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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 發文機關: 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健康委
發文字號: 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4號   源: 中醫藥局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其他 公文種類: 意見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 標       題: 國家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
  • 發文機關: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健康委
  • 發文字號: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4號
  • 來       源:中醫藥局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其他
  • 公文種類:意見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08日

國家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
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教育廳(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人才是中醫藥發展的第一資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中醫藥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構建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人才培養體系,實施人才工程,中醫藥人才規模快速增長,結構佈局逐步優化,人才質量和使用效能顯著增強。但也要看到,中醫藥人才還存在著總體規模不大、領軍人才不足、基層人才缺乏、體制機制不活等問題,迫切需要採取有力措施,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中醫藥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為全面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根據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著力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著力優化人才結構佈局、強化人才能力素質,著力推動高層次和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著力營造有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和發展氛圍,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將黨的領導貫穿中醫藥人才工作全過程,為把握人才工作方向、全面推進人才興業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服務需求。面向健康中國戰略,面向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需求,面向中醫藥特色優勢領域,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産業發展、文化傳播、對外交流與合作等相關領域戰略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人才的引領保障作用。

——堅持遵循規律。傳承精華與守正創新並舉,立德樹人與能力提升並重,思維培養與技能培訓結合,注重“讀經典、跟名師、重實踐、強素養”,注重吸收和融合先進科學技術和人文思想,注重事業造就人才、人才推動事業,著力培養造就德才兼備的新時代中醫藥人才。

——堅持深化改革。著力破除中醫藥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流動、保障等方面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有利於人才成長的培養機制,有利於人盡其才的使用機制,有利於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勵機制,有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努力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激發人才積極性和創新創造活力。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評價體系基本建立,人才規模總量快速增長,區域佈局、專業結構更趨合理,促進人才成長、吸引集聚的制度環境明顯優化,培養造就一支基本滿足中醫藥發展需求的人才隊伍。實現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

到2030年,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人才梯隊更加合理,高層次人才規模顯著增加,基層人才隊伍更加穩固,中醫藥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逐步建成,適應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人才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不斷涌現,人才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更加突出,對健康中國建設的貢獻度顯著提升。

二、加快培養集聚中醫藥高層次人才

(四)培養造就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在院士評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層次人才評選中,探索中醫藥人才單列計劃、單獨評價,注重發現和推介中醫藥優秀人才。面向國家重大項目、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重大人才計劃等,吸引、發現、造就若干站在科技發展最前沿,在中醫藥相關領域具有權威性,能夠進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卓越科技組織領導才能的戰略科學家,引領發揮中醫藥科技原創優勢,勇攀醫學高峰。

(五)培育壯大領軍人才隊伍。實施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計劃,持續支持岐黃學者等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對領軍人才實行人才梯隊配套、科研條件配套、管理機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臨床大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實施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建設專項,實行“揭榜挂帥”等立項機制,吸引匯聚行業內外和海內外相關學科優秀人才、團隊,開展中醫藥重點領域、關鍵問題聯合攻關,打造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推動學科領域內外的學術交流協作與資源共享,打造一批高層次學科帶頭人和學科梯隊。加強與人工智慧、生物醫學、哲學社會科學等相關領域的學科交叉融合,培育高層次複合型中醫藥人才。

(六)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把人才隊伍建設重心放在青年人才上,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重點人才項目、重大科技立項等工程計劃中設立青年人才支持專項,擴大支持規模,優化支持方式,促使更多青年人才快速成長、早擔大任。加大優秀中醫臨床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人才培養力度。充分發揮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用,擴大師帶徒範圍和數量,加強傳承工作室建設,支持其招收有潛力的青年人才傳承培養。加大中醫藥類專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佈局和建設力度,加快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健全青年人才發現機制,為青年人才搭建幹事創業平臺。

(七)打造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黃河流域等中醫藥優勢資源較為集中的區域建設中醫藥高層次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應制定吸引集聚人才平臺的佈局方案,開展人才政策綜合改革試點,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的人才示範區。充分發揮“雙一流”建設高校、省部局共建高校和國家重大科研平臺、醫學中心等作用,調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和企業積極性,建設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劃,深化人事制度、科研管理綜合改革,高標準高水平建設創新型中醫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發現和培養科技領軍人才,培育青年拔尖人才。

三、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

(八)擴大基層人才供給。逐步擴大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招生規模。支持地方開展專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和鄉村醫生學歷提升。持續開展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到2025年,為每個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建立1—2個傳承工作室,培養一批基層人才。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全員培訓,用5年左右時間實現人員培訓全覆蓋,培訓一批“能中會西”的基層醫生。

