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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 發文機關: 市場監管總局
發文字號: 國市監信發〔2022〕6號   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公文種類: 意見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 標       題: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
  • 發文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 發文字號:國市監信發〔2022〕6號
  • 來       源: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 主題分類: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 公文種類:意見
  •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13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
國市監信發〔202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重要內容,是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效能的迫切需要,對於優化監管資源配置,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放管服”改革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市場主體數量迅速增長,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對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資源、監管能力、監管智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有效破解監管任務重與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創新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依法依規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科學研判企業違法失信的風險高低,根據監管對象信用風險等級和行業特點,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針對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加強抽查檢查,實現監管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進精準監管、有效監管、智慧監管、公正監管,提升監管綜合效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準確定位,服務監管。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主要服務於“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為監管數字賦能、信用賦能。分類結果作為配置監管資源的內部參考依據,不作為對企業的信用評價。

明確標準,科學分類。科學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動態管理指標和權重,綜合運用各類涉企信息,依靠信息化手段實施及時、自動分類,客觀反映企業信用風險狀況。

強化應用,分類施策。根據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和監測預警結果,合理確定監管重點、監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頻次等,推動從無差別、粗放式監管向差異化、精準化監管轉變。

協同高效,共享共用。加強頂層設計,依法依規協同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充分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推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共享共用,實現監管效能普遍提升。

(三)工作目標。

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使監管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到2022年底,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建立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機制,對轄區內全量企業實施科學分類,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中常態化運用。到2023年底,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專業領域監管的有效結合,建立健全適用於專業領域的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市場監管系統全面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有效實現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努力做到對風險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

二、科學實施分類,精準研判企業信用風險

(四)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市場監管總局建立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實現全國範圍內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標準相對統一。重點從企業基礎屬性信息、企業動態信息、監管信息、關聯關係信息、社會評價信息等方面構建分類指標體系,科學賦予指標權重,並根據監管實際不斷更新調整,持續優化完善。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在市場監管總局指標體系框架下,因地制宜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可以結合本領域特點,參考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建立專業型分級分類指標體系。

(五)全面有效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要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全面、及時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要及時歸集市場監管系統企業登記註冊、備案、股權出質登記、知識産權質押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抽查檢查等信息;整合歸集包括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業産品質量安全監管、侵權假冒治理、價格執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領域的企業信用風險信息;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將履職過程中産生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抽查檢查等涉企信息依託公示系統有效歸集;鼓勵探索運用公用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大型平臺企業等有關方面掌握的涉企信用風險信息,進一步夯實企業信用風險分類基礎。市場監管總局通過公示系統,將採用“總對總”方式歸集的中央部門掌握的涉企信用風險信息推送至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

(六)統籌建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公示系統為依託,按照統一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標準規範,建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並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做好對接,為企業信用風險自動分類和分類結果共享共用提供技術支撐。各地市已經建設並使用的系統要與省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整合融合,避免重復建設、多頭分類。要做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與市場監管部門相關業務系統的對接,建立信息歸集、分析加工、共享應用的閉環模式。

(七)按照信用風險狀況對企業實施自動分類。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負責對本轄區企業進行信用風險分類,按照信用風險狀況由低到高將企業分為信用風險低(A類)、信用風險一般(B類)、信用風險較高(C類)、信用風險高(D類)四類。要加強對企業經營行為和運行規律的分析,綜合運用大數據、機器學習、人工智慧等現代科技手段,對各類涉企信息進行匯聚整合、關聯分析和數據挖掘,依託信息化系統進行自動分類。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記于企業名下,按月動態更新,供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共享共用,並按照統一的數據規範推送至市場監管總局。

三、強化分類結果運用,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

(八)實現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全量推送到“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與抽查檢查對象名錄庫對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制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計劃時,要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差異化監管。對A類企業,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除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發現問題、轉辦交辦案件線索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根據實際情況可不主動實施現場檢查,實現“無事不擾”;對B類企業,按常規比例和頻次開展抽查;對C類企業,實行重點關注,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D類企業,實行嚴格監管,有針對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必要時主動實施現場檢查。抽查檢查結果要及時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共享至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為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動態更新提供實時數據支持。

