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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人社廳函【2022】89號   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2日
  • 標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人社廳函【2022】89號
  • 來       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 主題分類: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2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22】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局、教委)、民政廳(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廣泛開發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積極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總體穩定,現就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中之重,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聚合資源、挖掘潛力、協同推進,多渠道、多形式、多領域歸集發佈一批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城鄉基層崗位,推動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助力畢業生成長成才與完善基層社會管理治理和服務水平互促共進。

二、重點任務

(一)廣開基層就業門路。本通知所指的城鄉基層就業崗位,包括通過基層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基層服務項目招募、有關部門根據實際開發,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及往屆未就業畢業生的基層就業崗位。要結合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産業發展,堅持因需設崗,用好現有各類資金、政策渠道,積極開發勞動社保、社區管理服務、醫療衛生、養老服務、農業科技、社會救助、社會工作、中小企業服務等崗位。要主動開展調查摸底,及時掌握本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用工主體崗位空缺情況,全面收集招募(聘)計劃,向社會動態發佈。要實施好基層服務項目,規範公益性崗位開發,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縣聘鄉用、鄉鎮(街道)聘村(社區)用等方式開發臨時性崗位,為畢業生提供更多基層就業渠道。

(二)規範崗位招聘流程。要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根據招聘計劃安排,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序組織開展招聘工作,合理安排招錄時間。招聘崗位要向社會公開發佈,註明崗位名稱、薪酬待遇、條件要求、報名方式、服務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等信息,重點面向2022屆畢業生及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進行招聘。公共部門崗位招聘結果要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聘)用手續或在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就業登記和勞動用工備案。相關崗位招錄(聘)已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完善落實支持政策,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職稱評聘等專項支持政策。對到城鄉基層企業或社會組織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按規定落實考研初試加分、定向招錄、事業單位專項招聘等政策。要暢通政策申請渠道,簡化優化流程,加快政策兌現,充分釋放政策激勵引導的效力。

(四)強化跟蹤服務保障。對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要做好檔案轉遞、社保繳納、勞動權益維護等服務保障。暢通後續成長髮展渠道,將其納入當地人才政策扶持範圍,加強教育管理和激勵關懷,對表現優秀的,在職務職稱評聘、人才項目選拔、升學進修深造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鼓勵用人單位對本單位服務期滿畢業生,按政策積極留用,對未留用畢業生要落實免費就業指導、崗位推薦、創業指導等就業服務,促進其儘早實現就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支持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對於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保持就業大局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把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納入本地就業工作總體安排,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研究制定本地崗位發佈工作方案,細化完善支持舉措,明確專人負責,切實抓好實施推進。

(二)加大工作保障。要做好工作統籌安排,建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門各司其職、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做好資金測算,用好現有各類資金渠道,爭取各方資金支持,確保各類招聘按照時間節點順利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對接有關部門和地區,積極調動市場力量,做好崗位摸排、信息發佈、實施推進、政策落實等工作,同時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託官網官微、公共招聘網站、人社服務APP等開設崗位信息發佈專區。教育部門要做好高校畢業生動員,主動向高校畢業生推送城鄉基層崗位信息。民政部門要廣泛發動城鄉社區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

(三)強化宣傳引導。要結合工作推進實施進度,廣泛依託傳統媒體和新興媒介,高頻次發佈崗位信息、招聘公告、招聘成效等,擴大工作知曉度。主動發掘一批紮根城鄉基層、建功立業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典型,運用青年人喜聞樂見的方式強化宣傳推廣,引導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就業創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抓好信息上報。各地要明確一名工作聯絡人員,于6月30日前將聯絡人員信息、崗位信息發佈專區網址鏈結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從6月份起按季度填寫信息匯總表(見附件),並形成工作進展情況,內容包括崗位歸集數量、進展和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工作建議,于下季度初5日內分別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民政部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司。

附件: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信息匯總表(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2022年6月12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22】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局、教委)、民政廳(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廣泛開發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積極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總體穩定,現就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中之重,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聚合資源、挖掘潛力、協同推進,多渠道、多形式、多領域歸集發佈一批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城鄉基層崗位,推動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助力畢業生成長成才與完善基層社會管理治理和服務水平互促共進。

二、重點任務

(一)廣開基層就業門路。本通知所指的城鄉基層就業崗位,包括通過基層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基層服務項目招募、有關部門根據實際開發,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及往屆未就業畢業生的基層就業崗位。要結合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産業發展,堅持因需設崗,用好現有各類資金、政策渠道,積極開發勞動社保、社區管理服務、醫療衛生、養老服務、農業科技、社會救助、社會工作、中小企業服務等崗位。要主動開展調查摸底,及時掌握本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用工主體崗位空缺情況,全面收集招募(聘)計劃,向社會動態發佈。要實施好基層服務項目,規範公益性崗位開發,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縣聘鄉用、鄉鎮(街道)聘村(社區)用等方式開發臨時性崗位,為畢業生提供更多基層就業渠道。

(二)規範崗位招聘流程。要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根據招聘計劃安排,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序組織開展招聘工作,合理安排招錄時間。招聘崗位要向社會公開發佈,註明崗位名稱、薪酬待遇、條件要求、報名方式、服務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等信息,重點面向2022屆畢業生及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進行招聘。公共部門崗位招聘結果要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聘)用手續或在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就業登記和勞動用工備案。相關崗位招錄(聘)已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完善落實支持政策,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職稱評聘等專項支持政策。對到城鄉基層企業或社會組織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按規定落實考研初試加分、定向招錄、事業單位專項招聘等政策。要暢通政策申請渠道,簡化優化流程,加快政策兌現,充分釋放政策激勵引導的效力。

(四)強化跟蹤服務保障。對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要做好檔案轉遞、社保繳納、勞動權益維護等服務保障。暢通後續成長髮展渠道,將其納入當地人才政策扶持範圍,加強教育管理和激勵關懷,對表現優秀的,在職務職稱評聘、人才項目選拔、升學進修深造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鼓勵用人單位對本單位服務期滿畢業生,按政策積極留用,對未留用畢業生要落實免費就業指導、崗位推薦、創業指導等就業服務,促進其儘早實現就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支持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對於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保持就業大局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把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納入本地就業工作總體安排,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研究制定本地崗位發佈工作方案,細化完善支持舉措,明確專人負責,切實抓好實施推進。

(二)加大工作保障。要做好工作統籌安排,建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門各司其職、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做好資金測算,用好現有各類資金渠道,爭取各方資金支持,確保各類招聘按照時間節點順利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對接有關部門和地區,積極調動市場力量,做好崗位摸排、信息發佈、實施推進、政策落實等工作,同時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託官網官微、公共招聘網站、人社服務APP等開設崗位信息發佈專區。教育部門要做好高校畢業生動員,主動向高校畢業生推送城鄉基層崗位信息。民政部門要廣泛發動城鄉社區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

(三)強化宣傳引導。要結合工作推進實施進度,廣泛依託傳統媒體和新興媒介,高頻次發佈崗位信息、招聘公告、招聘成效等,擴大工作知曉度。主動發掘一批紮根城鄉基層、建功立業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典型,運用青年人喜聞樂見的方式強化宣傳推廣,引導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就業創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抓好信息上報。各地要明確一名工作聯絡人員,于6月30日前將聯絡人員信息、崗位信息發佈專區網址鏈結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從6月份起按季度填寫信息匯總表(見附件),並形成工作進展情況,內容包括崗位歸集數量、進展和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工作建議,于下季度初5日內分別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民政部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司。

附件: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就業崗位發佈工作信息匯總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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