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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發文字號: 人社部發〔2021〕102號   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 標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 發文字號:人社部發〔2021〕102號
  • 來       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 主題分類:勞動、人事、監察\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1〕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2021年12月15日

“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

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是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促進擴大就業的重要舉措,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提出了“十四五”時期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推動職業技能培訓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指引。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時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職業技能培訓大規模開展。2019年,國務院決定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拿出1000億元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面向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貧困勞動力組織實施職業技能培訓。五年來,全國共組織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近1億人次;其中,培訓企業職工超過3000萬人次,農民工超過4000萬人次,貧困勞動力超過900萬人次。全國技能人才總量超過2億人,高技能人才超過5000萬人,均比“十二五”期末有較大幅度增長。技能人才總量擴大,結構逐步優化,就業質量不斷提升。

“十四五”時期,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新征程。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建設技能型社會,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技能提升行動,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為職業技能培訓發展提供了根本保證。我國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推進製造強國、質量強國建設,發展實體經濟,亟需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為職業技能培訓發展創造廣闊空間。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突飛猛進,就業新增長點、新就業形態不斷發展,勞動者參加培訓提升人力資本和專業技能的內在動力逐漸增強。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時期職業技能培訓面臨新的挑戰。産業轉型升級、技術進步對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養培訓不適應市場需求的現象進一步加劇。“就業難”與“招工難”並存,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創業能力與用人需求存在差距。職業技能培訓難以適應數字技術、人工智慧發展要求,培訓基礎能力薄弱,針對性有效性需要進一步提高,支持服務體系亟需完善,尊重技能尊重勞動的社會氛圍有待進一步優化。職業技能培訓的規模質量與建設技能型社會需求仍有差距,必須深刻認識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全面分析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工作力度,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推動職業技能培訓高質量發展,建設規模宏大、質量過硬、結構合理的技能勞動者隊伍。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推進技能型社會建設,全面實施技能中國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配合實施國家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吸引更多勞動者技能就業技能成才,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大力弘揚和培育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聚焦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升,注重培養勞動者的職業道德和技能素養。

——堅持就業導向、提質擴容。牢固樹立職業技能培訓為就業服務的理念,不斷提升培訓質量,擴大培訓規模,為勞動者儲備就業技能,促進就業創業,提高工作能力。

——堅持共建共享、協同發力。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資源的統籌利用,發揮公共實訓基地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等功能作用,鼓勵支持龍頭企業、社會資源依法參與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市場引導、政府支持。構建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引導勞動者根據社會需要和個人需求積極參與職業技能培訓。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要實現以下目標:

——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更加完善。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形成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覆蓋勞動者職業生涯全程,適應就業創業和人才成長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推進終身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

——共建共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更加健全。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共建共享機制,持續推動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擴容提質,優化公共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加大政府、企業、社會等各類培訓資源優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訓供給能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的精準性和實效性。

——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穩步擴大培訓規模,持續提升培訓質量,技能勞動者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就業創業能力明顯提高,高技能人才不斷涌現。破除學歷、身份等限制,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更加順暢,多元化評價方式不斷完善,技能等級與薪酬分配的聯絡更加密切,職業技能競賽引領和推動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顯著。

——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更加有效。培訓與就業的銜接更加緊密,形成個人投入、企業支持、政府補貼共同投入的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形成職業技能培訓多元供給體系,市場引導和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共同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力度更大、效率更高。

三、健全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四)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專項職業培訓計劃,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有效提高培訓質量。制定出臺加強新時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著力完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機制,持續增強技能人才發展動力和創新創造活力。以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為主要供給,以政府補貼培訓為有益補充,以行業企業、公共實訓基地、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為主要載體,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為主要形式,構建資源充足、佈局合理、結構優化、載體多元的培訓組織實施體系,持續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探索“互聯網+”、“智慧+”培訓新形態,推動培訓方式變革創新。

(五)大力開展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

充分發揮企業培訓主體作用,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職工技能培訓機制,支持各類企業廣泛開展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訓、産業緊缺人才培訓、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通用職業素質和數字技能普及性培訓等,支持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及項目制培訓。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培訓機構作用,引導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培訓。鼓勵企業與參訓職工協商調整工作及培訓時間,依法保障職工參訓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落實培訓經費稅前扣除政策。深化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按規定開展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六)強化重點群體就業技能培訓。