(九)推進與專業領域風險防控有效結合。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不代替市場監管各專業領域對企業的分級分類。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在按照現有規定實行重點監管的同時,要統籌行業風險防控和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強化業務協同,實行全鏈條監管。市場監管其他專業領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也可以參考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模式,構建本領域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

(十)探索完善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對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等企業要參考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探索實施更加科學有效監管,切實堵塞監管漏洞。根據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動態調整監管政策和措施,對信用風險低和信用風險一般的企業,給予一定時間的“觀察期”,探索推行觸髮式監管,在嚴守安全底線前提下,給予企業充足的發展空間;對信用風險高的企業,要有針對性地採取嚴格監管措施,防止風險隱患演變為區域性、行業性突出問題。

(十一)拓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運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探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的綜合運用,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注重參考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積極推動市場監管領域各有關部門在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時,參考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同時,加強與企業溝通,適時進行風險提醒,引導企業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依法誠信經營。

四、加強監測預警,有效防範化解風險

(十二)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中構建監測預警模塊。要根據各專業領域監管需求、監管重點,把握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高風險行為特徵,從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中選取若干與企業信用風險關聯度高的重點指標項,如異常註冊、異常變更、投訴舉報異常增長等,進行實時監測,對企業風險隱患及時預警,推動監管關口前移。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採取提醒、警示、約談、檢查等措施,依法處置企業風險隱患。

(十三)強化企業信用風險綜合研判處置。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持系統思維,增強全局意識,加強對企業信用風險發展變化的綜合分析,提高監管工作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由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轉變。要綜合分析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研判區域性、行業性整體信用風險狀況,及早發現高風險區域和高風險行業,採取定向抽查檢查、專項檢查等措施防範化解風險。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重要意義,加強統籌協調和研究部署,紮實有效做好各項工作。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協同配合、信息互通和工作銜接。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創新舉措,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一步探索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

(十五)嚴格責任落實。要增強責任意識,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實。要明確信息安全責任,構建數據安全責任體系,加強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的安全基礎設施和安全防護能力建設,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個人隱私。對於違規洩露、篡改分類結果或利用相關信息謀取私利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十六)做好宣傳培訓。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業務培訓,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要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積極宣傳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成效,推動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的良好氛圍。

市場監管總局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佈)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
國市監信發〔202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重要內容,是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效能的迫切需要,對於優化監管資源配置,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放管服”改革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市場主體數量迅速增長,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對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資源、監管能力、監管智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有效破解監管任務重與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創新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依法依規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科學研判企業違法失信的風險高低,根據監管對象信用風險等級和行業特點,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針對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加強抽查檢查,實現監管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進精準監管、有效監管、智慧監管、公正監管,提升監管綜合效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準確定位,服務監管。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主要服務於“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為監管數字賦能、信用賦能。分類結果作為配置監管資源的內部參考依據,不作為對企業的信用評價。

明確標準,科學分類。科學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動態管理指標和權重,綜合運用各類涉企信息,依靠信息化手段實施及時、自動分類,客觀反映企業信用風險狀況。

強化應用,分類施策。根據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和監測預警結果,合理確定監管重點、監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頻次等,推動從無差別、粗放式監管向差異化、精準化監管轉變。

協同高效,共享共用。加強頂層設計,依法依規協同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充分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推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共享共用,實現監管效能普遍提升。

(三)工作目標。

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使監管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到2022年底,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建立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機制,對轄區內全量企業實施科學分類,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中常態化運用。到2023年底,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專業領域監管的有效結合,建立健全適用於專業領域的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市場監管系統全面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有效實現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努力做到對風險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

二、科學實施分類,精準研判企業信用風險

(四)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市場監管總局建立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實現全國範圍內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標準相對統一。重點從企業基礎屬性信息、企業動態信息、監管信息、關聯關係信息、社會評價信息等方面構建分類指標體系,科學賦予指標權重,並根據監管實際不斷更新調整,持續優化完善。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在市場監管總局指標體系框架下,因地制宜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可以結合本領域特點,參考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建立專業型分級分類指標體系。