(九)推動人才向基層流動。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配備,在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和中醫專長醫師在基層執業。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鼓勵縣域醫共體、醫聯體內人才柔性流動,形成上級醫院醫師定期到醫共體、醫聯體內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的長效機制。落實服務基層制度,中醫醫師晉陞副高級職稱應當有累計1年以上縣級以下或對口支援的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經歷。到2025年,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80%以上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

(十)改善基層人才發展環境。各地應完善基層中醫藥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機制,完善基層醫療機構績效工資總量調整機制,保障縣鄉醫務人員合理待遇。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各地可單獨設立基層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對基層一線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對本科及以上學歷、經中醫全科專業規範化培訓合格並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

四、大力推進西醫學習中醫

(十一)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逐步擴大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攻讀中醫專業學位招生規模。支持各地遴選建設西醫學習中醫培訓基地,組織開展不同層級的西學中培訓。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等機構應支持西醫醫師接受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逐步做到“能西會中”。允許經過系統培訓且考核合格的西醫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採用與其專業相關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

(十二)實施西醫學習中醫專項。國家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吸引相關領域院士、長江學者、傑青等高層次人才開展中醫藥研修學習;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領軍人才、骨幹人才培訓班,以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為重點,面向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培養一批西學中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省級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結合區域需求,分期分批開展本地西學中專項培訓。力爭用5—10年時間,培養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

五、統籌推進中醫藥重點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強化中藥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支持建設一批省級以上中藥炮製等中藥傳統技術傳承基地、工作室。加快中藥材種植栽培、質量檢測、品種鑒定、資源普查、産品研發、産業經營等中藥産業人才培養,實現中藥生産全鏈條人才培養。鼓勵中藥企業與高校合作培養應用型中藥專業人才。探索建立中醫中藥融通學科、專業,培養醫藥融通人才。

(十四)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完善中醫醫學技術人員隊伍體系,制定中醫技師崗位標準和隊伍建設措施,建立健全中醫技師管理制度,在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序列中增設中醫技師職稱專業。各級中醫醫療機構應根據臨床需要,配備中醫技師。支持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加強中醫技師轉崗培訓和在職培訓,逐步建成一支理論紮實、技術精良的中醫技師隊伍。

(十五)加快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醫疫病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打造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隊伍。緊密對接公共衛生、全科、精神科等緊缺醫學人才,加快中醫藥相關領域人才培養。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國家和有關地方在制定實施中醫藥人才相關政策、重點項目時應向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傾斜。加強中醫護理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醫醫療機構護理人員中醫護理知識與技能培訓。對接醫(康)養結合、養老服務等領域,加快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建強中醫藥傳播人才隊伍。推動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培養造就一批外向型領軍人才。加強中醫藥對外教育,發展各層次中醫藥留學生教育,吸引更多外國留學生學習中醫藥。

(十六)強化中醫藥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中醫藥高端人才國情諮詢研修長效機制,組建中醫藥發展戰略智庫。實施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管理幹部培訓計劃,開展中醫藥治理能力提升輪訓、高級研修。持續實施中醫醫院院長、科主任職業化培訓,提升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

六、醫教協同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

(十七)改革中醫藥院校教育。突出中醫藥發展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導向,調整優化中醫藥學科專業和區域佈局。推進中醫藥課程教材教法改革,強化學生中醫思維、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支持中醫藥院校加強中醫藥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選拔培養。加大中西部、省部局共建中醫藥院校支持力度,引導有條件高校穩步擴大中醫藥類專業博士招生計劃。推進中醫藥類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強化中醫醫院育人職能,核增臨床師資、教育管理崗位,實施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專項,支持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劃,以中醫藥經典理論教師、臨床帶教教師為重點,培養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

(十八)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面向中醫學類專業全面推行院校—師承教育相結合的教育模式,建立早跟師、早臨床學習制度。制定中醫師承教育管理辦法,強化師承教育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改革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模式,強化中醫臨床能力訓練。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制度,加快知識更新,提升專業水平。

七、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十九)拓寬中醫醫療服務崗位。各級醫療機構按照機構設置基本要求,配齊配強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三級綜合醫院按照要求設置中醫門診和中醫病房,床位數不低於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建立中西醫聯合查房和會診制度,鼓勵臨床科室配備一定數量的中醫醫師,允許中醫醫師在臨床科室按照註冊執業範圍開展與其執業範圍相符的診療活動。鼓勵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等機構設置中醫藥相關科室,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持續開展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設置中醫(專長)醫師崗位,促進民間特色技術療法的傳承發展。