實施青年專項技能培訓計劃。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和其他青年群體為培訓對象,以提升就業創業能力為核心,開展青年職業技能培訓,增強青年群體適應産業發展、崗位需求和基層就業的能力。實施青年學徒培養計劃,通過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適合企業發展和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大力開展青年創業培訓、新職業培訓、技能提升培訓。

實施退役軍人培訓計劃。結合退役軍人實際和就業願望,推行適應性培訓,強化思想政治引領,引導合理就業預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各地對接共享優質教育培訓資源,逐步實現退役軍人跨省異地培訓。依託高校、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創業孵化基地等現有資源掛牌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發揮示範作用。

實施農村轉移勞動力等職業技能提升計劃。面向農村轉移勞動力、返鄉農民工、脫貧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以輸出地為主,組織當地農民工和返鄉入鄉農民工開展就業創業培訓,促進其就近就業創業。以輸入地為主,大力開展促進農民工就業的技能培訓和新職業新業態培訓,提升其就業能力。要注重對準備外出就業青年農民工的職業指導和培訓工作,依託職業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為其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服務,促進其職業技能提升。積極推進鄉村建設所需的農業農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訓,培養一批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強化高素質農民先進實用技術技能培訓,推進各類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和其它涉農技術培訓,提升農業農村産業發展能力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能力。

做好其他群體就業技能培訓工作。做好婦女職業技能培訓,組織適合女性就業的育嬰、家政等急需緊缺職業培訓和編織、手工製作等專項技能培訓。結合失業人員特點,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創業指導、就業技能培訓等就業服務,提升轉崗就業技能和創業能力。做好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漁民職業技能培訓。對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和社區矯正對象,開展以回歸社會為目的的就業技能培訓。

開展技能幫扶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脫貧家庭(含監測幫扶對象家庭)、困難職工家庭、社會救助對象和殘疾人,重點依託職業院校,實施技能幫扶千校行動、雨露計劃、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七)加強創業培訓和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

深入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實現創業階段全覆蓋,組織準備創業和創業初期的人員參加創業意識、創辦企業、網絡創業、創業(模擬)實訓、企業經營發展等培訓,提升參訓人員的項目選擇、市場評估、創業計劃等能力。實施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培育行動,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為返鄉入鄉創業創新人員提供培訓指導服務。適應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發展,廣泛開展數字技能、媒體運營、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

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供給能力

(八)加大公共職業技能培訓供給。

健全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行動。開展縣域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試點,完善企業、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等利用公共實訓基地開展技能實訓有關制度,逐步形成覆蓋全國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實訓網絡。支持公共職業培訓機構按市場和産業發展需求設立培訓項目。聚焦服務農民工等就業重點群體、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增加短期實用性職業技能培訓供給,優先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勞動力資源相對豐富、返鄉入鄉創業就業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支持建設一批公共實訓基地。實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增加職業技能培訓公共資源供給,開展送培下鄉、送培上門,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技能人才智力支持,增強其內生發展能力。

(九)鼓勵企業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基地。

鼓勵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工培訓中心、網絡學習平臺、職業院校,開展職工培訓。積極建設培育一批産訓結合型企業,鼓勵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企業應通過職工教育經費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政府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助。

(十)推進院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突出職業技術(技工)教育類型特色,深入推進改革創新,擴大技術技能人才培訓規模。大力發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師學院建設。充分發揮職業院校培訓資源優勢,提升培訓規範化、專業化水平。實施院校職業技能培訓行動,動員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積極開展職業培訓,推行“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積極為畢業年度學生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並納入職業培訓補貼範疇。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可按規定承擔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任務。支持職業院校強化校企合作,為學生提供全方位技能培訓服務。

(十一)支持民辦培訓機構和線上培訓平臺規範發展。

依法鼓勵支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規範發展。通過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源提供民辦職業培訓服務。強化對民辦培訓機構辦學質量的督導,建立行業自律機制。鼓勵各地依託企業、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的數字職業技能培訓資源,推進培訓資源庫開發應用,支持職業技能線上培訓平臺建設。加速推進規範化管理,形成線上培訓平臺審核、評價與退出機制,探索開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將相關線上培訓平臺及數字資源納入當地培訓機構目錄。

