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告2022年第7號 | 發文機關: | 衛生健康委 |
發文字號: | 2022年第7號 | 來 源: | 衛生健康委網站 |
主題分類: | 衛生、體育\衛生 | 公文種類: | 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 |
公告
2022年第7號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公告
2022年第7號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