(二十)落實用人自主權。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加大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積極推進公立中醫醫院職稱評審改革,穩慎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建立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特殊支持政策,探索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綠色通道和職稱直聘辦法。

(二十一)加大薪酬激勵力度。深化公立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水平核定機制,落實“兩個允許”,合理確定人員支出佔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重,內部分配應鼓勵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建立體現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方式。落實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轉化等政策,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支持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構建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科研成果轉化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移轉化收益比例,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支持和鼓勵中醫藥機構科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離崗創業。鼓勵開展基礎研究,建立基礎人才培養長期穩定支持機制,高校、科研院所應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中醫醫史文獻、中醫經典等中醫藥基礎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在人才引進、學科建設、科研立項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在薪酬分配、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傾斜和保障。

(二十二)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相結合,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分類建立中醫臨床、基礎、科研人才評價標準。臨床人才重點評價其臨床療效,把診斷準確率、治療方案、病例分析、合理用藥、診療質量、病人滿意度、帶徒情況等作為評價要素;基礎人才重點評價其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和原創能力,把重大理論創新、重要學術專著、古典醫籍挖掘成果等作為評價要素;科研人才重點評價其探索疾病規律、解決臨床問題、用現代科學解讀中醫藥學原理能力等,將主持重大科研項目、創新性代表作、科研成果産出及轉化等作為重要評價要素。深化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改革,強化中醫思維和臨床能力考核。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中醫藥人才分類評價標準,體現價值導向。

(二十三)健全表彰獎勵機制。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國家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加大向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傾斜力度。完善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週期性評選表彰機制,定期評選表彰一批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

八、強化組織實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發揮作用的中醫藥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應加大對中醫藥教育改革、人才評價、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指導支持,會同中醫藥主管部門推動有關政策落實。國務院和地方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相關部門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健全和落實對中醫藥人才發展的政策保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中醫醫院的全面領導,加強公立中醫醫院領導班子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五)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人才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加強人才發展經費支持力度。國家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支持開展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基層人才培養和平臺建設。各省、市、縣應結合本地優勢特色實施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專項,培養滿足區域中醫藥發展需求的各類中醫藥人才。

(二十六)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強化思想政治引領,教育引導中醫藥人才弘揚崇高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規範。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和工作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

國家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4月8日

國家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
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教育廳(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人才是中醫藥發展的第一資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中醫藥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進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構建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人才培養體系,實施人才工程,中醫藥人才規模快速增長,結構佈局逐步優化,人才質量和使用效能顯著增強。但也要看到,中醫藥人才還存在著總體規模不大、領軍人才不足、基層人才缺乏、體制機制不活等問題,迫切需要採取有力措施,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中醫藥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為全面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根據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著力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著力優化人才結構佈局、強化人才能力素質,著力推動高層次和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著力營造有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和發展氛圍,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將黨的領導貫穿中醫藥人才工作全過程,為把握人才工作方向、全面推進人才興業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服務需求。面向健康中國戰略,面向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需求,面向中醫藥特色優勢領域,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産業發展、文化傳播、對外交流與合作等相關領域戰略人才、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人才的引領保障作用。

——堅持遵循規律。傳承精華與守正創新並舉,立德樹人與能力提升並重,思維培養與技能培訓結合,注重“讀經典、跟名師、重實踐、強素養”,注重吸收和融合先進科學技術和人文思想,注重事業造就人才、人才推動事業,著力培養造就德才兼備的新時代中醫藥人才。

——堅持深化改革。著力破除中醫藥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流動、保障等方面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有利於人才成長的培養機制,有利於人盡其才的使用機制,有利於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勵機制,有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努力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激發人才積極性和創新創造活力。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評價體系基本建立,人才規模總量快速增長,區域佈局、專業結構更趨合理,促進人才成長、吸引集聚的制度環境明顯優化,培養造就一支基本滿足中醫藥發展需求的人才隊伍。實現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醫師配置不低於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

到2030年,中醫藥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人才梯隊更加合理,高層次人才規模顯著增加,基層人才隊伍更加穩固,中醫藥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逐步建成,適應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人才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領軍人才、創新團隊不斷涌現,人才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更加突出,對健康中國建設的貢獻度顯著提升。

二、加快培養集聚中醫藥高層次人才

(四)培養造就中醫藥領域戰略科學家。在院士評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層次人才評選中,探索中醫藥人才單列計劃、單獨評價,注重發現和推介中醫藥優秀人才。面向國家重大項目、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重大人才計劃等,吸引、發現、造就若干站在科技發展最前沿,在中醫藥相關領域具有權威性,能夠進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卓越科技組織領導才能的戰略科學家,引領發揮中醫藥科技原創優勢,勇攀醫學高峰。