五、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質量

(十二)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加強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培育,研究編制職業素質綱要。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結合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職業教育活動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大賽事、活動,廣泛開展宣傳。依託博物館、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場所,推動設立技能角、技能園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動、職業體驗區域,引導全社會關注技能、學習技能,投身技能報國,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

(十三)增強職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

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和現代學徒制。依託各類企業,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員工、轉崗員工和在職職工參加學徒培訓,通過企業、院校培養中高級技能人才。在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對風險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崗位新招錄員工大力推行學徒制。健全與現代學徒制相適應的教學管理與運行機制,校企共訂人才培養方案,共擔培養成本。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加強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建築業以及現代農業等産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加大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研修培訓,組織實施高技能領軍人才和産業緊缺人才培訓。對企業關鍵崗位的高技能人才,開展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方面培訓。

加大能工巧匠培養力度。加強專項職業能力開發,組織同業交流,做好關鍵技能和絕招絕技傳承。通過舉辦手工技能大賽,挖掘培養鄉村手工業者、傳統藝人、傳統建設修繕技藝傳承人和工匠。鼓勵傳統技藝傳承人走進當地中小學校,開展手工技藝傳承人教育。積極推進鄉村建設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訓,培養一批高素質鄉村建設人才。創建特色勞務品牌、“一村一品”示範村鎮,加強技能培訓、示範引導、品牌培育。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區産業發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工巧匠。

加強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建立技術工人需求動態監測分析體系,做好急需緊缺技術工種目錄編制發佈工作。對接技能密集型産業,引導培訓資源向市場急需、企業生産必需等環節集中,重點開展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培訓。大力培養先進製造業技術工人,著力開展現代服務業職業技能培訓。

(十四)高質量推動産訓結合。

開展産訓結合建設試點行動,促進産業鏈和職業技能培訓鏈有效銜接。立足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服務産業發展需求和企業生産需要,開展産訓結合城市和企業試點,促進企業生産和培訓有效銜接。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大型企業建設職工培訓中心,面向産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職工開展培訓,提升全産業鏈職業技能培訓質量和效益。

(十五)加強全民數字技能培訓。

適應數字經濟發展,加快培養全民數字技能,實現信息服務全覆蓋。加大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數字營銷等新技術培訓力度。引導企業加強數字工作場所的職工技能培訓。

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標準化建設

(十六)建立健全職業培訓工作多元化、多層次標準框架體系。

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現代職業分類體系,完善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組織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探索利用數字化技術開展職業分類。圍繞新經濟、新模式、新業態和急需緊缺職業,加快新職業發佈及國家職業標準開發,動態修訂完善國家職業標準。建立健全由職業標準、評價規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等構成的多層次、相互銜接、國際可比的職業標準體系。

(十七)加強職業培訓教材與數字資源建設。

貫徹國家教材工作總體要求,落實職業培訓教材管理工作有關規定,以國家職業標準、職業培訓課程規範為依據,建立完善適應新時代技能人才培訓需求的高質量職業培訓教材與數字資源體系。定期完善職業培訓教材與數字資源建設規劃目錄,鼓勵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積極參與規劃教材編寫與數字資源開發。強化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職業道德、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安全環保等通用職業素質培訓教材精品化開發,加強職業培訓教材開發更新,加快開發新興産業、新技術、新職業、數字技能職業培訓教材,加速推進職業培訓數字資源建設。組織有關專家或第三方機構加強教材與數字資源審核,加強教材與數字資源使用情況檢查督導。

(十八)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實施培訓教師素質提升計劃,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師資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並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建立和完善培訓教師在職培訓和到企業實踐制度,開展師資技能提升培訓,持續開展師資專項培訓計劃。加快培養既能講授專業知識又能傳授操作技能的一體化師資隊伍,鼓勵行業組織、企業共同參與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和培訓。實行專兼職教師制度,從企業高技能人才與技能勞動者中著力培養、充實職業技能培訓師資和能承擔培訓任務的人員,完善培訓教師和有關人員執教執訓履歷檔案。建立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師資庫,支持將高技能領軍人才、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技能競賽優秀選手納入師資庫。建立創業培訓師資庫,持續組織全國“馬蘭花創業培訓”講師大賽。鼓勵優秀創業培訓師資等成立創業指導工作室。

