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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源: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 標       題: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來       源: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 主題分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4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工作的通知

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1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意見》(國辦發〔2021〕6號)精神和《文化和旅遊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政務數據共享重要意義

政務數據共享,是指因履行職責需要,使用其他政務部門政務數據資源,以及為其他政務部門提供政務數據資源。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是深入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作,是新形勢下政務部門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務質量、促進文化和旅遊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支撐。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務數據有序共享的重要意義,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做好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把政務數據共享納入本司局、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動員,緊密配合,確保政務數據共享各項工作抓緊抓好、落到實處。

二、嚴格落實政務數據共享規範要求

《管理辦法》于2020年11月18日由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印發,是文化和旅遊政務部門開展政務數據資源統籌規劃、採集匯聚、共享應用、安全管理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制度保障。各司局、直屬單位要按照《管理辦法》明確的總體要求、職責分工和主要任務,切實做好政務數據共享的組織實施工作,並於每年12月底前將本司局、本單位政務數據共享進展成效、經驗做法和後續工作安排報送文化和旅遊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部網信辦”),同時抄送文化和旅遊部信息中心。

三、不斷提高政務數據共享管理水平

文化和旅遊部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以下簡稱“部共享交換平臺”)是文化和旅遊政務部門開展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管理、匯聚存儲、互認共享、業務協作的基礎平臺和通道。各司局、直屬單位要按照“三定”職責,編制形成本司局、本單位政務數據資源目錄,並納入部共享交換平臺進行統一註冊管理、持續動態更新。各司局、直屬單位非涉密業務系統原則上均應與部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對接聯通,對照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向部共享交換平臺推送共享數據,並確保共享數據匯聚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除涉密、重要敏感數據外,跨部門、跨層級、跨業務、跨系統的政務數據共享統一通過部共享交換平臺在線開展。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及時響應共享需求,原則上無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依據,不得拒絕其他部門或單位提出的共享申請。

四、全面提升政務數據共享應用能力

各司局、直屬單位要根據自身工作重點和業務特色,積極推進數據融合、業務融合、技術融合,積極拓展政務數據應用場景、創新應用模式、優化應用流程,積極開展面向政務部門、行業企業、社會公眾的大數據應用服務,並對共享數據的調用類型、數量、頻次進行跟蹤匯總和分析研究,準確把握共享數據的使用情況和應用效果,不斷提升本司局、本單位政務數據在行業治理、輔助決策、公共服務、監測預警、宣傳推廣等方面的開發水平與應用能力。

五、切實強化政務數據共享安全保障

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加強對政務數據的分級分類管理,合理確定共享範圍,嚴格控制使用授權,切實強化涉密、重要敏感、個人隱私等數據使用監管,重點防範數據洩露、非法獲取和過度收集,確保政務數據不被洩露、篡改、濫用和非法使用。對通過共享獲得的政務數據,要基於應用場景明確的數據共享範圍和用途使用,不得違規截留、商業化使用或擅自提供第三方。當數據使用方存在數據安全機制落實不到位、未按約定使用數據、侵犯個人信息權益、違反政務數據資源保密規定等情況,數據提供方或共享交換平臺應及時中止數據共享。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強化對參與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營企業的監管,防止共享數據被違規截留、商業化使用及其他數據安全風險。

六、持續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依託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部級政務數據共享協調工作機制,著力解決政務數據共享重點、難點問題,持續優化跨部門政務數據共享申請和審批流程,全面提升政務數據共享統籌協調力度和服務管理水平。各司局、直屬單位是政務數據共享的責任主體,要將政務數據管理列入本司局、本單位重要職責範圍,制定配套措施和具體落實方案,明確政務數據編目、採集、匯聚、共享、應用、安全、存儲等方面職責分工和主辦人員,強化政務數據源頭管理。部網信辦將定期開展政務數據共享成效評估工作,對各司局、直屬單位政務數據目錄編制、採集匯聚、共享開放、申請受理、安全保障、應用成效等方面情況開展調研評估,並及時通報評估結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2年8月4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工作的通知

