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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做好春季農業生産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交通運輸部
發文字號: 交公路明電〔2022〕114號   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3日
  • 標       題: 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做好春季農業生産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
  • 發文字號:交公路明電〔2022〕114號
  • 來       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3日

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做好春季農業生産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電〔2022〕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部直屬各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産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不誤農時進一步抓好春季農業生産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服務春季農業生産和重要農産品穩定供應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春季農業生産工作的重要意義

做好春管春耕,對確保糧食穩産增産、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産品供給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當前,部分地區還存在疫情防控層層加碼,部分公路、水路通行受阻,運輸車輛司機按當地防疫要求長時間隔離,導致農資、飼料、農藥等運銷“最後一公里”運輸受阻,蔬菜、家禽等“菜籃子”産品流通受阻和終端配送困難等突出問題,對春耕生産産生較大影響。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緊盯重點領域、抓住關鍵環節,多措並舉、全力以赴做好農資和農産品運輸服務保障,為春季農業生産工作提供堅強支撐。

二、加強運行監測,確保路網暢通

(一)鞏固骨幹路網“大動脈”暢通成果。認真貫徹全國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産業鏈供應鏈穩定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和《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22〕77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加強水路運輸保通保暢有關工作的通知》(交水明電〔2022〕78)要求,持續鞏固全國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和港口碼頭、航道船閘關閉關停自查自糾工作成果,防止反彈回潮。要積極配合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科學合理設置高速公路防疫檢查點。防疫檢查點應設置在收費站外廣場及以外區域,並與出口收費站保持合理間距,防止車輛排隊倒灌導致高速公路主線擁堵。要加強公路網監測調度,健全部省站三級調度、路警聯動、區域協同公路保通保暢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路網阻斷和擁堵等問題,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大動脈”暢通。

(二)確保普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微循環”暢通。要充分發揮基層一線、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路網阻斷堵塞問題,嚴禁擅自阻斷或者挖斷普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行為。要規範普通公路防疫檢查點設置,嚴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區段同一方向設置2個(含)以上防疫檢查點。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增加檢查人員力量,優化檢查方式和流程,提高檢查效率。同時,配合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擁堵緩行。要全面摸查普通公路阻斷和“最後一公里”運輸受阻等具體情況,在省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會同公安、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部門提出針對性措施,並督促地方及時解決,保障普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微循環”暢通。

三、優化組織調度,保障運輸順暢

(三)服務農民有序返鄉。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結合當地農業生産總體佈局和生産經營模式,分析農民返鄉出行特點,及時掌握農民返鄉需求。根據地方統一部署,對符合防疫總體要求的,通過“點對點”包車等方式運送返鄉農民,管控區和封控區可採取閉環運轉等方式運送,切實保障農民有序出行。

(四)強化運輸組織協調。要主動對接農業農村部門,及時了解農機、農資和農産品運輸需求,全力做好運輸保障工作。已啟用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的地區,要將化肥、農藥、種子等農資及其生産原料、農機及零配件納入重點物資運輸保障範圍,優先發放通行證,優先承運、優先裝卸、優先查驗、優先放行;對需要跨區域轉運的農機及配件等,要積極協助農機企業和服務主體辦理通行證,“點對點”開展作業服務。對運輸化肥等農用物資船舶要實施優先引航、優先過閘、優先錨泊、優先靠離泊措施,確保港口航道暢通運轉。

(五)加強重點物資運輸保障。疫情嚴重地區要依託周邊物流園區(樞紐場站、快遞園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設立啟用物資中轉調運站、接駁點或分撥場地,實行閉環管理措施和通信行程卡“白名單”管理模式。要推動涉疫地區聯防聯控機制為農用物資運輸港口、航運、代理等作業人員通勤提供必要保障,進出港口的農資集疏運運輸車輛實行“港區—公路通行段—目的地”全鏈條的閉環管理、“點對點”運輸。港口企業要充實港口一線作業人員力量,保持港口24小時作業,強化化肥等重要農用物資優先接卸保障,加強與貨主、貨代企業的對接,督促儘快從港口提離農資。

四、保障措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和省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將農資和農産品運輸服務保障作為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重要內容。密切關注春耕生産形勢,加強統計分析和形勢研判,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和統籌調度,凝聚服務保障工作合力。

(七)加強宣傳服務。通過網站、社交媒體、行業協會組織等多種渠道,公開有關政策內容和業務辦理方式。要充分考慮農業生産和農民群眾實際,優化業務流程,力求條件簡明、程序快捷、辦理方便。依託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等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地方的急迫需求、生産經營主體遇到的困難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第一時間跟蹤、做好政策服務和技術支持,最快速度協調解決。

