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交通運輸部
發文字號: 交公路明電〔2022〕77號   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公路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 標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 發文字號:交公路明電〔2022〕77號
  • 來       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公路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1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電〔2022〕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部署要求,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堅決防止疫情通過公路交通環節傳播擴散,切實保障國內物流供應鏈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服務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重要意義。公路交通承擔著全社會70%以上的貨運量和客運量,是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動脈”,是服務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紐帶和基礎支撐,也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環節。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清醒認識當前疫情防控的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提高站位,堅定信心,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更加堅定的信念、更加堅決的鬥志、更加堅強的舉措,從嚴從實從緊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各項工作,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確保交通網絡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必要的群眾生産生活物資運輸通道不能斷,以更準措施、更高效率、更小代價取得更好防控成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産生活秩序。

二、科學精準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和從業人員,結合本地區實際,嚴格落實《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嚴格執行消毒消殺、佩戴口罩、核酸檢測、接種疫苗、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科學加密增設核酸檢測點,做好核酸檢測服務,認真做好高速公路服務區滯留車輛人員的如廁、餐飲、加油等服務保障工作,確保服務區“好進快出”、收費站“好收快走”。涉疫地區及周邊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要提高一線員工疫情防控標準,儘量避免與司乘人員近距離接觸,必要時可實行一線員工閉環管理、倒班運行,堅決防止疫情通過公路交通傳播擴散,堅決築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堅實屏障。

三、千方百計保障服務區正常運行。受疫情影響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要堅持開放運營狀態,不得擅自關停。有條件的服務區,可設置高、中風險地區和冷鏈物流車輛的停放專區以及司乘人員休息專區、安裝專用移動衛生間、戶外衛生間,或者設置集裝箱運輸車輛等貨車臨時專用服務區,實施閉環管理。因出現確診或密接人員等情況確需關停的,應報經省級聯防聯控機制批准後方可實施,並提前向社會公佈關停信息;根據防疫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完成人員隔離、精準流調、快速處置、全面終末消毒等工作,儘快恢復運行。高速公路服務區臨時關停期間,要在嚴格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繼續保留加油、如廁等服務功能,滿足駕乘人員基本需求。

四、科學合理設置公路防疫檢查點。要按照同級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要求,組織相關單位,積極配合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科學合理設置公路防疫檢查點,加強往來車輛和人員防疫檢查工作。高速公路防疫檢查點應設在收費站外廣場及以外區域,具備條件的要配套設置充足的貨車專用通道和休息區。嚴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區段同一方向設置2個(含)以上防疫檢查點;嚴禁在高速公路主線和服務區設置防疫檢查點;嚴禁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嚴禁防控措施簡單化、“一刀切”。要進一步優化檢測方式和流程,提高檢測效率,加強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擁堵緩行,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五、協調聯動加強路網運行監測調度。要進一步優化完善部省站三級聯動調度機制,依託信息化手段,加強對重要通道、易擁堵收費站、重要服務區的運行監測,及時開展疏導調度,保障路網暢通。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東北三省、成渝等區域要完善區域聯動協調機制,建立路網運行分析研判會商制度,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遇有省界附近公路通行嚴重阻塞或中斷情況時,立即啟動聯動協調機制,開展應急聯合會商,協同做好現場處置、保通保暢、信息發佈等工作,緩解區域交通擁堵。要會同同級公安交管部門,健全完善路警聯動保通保暢工作機制,加強會商研判,針對性開展聯動調度,指導各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協同做好疏堵保暢工作。

六、全面排查處治力爭儘快恢復運行。要對照國辦發明電〔2022〕3號和本通知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對本區域公路防疫檢查點設置、收費站和服務區關停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復查,對不符合要求關停的,要立即恢復正常運行;對符合要求關停的,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規範管理工作,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疫處治,儘快恢復使用,確保4月15日前整改完成。要健全完善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各地市防疫檢查點設置、收費站或服務區關停、公路擁堵緩行、通行服務保障政策執行等情況監測和明察暗訪,及時掌握相關動態情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每天上午9時前,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公示本轄區收費站和服務區關停情況。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每天匯總各地情況,按程序報批後統一公示。