(十九)推動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化建設。

構建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信息化服務體系,加強信息化建設。依託金保工程,加快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電子檔案。依託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員基礎信息庫和全國社會保障卡服務平臺,實現培訓對象實名認證,探索通過社會保障卡繳納職業技能培訓費和領取補貼費。統籌利用現有資源,提升全國職業技能鑒定等級認定考務管理和技能人才評價信息服務水平。

七、完善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二十)拓寬技術工人職業發展通道。

促進技術工人成長,完善職業發展通道,形成縱向有階梯、橫向可貫通的人才發展路徑。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提升技術工人職業發展空間。擴大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領域,推動融合發展。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人員技能等級認定渠道。探索建立技能學分,與國家學分銀行互聯互通。研究探索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學歷證書間的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機制。

(二十一)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健全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職業道德養成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全面推行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與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鉤。加大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徵集遴選力度,大力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加強技術支持和工作指導。加強對行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支持和指導。鼓勵地方緊密結合鄉村振興、特色産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項目等,組織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有序開展新職業培訓評價試點工作。推動技能人才評價提質擴面。

(二十二)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大力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推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工資分配製度。指導企業對技能人才建立以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等為參考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合理評價技能要素貢獻。推動企業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技能激勵機制。定期發佈工資價位,指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能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做好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推動高技能人才納入城市直接落戶範圍,其配偶、子女按有關規定享受公共就業、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務。

(二十三)加強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

完善以國家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的技能人才表彰獎勵體系。加大對高技能人才在各級各類表彰中的傾斜力度。做好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工作。組織開展高技能領軍人才技能研修交流和節日慰問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企業進行表彰。

(二十四)廣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和地方各級職業技能競賽為主體、企業和院校職業技能競賽為基礎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完善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通過以賽代訓引領職業技能培訓發展。做好世界技能大賽參賽和籌辦工作,依託院校、企業等資源,培育世界技能大賽綜合訓練中心、世界技能大賽中國研究(研修)中心和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集訓基地。指導上海建設世界技能博物館。定期舉辦全國技能大賽。加強職業技能競賽工作隊伍建設,提高競賽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開展相關理論研究和成果轉化。

八、完善規劃落實機制

(二十五)加強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

各地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做好本地區職業技能培訓發展與本規劃的銜接和組織實施,確保規劃重點任務和行動落到實處。及時總結工作進展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加強組織協調,形成省級統籌、部門參與、市縣實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退役軍人、應急、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和單位要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資源統籌、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效果。

(二十六)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投入力度。

多方籌集資金,做好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保障。健全市場化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等的支持。對購買用於培訓的相關設備,可按規定享受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統籌利用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已有職業培訓資金(含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結余資金),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參訓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技能提升補貼和生活費補貼。建立培訓補貼標準動態評估調整機制,適時調整補貼標準。高危行業企業要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和安全生産費用預算中足額安排安全技能培訓資金,用於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安排經費,對職業技能培訓教材建設、職業培訓包開發應用、師資和管理人員培訓、教學改革以及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行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對培訓組織動員工作進行獎補。

(二十七)加強管理服務和監管。

健全職業技能培訓綜合管理服務和督導評估體系,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對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培訓資金等進行規範管理。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培訓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管。推進“制度+科技”、“人防+技防”體系建設,大力推進“互聯網+監管”,優化業務流程和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機構強化社會監督。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並依法依規嚴懲。

(二十八)推動職業技能培訓國際合作。

加強國際合作,推動與各國在職業技能領域交流互鑒。完善國際區域培訓交流機制和對話平臺。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國內緊缺技能,引進高水平師資、課程、教材等資源。探索 “中文+職業技能”的國際化發展模式,推動職業教育走出去。支持職業院校青年學生、畢業生參加青年實習生交流計劃。支持職業院校探索與其他國家院校開展合作辦學,師生交流互訪。積極舉辦“一帶一路”國際技能大賽等,推動對外技能合作交流,充分展示中國技能發展成就。

(二十九)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門戶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臺和載體,大力宣傳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大力推廣技能人才培養典型經驗,不斷強化“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導向,營造有利於技能人才成長成才的社會環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1〕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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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