(八)加強督促指導。要將本通知要求迅速傳達至各基層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要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立行立改。對因保通保暢工作不力嚴重影響春季農業生産的,嚴肅追究責任。

交通運輸部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做好春季農業生産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電〔2022〕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部直屬各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産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不誤農時進一步抓好春季農業生産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服務春季農業生産和重要農産品穩定供應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春季農業生産工作的重要意義

做好春管春耕,對確保糧食穩産增産、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産品供給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當前,部分地區還存在疫情防控層層加碼,部分公路、水路通行受阻,運輸車輛司機按當地防疫要求長時間隔離,導致農資、飼料、農藥等運銷“最後一公里”運輸受阻,蔬菜、家禽等“菜籃子”産品流通受阻和終端配送困難等突出問題,對春耕生産産生較大影響。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緊盯重點領域、抓住關鍵環節,多措並舉、全力以赴做好農資和農産品運輸服務保障,為春季農業生産工作提供堅強支撐。

二、加強運行監測,確保路網暢通

(一)鞏固骨幹路網“大動脈”暢通成果。認真貫徹全國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産業鏈供應鏈穩定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和《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22〕77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加強水路運輸保通保暢有關工作的通知》(交水明電〔2022〕78)要求,持續鞏固全國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和港口碼頭、航道船閘關閉關停自查自糾工作成果,防止反彈回潮。要積極配合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科學合理設置高速公路防疫檢查點。防疫檢查點應設置在收費站外廣場及以外區域,並與出口收費站保持合理間距,防止車輛排隊倒灌導致高速公路主線擁堵。要加強公路網監測調度,健全部省站三級調度、路警聯動、區域協同公路保通保暢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路網阻斷和擁堵等問題,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大動脈”暢通。

(二)確保普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微循環”暢通。要充分發揮基層一線、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路網阻斷堵塞問題,嚴禁擅自阻斷或者挖斷普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行為。要規範普通公路防疫檢查點設置,嚴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區段同一方向設置2個(含)以上防疫檢查點。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增加檢查人員力量,優化檢查方式和流程,提高檢查效率。同時,配合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擁堵緩行。要全面摸查普通公路阻斷和“最後一公里”運輸受阻等具體情況,在省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會同公安、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部門提出針對性措施,並督促地方及時解決,保障普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微循環”暢通。

三、優化組織調度,保障運輸順暢

(三)服務農民有序返鄉。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結合當地農業生産總體佈局和生産經營模式,分析農民返鄉出行特點,及時掌握農民返鄉需求。根據地方統一部署,對符合防疫總體要求的,通過“點對點”包車等方式運送返鄉農民,管控區和封控區可採取閉環運轉等方式運送,切實保障農民有序出行。

(四)強化運輸組織協調。要主動對接農業農村部門,及時了解農機、農資和農産品運輸需求,全力做好運輸保障工作。已啟用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的地區,要將化肥、農藥、種子等農資及其生産原料、農機及零配件納入重點物資運輸保障範圍,優先發放通行證,優先承運、優先裝卸、優先查驗、優先放行;對需要跨區域轉運的農機及配件等,要積極協助農機企業和服務主體辦理通行證,“點對點”開展作業服務。對運輸化肥等農用物資船舶要實施優先引航、優先過閘、優先錨泊、優先靠離泊措施,確保港口航道暢通運轉。

(五)加強重點物資運輸保障。疫情嚴重地區要依託周邊物流園區(樞紐場站、快遞園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設立啟用物資中轉調運站、接駁點或分撥場地,實行閉環管理措施和通信行程卡“白名單”管理模式。要推動涉疫地區聯防聯控機制為農用物資運輸港口、航運、代理等作業人員通勤提供必要保障,進出港口的農資集疏運運輸車輛實行“港區—公路通行段—目的地”全鏈條的閉環管理、“點對點”運輸。港口企業要充實港口一線作業人員力量,保持港口24小時作業,強化化肥等重要農用物資優先接卸保障,加強與貨主、貨代企業的對接,督促儘快從港口提離農資。

四、保障措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和省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將農資和農産品運輸服務保障作為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重要內容。密切關注春耕生産形勢,加強統計分析和形勢研判,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和統籌調度,凝聚服務保障工作合力。

(七)加強宣傳服務。通過網站、社交媒體、行業協會組織等多種渠道,公開有關政策內容和業務辦理方式。要充分考慮農業生産和農民群眾實際,優化業務流程,力求條件簡明、程序快捷、辦理方便。依託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等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地方的急迫需求、生産經營主體遇到的困難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第一時間跟蹤、做好政策服務和技術支持,最快速度協調解決。

(八)加強督促指導。要將本通知要求迅速傳達至各基層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要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立行立改。對因保通保暢工作不力嚴重影響春季農業生産的,嚴肅追究責任。

交通運輸部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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