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1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意見》(國辦發〔2021〕6號)精神和《文化和旅遊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政務數據共享重要意義

政務數據共享,是指因履行職責需要,使用其他政務部門政務數據資源,以及為其他政務部門提供政務數據資源。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是深入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作,是新形勢下政務部門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務質量、促進文化和旅遊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支撐。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務數據有序共享的重要意義,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做好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把政務數據共享納入本司局、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動員,緊密配合,確保政務數據共享各項工作抓緊抓好、落到實處。

二、嚴格落實政務數據共享規範要求

《管理辦法》于2020年11月18日由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印發,是文化和旅遊政務部門開展政務數據資源統籌規劃、採集匯聚、共享應用、安全管理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制度保障。各司局、直屬單位要按照《管理辦法》明確的總體要求、職責分工和主要任務,切實做好政務數據共享的組織實施工作,並於每年12月底前將本司局、本單位政務數據共享進展成效、經驗做法和後續工作安排報送文化和旅遊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部網信辦”),同時抄送文化和旅遊部信息中心。

三、不斷提高政務數據共享管理水平

文化和旅遊部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以下簡稱“部共享交換平臺”)是文化和旅遊政務部門開展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管理、匯聚存儲、互認共享、業務協作的基礎平臺和通道。各司局、直屬單位要按照“三定”職責,編制形成本司局、本單位政務數據資源目錄,並納入部共享交換平臺進行統一註冊管理、持續動態更新。各司局、直屬單位非涉密業務系統原則上均應與部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對接聯通,對照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向部共享交換平臺推送共享數據,並確保共享數據匯聚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除涉密、重要敏感數據外,跨部門、跨層級、跨業務、跨系統的政務數據共享統一通過部共享交換平臺在線開展。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及時響應共享需求,原則上無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依據,不得拒絕其他部門或單位提出的共享申請。

四、全面提升政務數據共享應用能力

各司局、直屬單位要根據自身工作重點和業務特色,積極推進數據融合、業務融合、技術融合,積極拓展政務數據應用場景、創新應用模式、優化應用流程,積極開展面向政務部門、行業企業、社會公眾的大數據應用服務,並對共享數據的調用類型、數量、頻次進行跟蹤匯總和分析研究,準確把握共享數據的使用情況和應用效果,不斷提升本司局、本單位政務數據在行業治理、輔助決策、公共服務、監測預警、宣傳推廣等方面的開發水平與應用能力。

五、切實強化政務數據共享安全保障

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加強對政務數據的分級分類管理,合理確定共享範圍,嚴格控制使用授權,切實強化涉密、重要敏感、個人隱私等數據使用監管,重點防範數據洩露、非法獲取和過度收集,確保政務數據不被洩露、篡改、濫用和非法使用。對通過共享獲得的政務數據,要基於應用場景明確的數據共享範圍和用途使用,不得違規截留、商業化使用或擅自提供第三方。當數據使用方存在數據安全機制落實不到位、未按約定使用數據、侵犯個人信息權益、違反政務數據資源保密規定等情況,數據提供方或共享交換平臺應及時中止數據共享。各司局、直屬單位要強化對參與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營企業的監管,防止共享數據被違規截留、商業化使用及其他數據安全風險。

六、持續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依託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部級政務數據共享協調工作機制,著力解決政務數據共享重點、難點問題,持續優化跨部門政務數據共享申請和審批流程,全面提升政務數據共享統籌協調力度和服務管理水平。各司局、直屬單位是政務數據共享的責任主體,要將政務數據管理列入本司局、本單位重要職責範圍,制定配套措施和具體落實方案,明確政務數據編目、採集、匯聚、共享、應用、安全、存儲等方面職責分工和主辦人員,強化政務數據源頭管理。部網信辦將定期開展政務數據共享成效評估工作,對各司局、直屬單位政務數據目錄編制、採集匯聚、共享開放、申請受理、安全保障、應用成效等方面情況開展調研評估,並及時通報評估結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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