“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

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是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促進擴大就業的重要舉措,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提出了“十四五”時期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推動職業技能培訓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指引。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時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職業技能培訓大規模開展。2019年,國務院決定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拿出1000億元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面向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貧困勞動力組織實施職業技能培訓。五年來,全國共組織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近1億人次;其中,培訓企業職工超過3000萬人次,農民工超過4000萬人次,貧困勞動力超過900萬人次。全國技能人才總量超過2億人,高技能人才超過5000萬人,均比“十二五”期末有較大幅度增長。技能人才總量擴大,結構逐步優化,就業質量不斷提升。

“十四五”時期,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新征程。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建設技能型社會,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技能提升行動,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為職業技能培訓發展提供了根本保證。我國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推進製造強國、質量強國建設,發展實體經濟,亟需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為職業技能培訓發展創造廣闊空間。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突飛猛進,就業新增長點、新就業形態不斷發展,勞動者參加培訓提升人力資本和專業技能的內在動力逐漸增強。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時期職業技能培訓面臨新的挑戰。産業轉型升級、技術進步對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養培訓不適應市場需求的現象進一步加劇。“就業難”與“招工難”並存,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創業能力與用人需求存在差距。職業技能培訓難以適應數字技術、人工智慧發展要求,培訓基礎能力薄弱,針對性有效性需要進一步提高,支持服務體系亟需完善,尊重技能尊重勞動的社會氛圍有待進一步優化。職業技能培訓的規模質量與建設技能型社會需求仍有差距,必須深刻認識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全面分析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工作力度,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推動職業技能培訓高質量發展,建設規模宏大、質量過硬、結構合理的技能勞動者隊伍。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推進技能型社會建設,全面實施技能中國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配合實施國家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吸引更多勞動者技能就業技能成才,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大力弘揚和培育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聚焦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升,注重培養勞動者的職業道德和技能素養。

——堅持就業導向、提質擴容。牢固樹立職業技能培訓為就業服務的理念,不斷提升培訓質量,擴大培訓規模,為勞動者儲備就業技能,促進就業創業,提高工作能力。

——堅持共建共享、協同發力。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資源的統籌利用,發揮公共實訓基地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等功能作用,鼓勵支持龍頭企業、社會資源依法參與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市場引導、政府支持。構建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基礎、政府推動與社會支持相結合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引導勞動者根據社會需要和個人需求積極參與職業技能培訓。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要實現以下目標:

——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更加完善。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形成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覆蓋勞動者職業生涯全程,適應就業創業和人才成長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推進終身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

——共建共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更加健全。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共建共享機制,持續推動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擴容提質,優化公共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加大政府、企業、社會等各類培訓資源優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訓供給能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的精準性和實效性。

——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穩步擴大培訓規模,持續提升培訓質量,技能勞動者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就業創業能力明顯提高,高技能人才不斷涌現。破除學歷、身份等限制,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更加順暢,多元化評價方式不斷完善,技能等級與薪酬分配的聯絡更加密切,職業技能競賽引領和推動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顯著。

——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更加有效。培訓與就業的銜接更加緊密,形成個人投入、企業支持、政府補貼共同投入的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形成職業技能培訓多元供給體系,市場引導和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共同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力度更大、效率更高。

三、健全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四)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專項職業培訓計劃,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有效提高培訓質量。制定出臺加強新時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著力完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機制,持續增強技能人才發展動力和創新創造活力。以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為主要供給,以政府補貼培訓為有益補充,以行業企業、公共實訓基地、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為主要載體,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為主要形式,構建資源充足、佈局合理、結構優化、載體多元的培訓組織實施體系,持續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探索“互聯網+”、“智慧+”培訓新形態,推動培訓方式變革創新。

(五)大力開展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

充分發揮企業培訓主體作用,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職工技能培訓機制,支持各類企業廣泛開展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訓、産業緊缺人才培訓、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通用職業素質和數字技能普及性培訓等,支持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及項目制培訓。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培訓機構作用,引導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培訓。鼓勵企業與參訓職工協商調整工作及培訓時間,依法保障職工參訓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落實培訓經費稅前扣除政策。深化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按規定開展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六)強化重點群體就業技能培訓。

