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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 發文機關: 醫保局
發文字號: 醫保發〔2022〕27號   源: 醫保局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 標       題: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
  • 發文機關:醫保局
  • 發文字號:醫保發〔2022〕27號
  • 來       源:醫保局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6日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
醫保發〔202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缺牙修復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促進口腔種植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按照九部委聯合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要求,開展全面覆蓋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規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和耗材收費方式

(一)有序推進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技耗分離”。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主要採取“服務項目+專用耗材”分開計價的收費方式。即種植體植入費與種植體耗材系統價格分開計價;牙冠置入費與牙冠産品價格分開計價;植骨手術費與骨粉、骨膜價格分開計價。對於目前耗材合併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收費的情況,實行“技耗分離”時,應按照扣減相關耗材線上採購均價的方式,同步下調項目價格。

(二)完善種植牙牙冠價格形成機制。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在省內對臨床主流的全瓷牙冠組織競價,按照競爭形成的陽光透明價格挂網,其他材質參照全瓷冠的價格挂網。國家醫療保障局指導其他省份實施價格聯動。公立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自主選擇,按挂網價格“零差率”銷售。第三方工廠生産的牙冠,價格包含種植過程中返廠調改的費用,不得額外向患者收費。公立醫療機構自行加工製作種植牙牙冠的,採取“産品化”的價格形成機制,由醫療機構以物料成本、加工服務等為基礎,按照適當的成本回收率自主確定價格並挂網,與競價挂網牙冠的比價關係保持在合理區間,牙冠製作的翻模精修、掃描設計、打印切削、燒結上釉、上色調改等具體操作作為成本要素計入種植牙牙冠價格,不再將具體操作步驟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額外向患者收費。

(三)規範整合口腔種植價格項目。按照“産出導向”的基本原則,整合口腔種植涉及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其中,一期植入手術(種植體植入)和二期手術(放置癒合基臺)的設計、準備和操作等合併為種植體植入項目;牙冠置入服務,包括印模制取、頜位關係記錄與轉移、基臺和牙冠安裝、調試修改等,合併為種植體的牙冠置入項目;種植牙配套實施的植骨手術、軟組織修復、植入體的修理和拆除等服務,設置獨立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對於全牙弓修復種植、顱頜面種植等複雜種植手術,可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上體現差異。醫療機構為確保缺牙修復精準度,利用醫學影像等各類檢查手段和數字技術、人工智慧等構建虛擬3D模型、製作病灶模型或手術導板的,按照服務産出分別設立相應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具體的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由國家醫療保障局另行發佈。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應于2022年11月底前發文規範整合本地區價格項目。

二、強化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調控

(四)圍繞種植牙全流程做好價格調控工作。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以單顆常規種植牙的醫療服務價格為重點,按照“診查檢查+種植體植入+牙冠置入”的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整體調控(詳見附件),目前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完成全流程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普遍高於4500元每顆的地區,應採取針對性措施,導入至整體不超過4500元每顆的新區間,三級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的調控目標參照當地醫療服務分級定價的政策相應遞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調控目標範圍內進一步採取談判協商、成本監審等措施降價,進一步擴大調控效果惠及群眾。當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已普遍低於4500元每顆的地區,鼓勵維持現行低價。允許經濟發達、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放寬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目標,放寬比例不超過20%;鼓勵地方對於口腔種植成功率高等特定情形的醫療機構,探索定向寬鬆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政策(詳見附件)。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結合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要求,以及種植體集採、牙冠競價的結果,合併制定並公開本地區種植牙全流程價格調控目標(含種植體、牙冠、醫療服務),採取針對性的落實舉措。