(五)全面有效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要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全面、及時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要及時歸集市場監管系統企業登記註冊、備案、股權出質登記、知識産權質押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抽查檢查等信息;整合歸集包括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業産品質量安全監管、侵權假冒治理、價格執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領域的企業信用風險信息;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將履職過程中産生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抽查檢查等涉企信息依託公示系統有效歸集;鼓勵探索運用公用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大型平臺企業等有關方面掌握的涉企信用風險信息,進一步夯實企業信用風險分類基礎。市場監管總局通過公示系統,將採用“總對總”方式歸集的中央部門掌握的涉企信用風險信息推送至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

(六)統籌建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公示系統為依託,按照統一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標準規範,建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並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做好對接,為企業信用風險自動分類和分類結果共享共用提供技術支撐。各地市已經建設並使用的系統要與省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整合融合,避免重復建設、多頭分類。要做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與市場監管部門相關業務系統的對接,建立信息歸集、分析加工、共享應用的閉環模式。

(七)按照信用風險狀況對企業實施自動分類。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負責對本轄區企業進行信用風險分類,按照信用風險狀況由低到高將企業分為信用風險低(A類)、信用風險一般(B類)、信用風險較高(C類)、信用風險高(D類)四類。要加強對企業經營行為和運行規律的分析,綜合運用大數據、機器學習、人工智慧等現代科技手段,對各類涉企信息進行匯聚整合、關聯分析和數據挖掘,依託信息化系統進行自動分類。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記于企業名下,按月動態更新,供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共享共用,並按照統一的數據規範推送至市場監管總局。

三、強化分類結果運用,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

(八)實現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全量推送到“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與抽查檢查對象名錄庫對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制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計劃時,要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差異化監管。對A類企業,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除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發現問題、轉辦交辦案件線索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根據實際情況可不主動實施現場檢查,實現“無事不擾”;對B類企業,按常規比例和頻次開展抽查;對C類企業,實行重點關注,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D類企業,實行嚴格監管,有針對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必要時主動實施現場檢查。抽查檢查結果要及時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共享至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為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動態更新提供實時數據支持。

(九)推進與專業領域風險防控有效結合。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不代替市場監管各專業領域對企業的分級分類。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在按照現有規定實行重點監管的同時,要統籌行業風險防控和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強化業務協同,實行全鏈條監管。市場監管其他專業領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也可以參考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模式,構建本領域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

(十)探索完善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對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等企業要參考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探索實施更加科學有效監管,切實堵塞監管漏洞。根據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動態調整監管政策和措施,對信用風險低和信用風險一般的企業,給予一定時間的“觀察期”,探索推行觸髮式監管,在嚴守安全底線前提下,給予企業充足的發展空間;對信用風險高的企業,要有針對性地採取嚴格監管措施,防止風險隱患演變為區域性、行業性突出問題。

(十一)拓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運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探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的綜合運用,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注重參考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積極推動市場監管領域各有關部門在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時,參考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同時,加強與企業溝通,適時進行風險提醒,引導企業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依法誠信經營。

四、加強監測預警,有效防範化解風險

(十二)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中構建監測預警模塊。要根據各專業領域監管需求、監管重點,把握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規律性的高風險行為特徵,從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中選取若干與企業信用風險關聯度高的重點指標項,如異常註冊、異常變更、投訴舉報異常增長等,進行實時監測,對企業風險隱患及時預警,推動監管關口前移。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採取提醒、警示、約談、檢查等措施,依法處置企業風險隱患。

(十三)強化企業信用風險綜合研判處置。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持系統思維,增強全局意識,加強對企業信用風險發展變化的綜合分析,提高監管工作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由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轉變。要綜合分析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研判區域性、行業性整體信用風險狀況,及早發現高風險區域和高風險行業,採取定向抽查檢查、專項檢查等措施防範化解風險。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重要意義,加強統籌協調和研究部署,紮實有效做好各項工作。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協同配合、信息互通和工作銜接。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創新舉措,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一步探索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

(十五)嚴格責任落實。要增強責任意識,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實。要明確信息安全責任,構建數據安全責任體系,加強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的安全基礎設施和安全防護能力建設,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個人隱私。對於違規洩露、篡改分類結果或利用相關信息謀取私利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十六)做好宣傳培訓。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業務培訓,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要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積極宣傳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成效,推動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的良好氛圍。

市場監管總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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