡最大可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四、堅決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管控。對正在建設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公路、市政道路、機場等工程要採取針對性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和響應機制,該停工的停工,做好施工設備、基坑和暗挖工程安全管理,妥善做好施工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加強在建項目工地駐地安全風險防範,重點排查項目部和宿舍安全隱患,嚴禁在河谷、低窪處設置辦公區和宿舍區。

五、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和有序恢復建設運營。出現險情時,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按照“誰先到達誰先處置、逐步移交指揮權”“屬地為主、專業處置、部門聯動、分工協作”的原則,按照預案組織實施搶險救災。相關責任單位要做好災後恢復的排查、準備工作,開展災後使用條件評估論證,對於發生淹水倒灌的重要基礎設施,要在災情穩定後第一時間開展抽水清淤工作,並對關鍵設施開展細緻排查,對受損設備及時更換,對受災部位進行修復,經安全評估通過後恢復建設運營。

六、層層壓實相關主體責任。按照國家指導、省負總責、城市主體的原則,健全應急防控指揮體系,統一決策、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壓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任。明確建設運營單位的直接管理責任,履行預防、搶險、救援的第一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內外部協同聯動機制,確保防汛救災措施儘早落實到位。

當前已進入防汛關鍵期,各地仍將面臨強降雨、颱風等極端天氣影響,防汛形勢十分嚴峻。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全力以赴、攻堅克難,切實做好汛期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嚴防次生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堅決打贏防汛救災這場硬仗。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7月2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改電〔2021〕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細抓實各項防汛救災措施。針對一些地方防汛救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加強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即開展災害隱患全面排查。對運營和在建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公路、市政道路的隧道、涵洞,車站、機場等樞紐及公共設施的地下空間,立交橋、下沉式建築、在建工程基坑等易積水的低窪區域,重點排查出入口、防洪排澇設施聯接、在建和運營工程銜接等重要點位,線路設施過渡段、標高較低路段等重點區段,排水泵站、擋水設施、大型施工機械等關鍵設施,逐一建立風險臺賬,形成城市易澇類風險分佈圖、風險隱患清單等,並立即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

二、抓細抓實應急防控措施。根據風險排查情況,立即細化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儘快補強設施短板,充分做好應對極端事件的準備,迅速補足應急搶險物資種類和數量,全面強化薄弱環節。及時調配物資設備,確保防汛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全面布設到位。加強重要風險點現場值守人員配備,配置必要的應急通訊等設備,確保通訊暢通,落實布控盯守要求,加密巡視檢查,對標強降雨引發的積水、塌陷等險情,針對性採取應急處突措施。現場指揮人員要按照“在崗、在職、在責”要求,一旦出現險情立即開展處置。應急救援搶險隊伍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整裝待命。

三、抓緊完善落實應急響應機制。堅持“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原則,按照最嚴酷的極端天氣情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第一時間響應機制。氣象部門要加強對強降雨、颱風等災害預報預警,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方式向社會發佈預警避險信息。一旦出現極端天氣等非常情況,要堅決即時啟動最高等級響應,該停學的停學,該停工的停工,該停業的停業,該停運的停運,對隧道、涵洞等易澇區段,要及時警戒並採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群眾,杜絕僥倖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貽誤戰機,盡最大可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四、堅決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管控。對正在建設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公路、市政道路、機場等工程要採取針對性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和響應機制,該停工的停工,做好施工設備、基坑和暗挖工程安全管理,妥善做好施工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加強在建項目工地駐地安全風險防範,重點排查項目部和宿舍安全隱患,嚴禁在河谷、低窪處設置辦公區和宿舍區。

五、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和有序恢復建設運營。出現險情時,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按照“誰先到達誰先處置、逐步移交指揮權”“屬地為主、專業處置、部門聯動、分工協作”的原則,按照預案組織實施搶險救災。相關責任單位要做好災後恢復的排查、準備工作,開展災後使用條件評估論證,對於發生淹水倒灌的重要基礎設施,要在災情穩定後第一時間開展抽水清淤工作,並對關鍵設施開展細緻排查,對受損設備及時更換,對受災部位進行修復,經安全評估通過後恢復建設運營。

六、層層壓實相關主體責任。按照國家指導、省負總責、城市主體的原則,健全應急防控指揮體系,統一決策、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壓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任。明確建設運營單位的直接管理責任,履行預防、搶險、救援的第一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內外部協同聯動機制,確保防汛救災措施儘早落實到位。

當前已進入防汛關鍵期,各地仍將面臨強降雨、颱風等極端天氣影響,防汛形勢十分嚴峻。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全力以赴、攻堅克難,切實做好汛期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嚴防次生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堅決打贏防汛救災這場硬仗。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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