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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關於印發《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訂版)的通知 發文機關: 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
發文字號:   源: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旅遊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 標       題: 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關於印發《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訂版)的通知
  • 發文機關: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
  • 發文字號:
  • 來       源: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旅遊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9日

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關於印發《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2年12月修訂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現將《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
2022年12月9日

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2年12月修訂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01號)、《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71號)和《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要求,為指導全國旅遊景區因時因勢優化完善防控措施,進一步提升旅遊景區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在《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訂版)》基礎上,修訂形成本指南。

一、景區開放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抓嚴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進一步健全疫情防控應急機制,明確旅遊景區主要負責人是景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二)堅持科學防控。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要求,對旅遊景區開放承載量和接待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和應急響應級別作出調整的,應當按照屬地黨委、政府要求分級管理,科學動態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旅遊景區遊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確定,不搞“一刀切”。

(三)堅持精準防控。要抓好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防控,補上短板漏洞。繼續面向公眾主動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預約旅遊、厲行節約等宣傳引導,強化公眾疫情防控意識,培育文明旅遊、預約旅遊和節約糧食的良好習慣。

二、加強景區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

(四)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人員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接種疫苗後仍需注意個人防護。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症狀應及時就醫。要關心關愛員工身心健康,及時做好疏解疏導。

(五)強化疫情防控培訓。加強對員工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事項的培訓,確保員工上崗前具備必須的防控知識,提高員工對出現異常情況的敏感度和處置能力。

(六)嚴格上崗工作規範。應按照屬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人員聚集。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全程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三、做好景區公共衛生和場所防控

(七)加強清潔消毒。應及時對景區密閉建築、公共場所、衛生設施、遊樂設備、餐飲場所等進行通風換氣、清潔消毒。景區內洗手、噴淋等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配備足夠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衛生間、垃圾桶等公共設施及門把手、電梯按鈕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保持景區內清潔衛生,産生的垃圾做到“日産日清”,清運過程中應採取密閉化運輸。

(八)強化重點環節管理。各景區應根據實際,結合區域功能和項目類型,加強對遊客中心、演藝場館等重點場所和遊船、交通車輛、索道、遊樂等重點設施的精準防控,對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和場所,要強化局部衛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要做好醫務服務,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與醫療機構建立聯絡。要確保設備安全,應對景區交通和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符合運營條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節假日、大型活動前,要組織開展巡查,及時發現防控漏洞和風險點並督促整改到位。

四、強化景區遊覽管理

(十)加強流量管理。景區要科學合理設置遊客接待上限,嚴格落實門票預約制度。景區內演藝場館應實施專門預約管理,合理設置觀眾最大接待量和觀看演出時觀眾的間距。有效採取智慧引導等手段,科學分流疏導遊客,做好遊客流量關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實實名登記。應實行實名制購票,做到可查詢可追蹤。鼓勵景區積極利用大數據和智慧手段,做好遊客信息動態監測。

(十二)加強入口管理。對進入景區的人員進行測溫,按照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形勢變化採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結合實際科學設置查驗區域,加強秩序管理,避免造成人員車輛擁堵。

(十三)加強遊客防護。鼓勵景區採取互聯網售票、二維碼驗票、掃碼支付等方式有效減少人員接觸。在密閉場所、人員密集的室外場所,遊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等級口罩。保持交通、購票、遊覽、休息、餐飲等場所人員間距,落實“一米線”要求。

(十四)防止人員聚集。應採取分時段、間隔性辦法安排遊客入園。景區出入口、重要參觀點、狹窄通道等容易出現人員聚集位置要配備管理人員,加強遊客秩序管理。優化設置遊覽線路,避免瞬時擁堵。

(十五)優化遊覽環境。餐飲服務單位應加強循環使用餐具清潔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無污染餐具,反對餐飲浪費,減少各項廢棄物産生,優化遊覽環境。

(十六)加強現場巡查。應配備人員加大景區巡查力度,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遊等行為進行及時勸誡,切實維護好景區遊覽秩序。演出時場館內應設置專門人員,提醒觀眾、服務員、演員規範佩戴口罩。

(十七)加強防控知識宣傳。應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遊客服務中心、提示牌、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平臺,及時發佈景區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和防控知識,加強冬春季遊客健康知識宣傳,幫助遊客掌握防護要點,引導遊客增強防護意識、配合防控工作。

五、強化組織保障和應急處置

(十八)落實主體責任。旅遊景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要結合實際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保障遊客安全有序遊覽。