七、強化督導檢查推動任務落細落實。依託12328、95022等服務監督渠道,及時受理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關停等相關情況投訴舉報,迅速核實處理,確保公路通行暢通無阻。發現“一刀切”勸返、違規設置防疫檢查點、擅自阻斷公路運輸通道等情況的,要通過嚴肅通報、約談等形式,督促立即整改;對保通保暢工作不力、嚴重影響貨運物流暢通、造成物資供應短缺中斷、引發社會負面輿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交通運輸部
2022年4月11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電〔2022〕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部署要求,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堅決防止疫情通過公路交通環節傳播擴散,切實保障國內物流供應鏈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服務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重要意義。公路交通承擔著全社會70%以上的貨運量和客運量,是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動脈”,是服務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紐帶和基礎支撐,也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環節。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清醒認識當前疫情防控的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提高站位,堅定信心,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更加堅定的信念、更加堅決的鬥志、更加堅強的舉措,從嚴從實從緊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各項工作,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確保交通網絡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必要的群眾生産生活物資運輸通道不能斷,以更準措施、更高效率、更小代價取得更好防控成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産生活秩序。

二、科學精準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和從業人員,結合本地區實際,嚴格落實《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嚴格執行消毒消殺、佩戴口罩、核酸檢測、接種疫苗、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科學加密增設核酸檢測點,做好核酸檢測服務,認真做好高速公路服務區滯留車輛人員的如廁、餐飲、加油等服務保障工作,確保服務區“好進快出”、收費站“好收快走”。涉疫地區及周邊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要提高一線員工疫情防控標準,儘量避免與司乘人員近距離接觸,必要時可實行一線員工閉環管理、倒班運行,堅決防止疫情通過公路交通傳播擴散,堅決築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堅實屏障。

三、千方百計保障服務區正常運行。受疫情影響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要堅持開放運營狀態,不得擅自關停。有條件的服務區,可設置高、中風險地區和冷鏈物流車輛的停放專區以及司乘人員休息專區、安裝專用移動衛生間、戶外衛生間,或者設置集裝箱運輸車輛等貨車臨時專用服務區,實施閉環管理。因出現確診或密接人員等情況確需關停的,應報經省級聯防聯控機制批准後方可實施,並提前向社會公佈關停信息;根據防疫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完成人員隔離、精準流調、快速處置、全面終末消毒等工作,儘快恢復運行。高速公路服務區臨時關停期間,要在嚴格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繼續保留加油、如廁等服務功能,滿足駕乘人員基本需求。

四、科學合理設置公路防疫檢查點。要按照同級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要求,組織相關單位,積極配合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科學合理設置公路防疫檢查點,加強往來車輛和人員防疫檢查工作。高速公路防疫檢查點應設在收費站外廣場及以外區域,具備條件的要配套設置充足的貨車專用通道和休息區。嚴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區段同一方向設置2個(含)以上防疫檢查點;嚴禁在高速公路主線和服務區設置防疫檢查點;嚴禁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嚴禁防控措施簡單化、“一刀切”。要進一步優化檢測方式和流程,提高檢測效率,加強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擁堵緩行,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五、協調聯動加強路網運行監測調度。要進一步優化完善部省站三級聯動調度機制,依託信息化手段,加強對重要通道、易擁堵收費站、重要服務區的運行監測,及時開展疏導調度,保障路網暢通。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東北三省、成渝等區域要完善區域聯動協調機制,建立路網運行分析研判會商制度,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遇有省界附近公路通行嚴重阻塞或中斷情況時,立即啟動聯動協調機制,開展應急聯合會商,協同做好現場處置、保通保暢、信息發佈等工作,緩解區域交通擁堵。要會同同級公安交管部門,健全完善路警聯動保通保暢工作機制,加強會商研判,針對性開展聯動調度,指導各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協同做好疏堵保暢工作。

六、全面排查處治力爭儘快恢復運行。要對照國辦發明電〔2022〕3號和本通知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對本區域公路防疫檢查點設置、收費站和服務區關停等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復查,對不符合要求關停的,要立即恢復正常運行;對符合要求關停的,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規範管理工作,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疫處治,儘快恢復使用,確保4月15日前整改完成。要健全完善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各地市防疫檢查點設置、收費站或服務區關停、公路擁堵緩行、通行服務保障政策執行等情況監測和明察暗訪,及時掌握相關動態情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每天上午9時前,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公示本轄區收費站和服務區關停情況。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每天匯總各地情況,按程序報批後統一公示。

七、強化督導檢查推動任務落細落實。依託12328、95022等服務監督渠道,及時受理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關停等相關情況投訴舉報,迅速核實處理,確保公路通行暢通無阻。發現“一刀切”勸返、違規設置防疫檢查點、擅自阻斷公路運輸通道等情況的,要通過嚴肅通報、約談等形式,督促立即整改;對保通保暢工作不力、嚴重影響貨運物流暢通、造成物資供應短缺中斷、引發社會負面輿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交通運輸部
2022年4月1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