(五)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口腔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指導。群眾反映強烈、費用負擔重的種植體植入費、牙冠置入費、植骨手術費以降為主。其中,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指導價顯著高於本地區民營醫療機構平均價格的,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專題論證、重點降價;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定價院際差異大的,要督促價格次序排位靠前、顯著高於平均水平的醫療機構主動回調,發揮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價格對市場的參照和錨定作用。全牙弓修復種植、顱頜面種植、複雜植骨等技術難度大、風險程度高的項目,允許與常規種植牙手術價格拉開適當差距。固定義齒、可摘義齒等其他缺牙修復方式的醫療服務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鼓勵醫療機構優先為患者提供適宜的缺牙修復服務。拔牙、牙周潔治、補牙等以技術勞務為主的項目,歷史價格偏低的可適當提高價格。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地區,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在2022年12月底前重新制定公佈政府指導價。實行自主定價的地區,醫療保障部門應按照全流程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目標,組織各醫療機構在當地發佈實施新價格項目的1個月內重新公佈價格,促使價格水平與醫院等級、專業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定期發佈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定價的平均水平。

(六)加強民營醫療機構口腔種植價格監管和引導。民營醫療機構口腔種植牙等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定價應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對比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制定符合市場競爭規律和群眾預期的合理價格,主動在明顯區域按規定進行價格公示,並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和完整性。民營醫療機構應嚴格規範自身價格行為,不得以虛假的或具有誤導性的“補貼”“低價”等價格手段,誘導欺詐患者。對於區域內種植牙集採報量率高、中選産品使用率高、主動承諾接受價格全流程調控、口腔種植費用經濟性優勢突出、評價排名靠前的民營醫療機構,由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在官方網站上展示價格和費用情況,為患者就醫提供指引,對價格高、採用“介紹費”“好處費”買賣客源引流的予以公開曝光。

三、精心組織開展種植牙耗材集中採購

(七)組建種植牙耗材省際採購聯盟。由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牽頭組建種植牙耗材省際採購聯盟,各省份均應參加。種植牙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堅持招採合一、量價挂鉤的基本原則,按照政府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以成套的種植體系統為單元(包含種植體、修復基臺,以及覆蓋螺絲、癒合基臺、轉移桿、替代體等配件),充分考慮種植牙耗材生産、供應和臨床使用等方面的特點,引導企業公平競爭。具體採購方案由四川省醫療保障局會同各聯盟省份醫療保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

(八)廣泛發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加。原則上各統籌地區參加本次集採的醫療機構數(含民營)佔開展種植牙服務醫療機構的比例應達40%以上,或本區域報送需求總量佔上年度實際使用總量的比例達50%以上。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對轄區內具備種植牙服務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廣泛動員,組織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全部參加種植牙耗材集中採購,全力動員民營醫療機構主動參加,大型牙科醫療服務連鎖集團總部所在地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主動作為,重點協調其集團各連鎖(控股、分支)醫療機構參與種植體集中帶量採購、執行中選結果。要向醫療機構講清政策要求、群眾期盼和醫療機構的社會責任,分析集採後行業格局和患者就醫行為的變化趨勢,強調相關配套和監管措施等,引導醫療機構在與國家倡導和人民群眾期盼同頻共振中獲得發展機遇。公立醫療機構醫生在民營醫療機構多點執業,並作為負責人或業務骨幹的,該公立醫療機構應督促其規範參與集採。請醫療機構以書面形式確認參加或不參加本次集採。

(九)如實準確填報種植體採購需求量。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分別組織省內參加本次集採的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填報種植牙耗材的採購需求。填報內容包括本單位種植牙耗材的上一年度實際採購量、採購需求量、提供種植牙服務的牙椅數量。填報需求量原則上不低於上一年度實際採購量,同時前瞻性考慮種植牙需求增長的因素,確保報量準確合理,促進更好實現以量換價,便於中選企業保障供應。聯盟地區可以適當方式公開本地區各醫療機構報量結果,接受社會監督,並對開展種植牙服務但拒不報量或報量率不足上年度實際使用量80%的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差異化價格政策,其中,種植體植入和牙冠置入手術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地區,上述公立醫療機構實際收費不得超過政府指導價的80%;實行自主定價管理的地區,上述公立醫療機構實際收費不得超過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定價平均水平的80%。