(十九)加強溝通聯動。加強與當地衛生防疫和文化旅遊等部門聯動,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二十)做好應對處置。應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設置應急處置區域。發現疑似症狀員工或病例的景區,按照當地黨委政府要求,及時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關於印發《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2年12月修訂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現將《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
2022年12月9日

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2年12月修訂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01號)、《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71號)和《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要求,為指導全國旅遊景區因時因勢優化完善防控措施,進一步提升旅遊景區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在《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訂版)》基礎上,修訂形成本指南。

一、景區開放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抓嚴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進一步健全疫情防控應急機制,明確旅遊景區主要負責人是景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二)堅持科學防控。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要求,對旅遊景區開放承載量和接待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和應急響應級別作出調整的,應當按照屬地黨委、政府要求分級管理,科學動態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旅遊景區遊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確定,不搞“一刀切”。

(三)堅持精準防控。要抓好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防控,補上短板漏洞。繼續面向公眾主動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預約旅遊、厲行節約等宣傳引導,強化公眾疫情防控意識,培育文明旅遊、預約旅遊和節約糧食的良好習慣。

二、加強景區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

(四)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人員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接種疫苗後仍需注意個人防護。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如出現可疑症狀應及時就醫。要關心關愛員工身心健康,及時做好疏解疏導。

(五)強化疫情防控培訓。加強對員工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事項的培訓,確保員工上崗前具備必須的防控知識,提高員工對出現異常情況的敏感度和處置能力。

(六)嚴格上崗工作規範。應按照屬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人員聚集。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全程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三、做好景區公共衛生和場所防控

(七)加強清潔消毒。應及時對景區密閉建築、公共場所、衛生設施、遊樂設備、餐飲場所等進行通風換氣、清潔消毒。景區內洗手、噴淋等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配備足夠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衛生間、垃圾桶等公共設施及門把手、電梯按鈕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保持景區內清潔衛生,産生的垃圾做到“日産日清”,清運過程中應採取密閉化運輸。

(八)強化重點環節管理。各景區應根據實際,結合區域功能和項目類型,加強對遊客中心、演藝場館等重點場所和遊船、交通車輛、索道、遊樂等重點設施的精準防控,對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和場所,要強化局部衛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等防疫物資儲備。要做好醫務服務,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與醫療機構建立聯絡。要確保設備安全,應對景區交通和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符合運營條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節假日、大型活動前,要組織開展巡查,及時發現防控漏洞和風險點並督促整改到位。

四、強化景區遊覽管理

(十)加強流量管理。景區要科學合理設置遊客接待上限,嚴格落實門票預約制度。景區內演藝場館應實施專門預約管理,合理設置觀眾最大接待量和觀看演出時觀眾的間距。有效採取智慧引導等手段,科學分流疏導遊客,做好遊客流量關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實實名登記。應實行實名制購票,做到可查詢可追蹤。鼓勵景區積極利用大數據和智慧手段,做好遊客信息動態監測。

(十二)加強入口管理。對進入景區的人員進行測溫,按照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形勢變化採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結合實際科學設置查驗區域,加強秩序管理,避免造成人員車輛擁堵。

(十三)加強遊客防護。鼓勵景區採取互聯網售票、二維碼驗票、掃碼支付等方式有效減少人員接觸。在密閉場所、人員密集的室外場所,遊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等級口罩。保持交通、購票、遊覽、休息、餐飲等場所人員間距,落實“一米線”要求。

(十四)防止人員聚集。應採取分時段、間隔性辦法安排遊客入園。景區出入口、重要參觀點、狹窄通道等容易出現人員聚集位置要配備管理人員,加強遊客秩序管理。優化設置遊覽線路,避免瞬時擁堵。

(十五)優化遊覽環境。餐飲服務單位應加強循環使用餐具清潔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無污染餐具,反對餐飲浪費,減少各項廢棄物産生,優化遊覽環境。

(十六)加強現場巡查。應配備人員加大景區巡查力度,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遊等行為進行及時勸誡,切實維護好景區遊覽秩序。演出時場館內應設置專門人員,提醒觀眾、服務員、演員規範佩戴口罩。

(十七)加強防控知識宣傳。應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遊客服務中心、提示牌、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平臺,及時發佈景區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和防控知識,加強冬春季遊客健康知識宣傳,幫助遊客掌握防護要點,引導遊客增強防護意識、配合防控工作。

五、強化組織保障和應急處置

(十八)落實主體責任。旅遊景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要結合實際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保障遊客安全有序遊覽。

(十九)加強溝通聯動。加強與當地衛生防疫和文化旅遊等部門聯動,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二十)做好應對處置。應制定應急工作預案,設置應急處置區域。發現疑似症狀員工或病例的景區,按照當地黨委政府要求,及時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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