(五)培育壯大領軍人才隊伍。實施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計劃,持續支持岐黃學者等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對領軍人才實行人才梯隊配套、科研條件配套、管理機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臨床大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實施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建設專項,實行“揭榜挂帥”等立項機制,吸引匯聚行業內外和海內外相關學科優秀人才、團隊,開展中醫藥重點領域、關鍵問題聯合攻關,打造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創新人才。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推動學科領域內外的學術交流協作與資源共享,打造一批高層次學科帶頭人和學科梯隊。加強與人工智慧、生物醫學、哲學社會科學等相關領域的學科交叉融合,培育高層次複合型中醫藥人才。

(六)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把人才隊伍建設重心放在青年人才上,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重點人才項目、重大科技立項等工程計劃中設立青年人才支持專項,擴大支持規模,優化支持方式,促使更多青年人才快速成長、早擔大任。加大優秀中醫臨床人才、青年岐黃學者等青年人才培養力度。充分發揮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用,擴大師帶徒範圍和數量,加強傳承工作室建設,支持其招收有潛力的青年人才傳承培養。加大中醫藥類專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佈局和建設力度,加快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健全青年人才發現機制,為青年人才搭建幹事創業平臺。

(七)打造中醫藥人才發展高地。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黃河流域等中醫藥優勢資源較為集中的區域建設中醫藥高層次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應制定吸引集聚人才平臺的佈局方案,開展人才政策綜合改革試點,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的人才示範區。充分發揮“雙一流”建設高校、省部局共建高校和國家重大科研平臺、醫學中心等作用,調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和企業積極性,建設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劃,深化人事制度、科研管理綜合改革,高標準高水平建設創新型中醫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發現和培養科技領軍人才,培育青年拔尖人才。

三、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

(八)擴大基層人才供給。逐步擴大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招生規模。支持地方開展專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和鄉村醫生學歷提升。持續開展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到2025年,為每個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建立1—2個傳承工作室,培養一批基層人才。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全員培訓,用5年左右時間實現人員培訓全覆蓋,培訓一批“能中會西”的基層醫生。

(九)推動人才向基層流動。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配備,在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和中醫專長醫師在基層執業。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鼓勵縣域醫共體、醫聯體內人才柔性流動,形成上級醫院醫師定期到醫共體、醫聯體內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的長效機制。落實服務基層制度,中醫醫師晉陞副高級職稱應當有累計1年以上縣級以下或對口支援的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經歷。到2025年,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80%以上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

(十)改善基層人才發展環境。各地應完善基層中醫藥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機制,完善基層醫療機構績效工資總量調整機制,保障縣鄉醫務人員合理待遇。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各地可單獨設立基層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對基層一線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對本科及以上學歷、經中醫全科專業規範化培訓合格並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

四、大力推進西醫學習中醫

(十一)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逐步擴大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攻讀中醫專業學位招生規模。支持各地遴選建設西醫學習中醫培訓基地,組織開展不同層級的西學中培訓。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等機構應支持西醫醫師接受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逐步做到“能西會中”。允許經過系統培訓且考核合格的西醫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採用與其專業相關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

(十二)實施西醫學習中醫專項。國家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吸引相關領域院士、長江學者、傑青等高層次人才開展中醫藥研修學習;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領軍人才、骨幹人才培訓班,以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為重點,面向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培養一批西學中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省級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結合區域需求,分期分批開展本地西學中專項培訓。力爭用5—10年時間,培養一批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

五、統籌推進中醫藥重點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強化中藥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支持建設一批省級以上中藥炮製等中藥傳統技術傳承基地、工作室。加快中藥材種植栽培、質量檢測、品種鑒定、資源普查、産品研發、産業經營等中藥産業人才培養,實現中藥生産全鏈條人才培養。鼓勵中藥企業與高校合作培養應用型中藥專業人才。探索建立中醫中藥融通學科、專業,培養醫藥融通人才。

(十四)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完善中醫醫學技術人員隊伍體系,制定中醫技師崗位標準和隊伍建設措施,建立健全中醫技師管理制度,在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序列中增設中醫技師職稱專業。各級中醫醫療機構應根據臨床需要,配備中醫技師。支持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加強中醫技師轉崗培訓和在職培訓,逐步建成一支理論紮實、技術精良的中醫技師隊伍。