四、實施口腔種植收費綜合治理

(十)探索建立口腔種植的價格異常警示制度。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以地市為單位建立口腔種植的價格異常警示制度,將價格投訴舉報較多、定價明顯高於當地平均水平、拒絕或消極參與種植牙集採、虛構事實貶損參與集中採購的單位和中選産品、不配合調控工作維護虛高價格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列入價格異常警示名單,並每季度在當地醫療保障部門官方網站公開。年內多次進入警示名單的醫療機構,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集中通報。情節惡劣的,由國家醫療保障局統一曝光。對於列入價格異常警示名單的醫療機構,綜合運用監測預警、函詢約談、提醒告誡、成本調查、信息披露、公開曝光等監管手段,促進形成良好的市場秩序。屬於公立醫療機構的,審慎對待其提出的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等申報事項,必要時採取約束措施。

(十一)以省為單位開展口腔種植價格調查檢查。專項治理啟動階段(2022年8月),按照“橫到邊、豎到底、全覆蓋”的原則,全面開展口腔種植收費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查登記,為規範項目和價格、實施集中帶量採購奠定堅實基礎。調查登記期間發現的違規收費線索,及時查處糾正。專項治理實施階段(2022年12月-2023年3月),各級醫療保障部門重點做好監測工作,密切關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和種植體等耗材的實際採購情況,以及種植牙耗材、種植牙手術價格、患者次均費用等重點指標變化,確保各項治理措施落實落細,省級醫療保障部門以省為單位形成報告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專項治理“回頭看”階段(由各省擇2023年下半年的適當時間段部署),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以區域內價格排名靠前、群眾投訴舉報較多、拒絕參加種植牙集採或隱瞞報量的醫療機構為檢查重點,檢查過程中發現醫療機構重復收費、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線索,以及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過程中不合理不規範的檢查診療行為,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通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將適時組織督導和交叉檢查。

(十二)切實履行全行業醫藥價格管理職責。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口腔種植等缺牙修復類醫療服務價格和耗材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履行全行業醫藥價格管理職責,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推進落實各項措施,實現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全覆蓋,形成長效治理效果。要落實好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加強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調控與耗材集中帶量採購的協同配合,切實降低種植牙醫療服務和耗材虛高價格,減輕人民群眾費用負擔,引導醫療機構通過透明價格、優質服務、規範管理、良好口碑等有序競爭健康發展。

特此通知。

附件:允許放寬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目標的若干情形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
醫保發〔202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缺牙修復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促進口腔種植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按照九部委聯合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要求,開展全面覆蓋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規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和耗材收費方式

(一)有序推進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技耗分離”。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主要採取“服務項目+專用耗材”分開計價的收費方式。即種植體植入費與種植體耗材系統價格分開計價;牙冠置入費與牙冠産品價格分開計價;植骨手術費與骨粉、骨膜價格分開計價。對於目前耗材合併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收費的情況,實行“技耗分離”時,應按照扣減相關耗材線上採購均價的方式,同步下調項目價格。

(二)完善種植牙牙冠價格形成機制。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在省內對臨床主流的全瓷牙冠組織競價,按照競爭形成的陽光透明價格挂網,其他材質參照全瓷冠的價格挂網。國家醫療保障局指導其他省份實施價格聯動。公立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自主選擇,按挂網價格“零差率”銷售。第三方工廠生産的牙冠,價格包含種植過程中返廠調改的費用,不得額外向患者收費。公立醫療機構自行加工製作種植牙牙冠的,採取“産品化”的價格形成機制,由醫療機構以物料成本、加工服務等為基礎,按照適當的成本回收率自主確定價格並挂網,與競價挂網牙冠的比價關係保持在合理區間,牙冠製作的翻模精修、掃描設計、打印切削、燒結上釉、上色調改等具體操作作為成本要素計入種植牙牙冠價格,不再將具體操作步驟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額外向患者收費。

(三)規範整合口腔種植價格項目。按照“産出導向”的基本原則,整合口腔種植涉及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其中,一期植入手術(種植體植入)和二期手術(放置癒合基臺)的設計、準備和操作等合併為種植體植入項目;牙冠置入服務,包括印模制取、頜位關係記錄與轉移、基臺和牙冠安裝、調試修改等,合併為種植體的牙冠置入項目;種植牙配套實施的植骨手術、軟組織修復、植入體的修理和拆除等服務,設置獨立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對於全牙弓修復種植、顱頜面種植等複雜種植手術,可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上體現差異。醫療機構為確保缺牙修復精準度,利用醫學影像等各類檢查手段和數字技術、人工智慧等構建虛擬3D模型、製作病灶模型或手術導板的,按照服務産出分別設立相應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具體的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由國家醫療保障局另行發佈。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應于2022年11月底前發文規範整合本地區價格項目。