實施青年專項技能培訓計劃。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和其他青年群體為培訓對象,以提升就業創業能力為核心,開展青年職業技能培訓,增強青年群體適應産業發展、崗位需求和基層就業的能力。實施青年學徒培養計劃,通過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適合企業發展和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大力開展青年創業培訓、新職業培訓、技能提升培訓。

實施退役軍人培訓計劃。結合退役軍人實際和就業願望,推行適應性培訓,強化思想政治引領,引導合理就業預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各地對接共享優質教育培訓資源,逐步實現退役軍人跨省異地培訓。依託高校、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創業孵化基地等現有資源掛牌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發揮示範作用。

實施農村轉移勞動力等職業技能提升計劃。面向農村轉移勞動力、返鄉農民工、脫貧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以輸出地為主,組織當地農民工和返鄉入鄉農民工開展就業創業培訓,促進其就近就業創業。以輸入地為主,大力開展促進農民工就業的技能培訓和新職業新業態培訓,提升其就業能力。要注重對準備外出就業青年農民工的職業指導和培訓工作,依託職業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為其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服務,促進其職業技能提升。積極推進鄉村建設所需的農業農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訓,培養一批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強化高素質農民先進實用技術技能培訓,推進各類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和其它涉農技術培訓,提升農業農村産業發展能力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能力。

做好其他群體就業技能培訓工作。做好婦女職業技能培訓,組織適合女性就業的育嬰、家政等急需緊缺職業培訓和編織、手工製作等專項技能培訓。結合失業人員特點,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創業指導、就業技能培訓等就業服務,提升轉崗就業技能和創業能力。做好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漁民職業技能培訓。對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和社區矯正對象,開展以回歸社會為目的的就業技能培訓。

開展技能幫扶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脫貧家庭(含監測幫扶對象家庭)、困難職工家庭、社會救助對象和殘疾人,重點依託職業院校,實施技能幫扶千校行動、雨露計劃、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七)加強創業培訓和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

深入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實現創業階段全覆蓋,組織準備創業和創業初期的人員參加創業意識、創辦企業、網絡創業、創業(模擬)實訓、企業經營發展等培訓,提升參訓人員的項目選擇、市場評估、創業計劃等能力。實施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培育行動,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為返鄉入鄉創業創新人員提供培訓指導服務。適應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發展,廣泛開展數字技能、媒體運營、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

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供給能力

(八)加大公共職業技能培訓供給。

健全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行動。開展縣域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試點,完善企業、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等利用公共實訓基地開展技能實訓有關制度,逐步形成覆蓋全國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實訓網絡。支持公共職業培訓機構按市場和産業發展需求設立培訓項目。聚焦服務農民工等就業重點群體、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增加短期實用性職業技能培訓供給,優先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勞動力資源相對豐富、返鄉入鄉創業就業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支持建設一批公共實訓基地。實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增加職業技能培訓公共資源供給,開展送培下鄉、送培上門,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技能人才智力支持,增強其內生發展能力。

(九)鼓勵企業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基地。

鼓勵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工培訓中心、網絡學習平臺、職業院校,開展職工培訓。積極建設培育一批産訓結合型企業,鼓勵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企業應通過職工教育經費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政府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助。

(十)推進院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突出職業技術(技工)教育類型特色,深入推進改革創新,擴大技術技能人才培訓規模。大力發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師學院建設。充分發揮職業院校培訓資源優勢,提升培訓規範化、專業化水平。實施院校職業技能培訓行動,動員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積極開展職業培訓,推行“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積極為畢業年度學生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並納入職業培訓補貼範疇。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可按規定承擔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任務。支持職業院校強化校企合作,為學生提供全方位技能培訓服務。

(十一)支持民辦培訓機構和線上培訓平臺規範發展。

依法鼓勵支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規範發展。通過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源提供民辦職業培訓服務。強化對民辦培訓機構辦學質量的督導,建立行業自律機制。鼓勵各地依託企業、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的數字職業技能培訓資源,推進培訓資源庫開發應用,支持職業技能線上培訓平臺建設。加速推進規範化管理,形成線上培訓平臺審核、評價與退出機制,探索開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將相關線上培訓平臺及數字資源納入當地培訓機構目錄。

