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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進一步擴大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範圍的通知 發文機關: 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
發文字號: 商貿函[2022]537號   源: 商務部網站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 標       題: 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進一步擴大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範圍的通知
  • 發文機關: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
  • 發文字號:商貿函[2022]537號
  • 來       源:商務部網站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08日

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進一步擴大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範圍的通知
商貿函[2022]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公安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二手車出口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有序擴大二手車出口,推動外貿保穩提質,經研究,決定新增14個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名單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細化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專項工作機制,明確各方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務實高效推進有關工作。建立本地區二手車出口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全流程可追溯。密切跟蹤本地區出口情況,定期開展總結評估,相關情況報商務部。

二、嚴格遴選企業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制定本地區企業準入標準,規範遴選程序,支持具有車源整合能力、海外營銷渠道、售後服務保障能力等綜合競爭力較強的企業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建立企業考核與退出機制,實行年度考核,對於不履行質量保障責任、違法違規出口不合格或盜搶、拼裝、報廢車輛的,暫停或取消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資格。遴選後的企業名單及年度考核結果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

三、保障出口産品質量與安全

二手車出口企業是産品質量責任主體,要嚴格履行相關責任義務。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參照《二手乘用車出口質量要求》(WM/T8-2022)和《二手商用車輛及挂車出口質量要求》(WM/T9-2022),完善本地區二手車出口檢測規範。出口車輛應當符合出口目標市場準入標準。出口國無準入標準的,出口車輛應當符合本地區二手車出口檢測規範,並由符合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産品檢測報告。

四、提升出口質效規模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結合本地特點,培育二手車出口相關的維修整備、檢測認證、倉儲物流、金融信保等配套服務體系。支持企業加快國際營銷網絡建設,為企業拓寬市場渠道搭建交流合作平臺。指導企業通過自建、資源共享或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建立與出口規模相適應的售後服務體系,保障售後配件供應,提供維修技術支持,建立投訴處理和售後服務快速響應機制,提升售後服務專業化水平。

五、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按照《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支持在條件成熟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通知》(商貿函〔2019〕165號)有關規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防範各類風險。建立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督導企業履行産品質量責任,維護中國産品海外形象。

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按照《商務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商辦貿函〔2019〕335號)有關規定,在車輛交易登記、許可證申領、口岸通關、車輛登出等環節提升便利化水平,為二手車出口創造良好環境。

附件:第三批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名單

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
2022年11月8日

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進一步擴大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範圍的通知
商貿函[2022]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公安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二手車出口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有序擴大二手車出口,推動外貿保穩提質,經研究,決定新增14個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名單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細化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專項工作機制,明確各方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務實高效推進有關工作。建立本地區二手車出口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全流程可追溯。密切跟蹤本地區出口情況,定期開展總結評估,相關情況報商務部。

二、嚴格遴選企業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制定本地區企業準入標準,規範遴選程序,支持具有車源整合能力、海外營銷渠道、售後服務保障能力等綜合競爭力較強的企業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建立企業考核與退出機制,實行年度考核,對於不履行質量保障責任、違法違規出口不合格或盜搶、拼裝、報廢車輛的,暫停或取消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資格。遴選後的企業名單及年度考核結果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

三、保障出口産品質量與安全

二手車出口企業是産品質量責任主體,要嚴格履行相關責任義務。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參照《二手乘用車出口質量要求》(WM/T8-2022)和《二手商用車輛及挂車出口質量要求》(WM/T9-2022),完善本地區二手車出口檢測規範。出口車輛應當符合出口目標市場準入標準。出口國無準入標準的,出口車輛應當符合本地區二手車出口檢測規範,並由符合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産品檢測報告。

四、提升出口質效規模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結合本地特點,培育二手車出口相關的維修整備、檢測認證、倉儲物流、金融信保等配套服務體系。支持企業加快國際營銷網絡建設,為企業拓寬市場渠道搭建交流合作平臺。指導企業通過自建、資源共享或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建立與出口規模相適應的售後服務體系,保障售後配件供應,提供維修技術支持,建立投訴處理和售後服務快速響應機制,提升售後服務專業化水平。

五、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按照《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支持在條件成熟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通知》(商貿函〔2019〕165號)有關規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防範各類風險。建立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督導企業履行産品質量責任,維護中國産品海外形象。

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要按照《商務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商辦貿函〔2019〕335號)有關規定,在車輛交易登記、許可證申領、口岸通關、車輛登出等環節提升便利化水平,為二手車出口創造良好環境。

附件:第三批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名單

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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