二、強化口腔種植等醫療服務價格調控

(四)圍繞種植牙全流程做好價格調控工作。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以單顆常規種植牙的醫療服務價格為重點,按照“診查檢查+種植體植入+牙冠置入”的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整體調控(詳見附件),目前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完成全流程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普遍高於4500元每顆的地區,應採取針對性措施,導入至整體不超過4500元每顆的新區間,三級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的調控目標參照當地醫療服務分級定價的政策相應遞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調控目標範圍內進一步採取談判協商、成本監審等措施降價,進一步擴大調控效果惠及群眾。當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已普遍低於4500元每顆的地區,鼓勵維持現行低價。允許經濟發達、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放寬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目標,放寬比例不超過20%;鼓勵地方對於口腔種植成功率高等特定情形的醫療機構,探索定向寬鬆的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政策(詳見附件)。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結合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要求,以及種植體集採、牙冠競價的結果,合併制定並公開本地區種植牙全流程價格調控目標(含種植體、牙冠、醫療服務),採取針對性的落實舉措。

(五)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口腔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指導。群眾反映強烈、費用負擔重的種植體植入費、牙冠置入費、植骨手術費以降為主。其中,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指導價顯著高於本地區民營醫療機構平均價格的,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專題論證、重點降價;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定價院際差異大的,要督促價格次序排位靠前、顯著高於平均水平的醫療機構主動回調,發揮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價格對市場的參照和錨定作用。全牙弓修復種植、顱頜面種植、複雜植骨等技術難度大、風險程度高的項目,允許與常規種植牙手術價格拉開適當差距。固定義齒、可摘義齒等其他缺牙修復方式的醫療服務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鼓勵醫療機構優先為患者提供適宜的缺牙修復服務。拔牙、牙周潔治、補牙等以技術勞務為主的項目,歷史價格偏低的可適當提高價格。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地區,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在2022年12月底前重新制定公佈政府指導價。實行自主定價的地區,醫療保障部門應按照全流程醫療服務價格調控目標,組織各醫療機構在當地發佈實施新價格項目的1個月內重新公佈價格,促使價格水平與醫院等級、專業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定期發佈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定價的平均水平。

(六)加強民營醫療機構口腔種植價格監管和引導。民營醫療機構口腔種植牙等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定價應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對比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制定符合市場競爭規律和群眾預期的合理價格,主動在明顯區域按規定進行價格公示,並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和完整性。民營醫療機構應嚴格規範自身價格行為,不得以虛假的或具有誤導性的“補貼”“低價”等價格手段,誘導欺詐患者。對於區域內種植牙集採報量率高、中選産品使用率高、主動承諾接受價格全流程調控、口腔種植費用經濟性優勢突出、評價排名靠前的民營醫療機構,由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在官方網站上展示價格和費用情況,為患者就醫提供指引,對價格高、採用“介紹費”“好處費”買賣客源引流的予以公開曝光。

三、精心組織開展種植牙耗材集中採購

(七)組建種植牙耗材省際採購聯盟。由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牽頭組建種植牙耗材省際採購聯盟,各省份均應參加。種植牙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堅持招採合一、量價挂鉤的基本原則,按照政府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以成套的種植體系統為單元(包含種植體、修復基臺,以及覆蓋螺絲、癒合基臺、轉移桿、替代體等配件),充分考慮種植牙耗材生産、供應和臨床使用等方面的特點,引導企業公平競爭。具體採購方案由四川省醫療保障局會同各聯盟省份醫療保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