(十五)加快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醫疫病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打造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隊伍。緊密對接公共衛生、全科、精神科等緊缺醫學人才,加快中醫藥相關領域人才培養。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國家和有關地方在制定實施中醫藥人才相關政策、重點項目時應向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傾斜。加強中醫護理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醫醫療機構護理人員中醫護理知識與技能培訓。對接醫(康)養結合、養老服務等領域,加快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建強中醫藥傳播人才隊伍。推動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合作項目,培養造就一批外向型領軍人才。加強中醫藥對外教育,發展各層次中醫藥留學生教育,吸引更多外國留學生學習中醫藥。

(十六)強化中醫藥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中醫藥高端人才國情諮詢研修長效機制,組建中醫藥發展戰略智庫。實施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管理幹部培訓計劃,開展中醫藥治理能力提升輪訓、高級研修。持續實施中醫醫院院長、科主任職業化培訓,提升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

六、醫教協同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

(十七)改革中醫藥院校教育。突出中醫藥發展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導向,調整優化中醫藥學科專業和區域佈局。推進中醫藥課程教材教法改革,強化學生中醫思維、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支持中醫藥院校加強中醫藥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選拔培養。加大中西部、省部局共建中醫藥院校支持力度,引導有條件高校穩步擴大中醫藥類專業博士招生計劃。推進中醫藥類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強化中醫醫院育人職能,核增臨床師資、教育管理崗位,實施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專項,支持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劃,以中醫藥經典理論教師、臨床帶教教師為重點,培養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

(十八)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面向中醫學類專業全面推行院校—師承教育相結合的教育模式,建立早跟師、早臨床學習制度。制定中醫師承教育管理辦法,強化師承教育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改革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模式,強化中醫臨床能力訓練。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制度,加快知識更新,提升專業水平。

七、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十九)拓寬中醫醫療服務崗位。各級醫療機構按照機構設置基本要求,配齊配強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三級綜合醫院按照要求設置中醫門診和中醫病房,床位數不低於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建立中西醫聯合查房和會診制度,鼓勵臨床科室配備一定數量的中醫醫師,允許中醫醫師在臨床科室按照註冊執業範圍開展與其執業範圍相符的診療活動。鼓勵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等機構設置中醫藥相關科室,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持續開展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設置中醫(專長)醫師崗位,促進民間特色技術療法的傳承發展。

(二十)落實用人自主權。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加大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積極推進公立中醫醫院職稱評審改革,穩慎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建立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特殊支持政策,探索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綠色通道和職稱直聘辦法。

(二十一)加大薪酬激勵力度。深化公立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水平核定機制,落實“兩個允許”,合理確定人員支出佔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重,內部分配應鼓勵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建立體現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方式。落實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轉化等政策,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支持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構建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科研成果轉化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移轉化收益比例,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支持和鼓勵中醫藥機構科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離崗創業。鼓勵開展基礎研究,建立基礎人才培養長期穩定支持機制,高校、科研院所應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中醫醫史文獻、中醫經典等中醫藥基礎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在人才引進、學科建設、科研立項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在薪酬分配、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傾斜和保障。

(二十二)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相結合,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分類建立中醫臨床、基礎、科研人才評價標準。臨床人才重點評價其臨床療效,把診斷準確率、治療方案、病例分析、合理用藥、診療質量、病人滿意度、帶徒情況等作為評價要素;基礎人才重點評價其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和原創能力,把重大理論創新、重要學術專著、古典醫籍挖掘成果等作為評價要素;科研人才重點評價其探索疾病規律、解決臨床問題、用現代科學解讀中醫藥學原理能力等,將主持重大科研項目、創新性代表作、科研成果産出及轉化等作為重要評價要素。深化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改革,強化中醫思維和臨床能力考核。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中醫藥人才分類評價標準,體現價值導向。

(二十三)健全表彰獎勵機制。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國家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加大向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傾斜力度。完善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週期性評選表彰機制,定期評選表彰一批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

八、強化組織實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發揮作用的中醫藥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應加大對中醫藥教育改革、人才評價、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指導支持,會同中醫藥主管部門推動有關政策落實。國務院和地方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相關部門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健全和落實對中醫藥人才發展的政策保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中醫醫院的全面領導,加強公立中醫醫院領導班子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五)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人才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加強人才發展經費支持力度。國家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支持開展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基層人才培養和平臺建設。各省、市、縣應結合本地優勢特色實施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專項,培養滿足區域中醫藥發展需求的各類中醫藥人才。

(二十六)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強化思想政治引領,教育引導中醫藥人才弘揚崇高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規範。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範和工作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

國家中醫藥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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