五、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質量

(十二)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加強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培育,研究編制職業素質綱要。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結合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職業教育活動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大賽事、活動,廣泛開展宣傳。依託博物館、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場所,推動設立技能角、技能園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動、職業體驗區域,引導全社會關注技能、學習技能,投身技能報國,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

(十三)增強職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

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和現代學徒制。依託各類企業,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員工、轉崗員工和在職職工參加學徒培訓,通過企業、院校培養中高級技能人才。在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對風險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崗位新招錄員工大力推行學徒制。健全與現代學徒制相適應的教學管理與運行機制,校企共訂人才培養方案,共擔培養成本。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加強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建築業以及現代農業等産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加大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研修培訓,組織實施高技能領軍人才和産業緊缺人才培訓。對企業關鍵崗位的高技能人才,開展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方面培訓。

加大能工巧匠培養力度。加強專項職業能力開發,組織同業交流,做好關鍵技能和絕招絕技傳承。通過舉辦手工技能大賽,挖掘培養鄉村手工業者、傳統藝人、傳統建設修繕技藝傳承人和工匠。鼓勵傳統技藝傳承人走進當地中小學校,開展手工技藝傳承人教育。積極推進鄉村建設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訓,培養一批高素質鄉村建設人才。創建特色勞務品牌、“一村一品”示範村鎮,加強技能培訓、示範引導、品牌培育。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區産業發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工巧匠。

加強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建立技術工人需求動態監測分析體系,做好急需緊缺技術工種目錄編制發佈工作。對接技能密集型産業,引導培訓資源向市場急需、企業生産必需等環節集中,重點開展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培訓。大力培養先進製造業技術工人,著力開展現代服務業職業技能培訓。

(十四)高質量推動産訓結合。

開展産訓結合建設試點行動,促進産業鏈和職業技能培訓鏈有效銜接。立足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服務産業發展需求和企業生産需要,開展産訓結合城市和企業試點,促進企業生産和培訓有效銜接。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大型企業建設職工培訓中心,面向産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職工開展培訓,提升全産業鏈職業技能培訓質量和效益。

(十五)加強全民數字技能培訓。

適應數字經濟發展,加快培養全民數字技能,實現信息服務全覆蓋。加大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數字營銷等新技術培訓力度。引導企業加強數字工作場所的職工技能培訓。

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標準化建設

(十六)建立健全職業培訓工作多元化、多層次標準框架體系。

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現代職業分類體系,完善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組織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探索利用數字化技術開展職業分類。圍繞新經濟、新模式、新業態和急需緊缺職業,加快新職業發佈及國家職業標準開發,動態修訂完善國家職業標準。建立健全由職業標準、評價規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等構成的多層次、相互銜接、國際可比的職業標準體系。

(十七)加強職業培訓教材與數字資源建設。

貫徹國家教材工作總體要求,落實職業培訓教材管理工作有關規定,以國家職業標準、職業培訓課程規範為依據,建立完善適應新時代技能人才培訓需求的高質量職業培訓教材與數字資源體系。定期完善職業培訓教材與數字資源建設規劃目錄,鼓勵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積極參與規劃教材編寫與數字資源開發。強化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職業道德、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安全環保等通用職業素質培訓教材精品化開發,加強職業培訓教材開發更新,加快開發新興産業、新技術、新職業、數字技能職業培訓教材,加速推進職業培訓數字資源建設。組織有關專家或第三方機構加強教材與數字資源審核,加強教材與數字資源使用情況檢查督導。

(十八)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實施培訓教師素質提升計劃,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師資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並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建立和完善培訓教師在職培訓和到企業實踐制度,開展師資技能提升培訓,持續開展師資專項培訓計劃。加快培養既能講授專業知識又能傳授操作技能的一體化師資隊伍,鼓勵行業組織、企業共同參與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和培訓。實行專兼職教師制度,從企業高技能人才與技能勞動者中著力培養、充實職業技能培訓師資和能承擔培訓任務的人員,完善培訓教師和有關人員執教執訓履歷檔案。建立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師資庫,支持將高技能領軍人才、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技能競賽優秀選手納入師資庫。建立創業培訓師資庫,持續組織全國“馬蘭花創業培訓”講師大賽。鼓勵優秀創業培訓師資等成立創業指導工作室。