(八)廣泛發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加。原則上各統籌地區參加本次集採的醫療機構數(含民營)佔開展種植牙服務醫療機構的比例應達40%以上,或本區域報送需求總量佔上年度實際使用總量的比例達50%以上。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對轄區內具備種植牙服務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廣泛動員,組織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全部參加種植牙耗材集中採購,全力動員民營醫療機構主動參加,大型牙科醫療服務連鎖集團總部所在地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主動作為,重點協調其集團各連鎖(控股、分支)醫療機構參與種植體集中帶量採購、執行中選結果。要向醫療機構講清政策要求、群眾期盼和醫療機構的社會責任,分析集採後行業格局和患者就醫行為的變化趨勢,強調相關配套和監管措施等,引導醫療機構在與國家倡導和人民群眾期盼同頻共振中獲得發展機遇。公立醫療機構醫生在民營醫療機構多點執業,並作為負責人或業務骨幹的,該公立醫療機構應督促其規範參與集採。請醫療機構以書面形式確認參加或不參加本次集採。

(九)如實準確填報種植體採購需求量。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分別組織省內參加本次集採的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填報種植牙耗材的採購需求。填報內容包括本單位種植牙耗材的上一年度實際採購量、採購需求量、提供種植牙服務的牙椅數量。填報需求量原則上不低於上一年度實際採購量,同時前瞻性考慮種植牙需求增長的因素,確保報量準確合理,促進更好實現以量換價,便於中選企業保障供應。聯盟地區可以適當方式公開本地區各醫療機構報量結果,接受社會監督,並對開展種植牙服務但拒不報量或報量率不足上年度實際使用量80%的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差異化價格政策,其中,種植體植入和牙冠置入手術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地區,上述公立醫療機構實際收費不得超過政府指導價的80%;實行自主定價管理的地區,上述公立醫療機構實際收費不得超過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定價平均水平的80%。

四、實施口腔種植收費綜合治理

(十)探索建立口腔種植的價格異常警示制度。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以地市為單位建立口腔種植的價格異常警示制度,將價格投訴舉報較多、定價明顯高於當地平均水平、拒絕或消極參與種植牙集採、虛構事實貶損參與集中採購的單位和中選産品、不配合調控工作維護虛高價格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列入價格異常警示名單,並每季度在當地醫療保障部門官方網站公開。年內多次進入警示名單的醫療機構,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集中通報。情節惡劣的,由國家醫療保障局統一曝光。對於列入價格異常警示名單的醫療機構,綜合運用監測預警、函詢約談、提醒告誡、成本調查、信息披露、公開曝光等監管手段,促進形成良好的市場秩序。屬於公立醫療機構的,審慎對待其提出的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等申報事項,必要時採取約束措施。

(十一)以省為單位開展口腔種植價格調查檢查。專項治理啟動階段(2022年8月),按照“橫到邊、豎到底、全覆蓋”的原則,全面開展口腔種植收費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查登記,為規範項目和價格、實施集中帶量採購奠定堅實基礎。調查登記期間發現的違規收費線索,及時查處糾正。專項治理實施階段(2022年12月-2023年3月),各級醫療保障部門重點做好監測工作,密切關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和種植體等耗材的實際採購情況,以及種植牙耗材、種植牙手術價格、患者次均費用等重點指標變化,確保各項治理措施落實落細,省級醫療保障部門以省為單位形成報告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專項治理“回頭看”階段(由各省擇2023年下半年的適當時間段部署),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以區域內價格排名靠前、群眾投訴舉報較多、拒絕參加種植牙集採或隱瞞報量的醫療機構為檢查重點,檢查過程中發現醫療機構重復收費、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線索,以及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過程中不合理不規範的檢查診療行為,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通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將適時組織督導和交叉檢查。

(十二)切實履行全行業醫藥價格管理職責。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口腔種植等缺牙修復類醫療服務價格和耗材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履行全行業醫藥價格管理職責,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推進落實各項措施,實現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全覆蓋,形成長效治理效果。要落實好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加強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調控與耗材集中帶量採購的協同配合,切實降低種植牙醫療服務和耗材虛高價格,減輕人民群眾費用負擔,引導醫療機構通過透明價格、優質服務、規範管理、良好口碑等有序競爭健康發展。

特此通知。

附件:允許放寬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目標的若干情形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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