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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 發文機關: 新聞出版署
發文字號: 國新出發〔2021〕14號   源: 新聞出版署網站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新聞出版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30日
  • 標       題: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
  • 發文機關:新聞出版署
  • 發文字號:國新出發〔2021〕14號
  • 來       源:新聞出版署網站
  • 主題分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新聞出版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30日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
國新出發〔202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各網絡遊戲企業,有關行業組織:

一段時間以來,未成年人過度使用甚至沉迷網絡遊戲問題突出,對正常生活學習和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廣大家長反映強烈。為進一步嚴格管理措施,堅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時間。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所有網絡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網絡遊戲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

二、嚴格落實網絡遊戲用戶賬號實名註冊和登錄要求。所有網絡遊戲必須接入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絡遊戲防沉迷實名驗證系統,所有網絡遊戲用戶必須使用真實有效身份信息進行遊戲賬號註冊並登錄網絡遊戲,網絡遊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含遊客體驗模式)向未實名註冊和登錄的用戶提供遊戲服務。

三、各級出版管理部門加強對網絡遊戲企業落實提供網絡遊戲服務時段時長、實名註冊和登錄、規範付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對未嚴格落實的網絡遊戲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積極引導家庭、學校等社會各方面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監護職責,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教育,在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督促其以真實身份驗證,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段時長規定,引導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網絡使用習慣,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

五、本通知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所稱網絡遊戲企業含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平臺。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工作的通知》(國新出發〔2019〕34號)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1年8月30日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
國新出發〔202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各網絡遊戲企業,有關行業組織:

一段時間以來,未成年人過度使用甚至沉迷網絡遊戲問題突出,對正常生活學習和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廣大家長反映強烈。為進一步嚴格管理措施,堅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時間。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所有網絡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網絡遊戲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

二、嚴格落實網絡遊戲用戶賬號實名註冊和登錄要求。所有網絡遊戲必須接入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絡遊戲防沉迷實名驗證系統,所有網絡遊戲用戶必須使用真實有效身份信息進行遊戲賬號註冊並登錄網絡遊戲,網絡遊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含遊客體驗模式)向未實名註冊和登錄的用戶提供遊戲服務。

三、各級出版管理部門加強對網絡遊戲企業落實提供網絡遊戲服務時段時長、實名註冊和登錄、規範付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對未嚴格落實的網絡遊戲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積極引導家庭、學校等社會各方面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監護職責,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教育,在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督促其以真實身份驗證,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段時長規定,引導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網絡使用習慣,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

五、本通知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所稱網絡遊戲企業含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平臺。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工作的通知》(國新出發〔2019〕34號)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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