(十九)推動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化建設。

構建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信息化服務體系,加強信息化建設。依託金保工程,加快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電子檔案。依託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員基礎信息庫和全國社會保障卡服務平臺,實現培訓對象實名認證,探索通過社會保障卡繳納職業技能培訓費和領取補貼費。統籌利用現有資源,提升全國職業技能鑒定等級認定考務管理和技能人才評價信息服務水平。

七、完善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二十)拓寬技術工人職業發展通道。

促進技術工人成長,完善職業發展通道,形成縱向有階梯、橫向可貫通的人才發展路徑。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提升技術工人職業發展空間。擴大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領域,推動融合發展。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人員技能等級認定渠道。探索建立技能學分,與國家學分銀行互聯互通。研究探索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學歷證書間的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機制。

(二十一)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健全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職業道德養成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全面推行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與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鉤。加大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徵集遴選力度,大力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加強技術支持和工作指導。加強對行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支持和指導。鼓勵地方緊密結合鄉村振興、特色産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項目等,組織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有序開展新職業培訓評價試點工作。推動技能人才評價提質擴面。

(二十二)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大力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推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工資分配製度。指導企業對技能人才建立以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等為參考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合理評價技能要素貢獻。推動企業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技能激勵機制。定期發佈工資價位,指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能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做好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推動高技能人才納入城市直接落戶範圍,其配偶、子女按有關規定享受公共就業、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務。

(二十三)加強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

完善以國家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的技能人才表彰獎勵體系。加大對高技能人才在各級各類表彰中的傾斜力度。做好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工作。組織開展高技能領軍人才技能研修交流和節日慰問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企業進行表彰。

(二十四)廣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和地方各級職業技能競賽為主體、企業和院校職業技能競賽為基礎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完善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通過以賽代訓引領職業技能培訓發展。做好世界技能大賽參賽和籌辦工作,依託院校、企業等資源,培育世界技能大賽綜合訓練中心、世界技能大賽中國研究(研修)中心和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集訓基地。指導上海建設世界技能博物館。定期舉辦全國技能大賽。加強職業技能競賽工作隊伍建設,提高競賽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開展相關理論研究和成果轉化。

八、完善規劃落實機制

(二十五)加強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

各地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做好本地區職業技能培訓發展與本規劃的銜接和組織實施,確保規劃重點任務和行動落到實處。及時總結工作進展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加強組織協調,形成省級統籌、部門參與、市縣實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退役軍人、應急、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和單位要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資源統籌、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效果。

(二十六)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投入力度。

多方籌集資金,做好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保障。健全市場化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等的支持。對購買用於培訓的相關設備,可按規定享受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統籌利用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已有職業培訓資金(含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結余資金),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參訓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技能提升補貼和生活費補貼。建立培訓補貼標準動態評估調整機制,適時調整補貼標準。高危行業企業要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和安全生産費用預算中足額安排安全技能培訓資金,用於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安排經費,對職業技能培訓教材建設、職業培訓包開發應用、師資和管理人員培訓、教學改革以及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行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對培訓組織動員工作進行獎補。

(二十七)加強管理服務和監管。

健全職業技能培訓綜合管理服務和督導評估體系,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對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培訓資金等進行規範管理。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培訓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管。推進“制度+科技”、“人防+技防”體系建設,大力推進“互聯網+監管”,優化業務流程和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機構強化社會監督。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並依法依規嚴懲。

(二十八)推動職業技能培訓國際合作。

加強國際合作,推動與各國在職業技能領域交流互鑒。完善國際區域培訓交流機制和對話平臺。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國內緊缺技能,引進高水平師資、課程、教材等資源。探索 “中文+職業技能”的國際化發展模式,推動職業教育走出去。支持職業院校青年學生、畢業生參加青年實習生交流計劃。支持職業院校探索與其他國家院校開展合作辦學,師生交流互訪。積極舉辦“一帶一路”國際技能大賽等,推動對外技能合作交流,充分展示中國技能發展成就。

(二十九)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門戶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臺和載體,大力宣傳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大力推廣技能人才培養典型經驗,不斷強化“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導向,營造有利於技能人才成長成才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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