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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經費保障 切實加強防控經費管理的通知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字號: 財辦〔2023〕5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 標       題: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經費保障 切實加強防控經費管理的通知
  • 發文機關:財政部
  • 發文字號:財辦〔2023〕5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3日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經費保障 切實加強防控經費管理的通知
財辦〔202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加大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力度,確保人民群眾不因擔心費用問題而不敢就診,確保各地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取得了積極成效。為進一步做好新階段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切實加強防控經費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體責任

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準確把握疫情防控進入新階段的形勢變化,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財政部門職責,扛牢政治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努力做到工作佈置更細緻、政策措施更週全、經費保障更到位、經費管理更規範,高效協同做好各項工作,切實履行好落實經費保障、加強經費管理的職能。

二、立足財政職責,做好經費保障

要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總體要求,加大疫情防控經費投入力度,重點用於患者救治費用補助、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疫苗和接種以及提升醫療救治能力所需支出。進一步加強醫療資源建設投入,重點加強縣級醫院重症和傳染病醫療資源建設,做好農村地區急診急救、重症等資源橫向統籌和擴容改造。支持地方使用政府一般債券、發行政府專項債券用於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領域項目建設,做足醫療救治特別是重症救治的應對準備,著力保障好群眾看病就醫需求,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各地患者救治、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疫苗和接種進行補助。對地方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等承擔支出在安排相關財力性補助資金時給予統籌考慮。省市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考慮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加大對財政困難縣區疫情防控的轉移支付力度。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統籌謀劃,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序規範組織資金調度,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適應當前應急需要,提高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優化財政資金撥付流程,建立完善防疫物資、醫療救治物資等急需資源政府採購“綠色通道”,決不能因為經費問題影響疫情防控。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對於已明確的醫院補助資金,要限期撥付到位,拖欠的要儘快撥付,幫助醫院疏解困難,確保正常運轉;需要緊急配置的資産,簡化配置審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內部程序後,快速高效配置,統籌調配使用。

三、強化部門協同,確保政策落地

各級財政部門要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回應各方關切,落實好患者救治、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以及疫苗接種等政策,確保相關政策有序銜接、平穩過渡。要配合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進一步完善患者救治費用結算流程,準確核算醫保支付金額和財政補助金額,確保患者救治費用財政補助政策落實到位。要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強化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資金髮放管理,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將關心關愛醫務人員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於經審核認定的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資金,同級財政部門要按月及時撥付。同時,繼續做好財政對醫保基金負擔的疫苗和接種費用補助資金撥付工作,進一步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疫苗經費需求。

四、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資金監管

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管好用好防控經費的重大意義,切實保障財政資金又好又快撥付、安全合規使用,確保疫情防控補助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要嚴肅財經紀律,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督促指導相關部門規範疫情防控資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擠佔、挪用或改變資金用途。財政部各地監管局要做好資金的追蹤問效,必要時開展抽查。對擠佔挪用、截留侵佔、虛報冒領、違規發放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財政部
2023年1月13日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經費保障 切實加強防控經費管理的通知
財辦〔202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加大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力度,確保人民群眾不因擔心費用問題而不敢就診,確保各地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取得了積極成效。為進一步做好新階段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切實加強防控經費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體責任

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準確把握疫情防控進入新階段的形勢變化,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財政部門職責,扛牢政治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努力做到工作佈置更細緻、政策措施更週全、經費保障更到位、經費管理更規範,高效協同做好各項工作,切實履行好落實經費保障、加強經費管理的職能。

二、立足財政職責,做好經費保障

要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總體要求,加大疫情防控經費投入力度,重點用於患者救治費用補助、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疫苗和接種以及提升醫療救治能力所需支出。進一步加強醫療資源建設投入,重點加強縣級醫院重症和傳染病醫療資源建設,做好農村地區急診急救、重症等資源橫向統籌和擴容改造。支持地方使用政府一般債券、發行政府專項債券用於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領域項目建設,做足醫療救治特別是重症救治的應對準備,著力保障好群眾看病就醫需求,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各地患者救治、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疫苗和接種進行補助。對地方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等承擔支出在安排相關財力性補助資金時給予統籌考慮。省市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考慮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加大對財政困難縣區疫情防控的轉移支付力度。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統籌謀劃,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序規範組織資金調度,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適應當前應急需要,提高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優化財政資金撥付流程,建立完善防疫物資、醫療救治物資等急需資源政府採購“綠色通道”,決不能因為經費問題影響疫情防控。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對於已明確的醫院補助資金,要限期撥付到位,拖欠的要儘快撥付,幫助醫院疏解困難,確保正常運轉;需要緊急配置的資産,簡化配置審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內部程序後,快速高效配置,統籌調配使用。

三、強化部門協同,確保政策落地

各級財政部門要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回應各方關切,落實好患者救治、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以及疫苗接種等政策,確保相關政策有序銜接、平穩過渡。要配合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進一步完善患者救治費用結算流程,準確核算醫保支付金額和財政補助金額,確保患者救治費用財政補助政策落實到位。要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強化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資金髮放管理,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將關心關愛醫務人員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於經審核認定的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資金,同級財政部門要按月及時撥付。同時,繼續做好財政對醫保基金負擔的疫苗和接種費用補助資金撥付工作,進一步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疫苗經費需求。

四、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資金監管

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管好用好防控經費的重大意義,切實保障財政資金又好又快撥付、安全合規使用,確保疫情防控補助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要嚴肅財經紀律,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督促指導相關部門規範疫情防控資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擠佔、挪用或改變資金用途。財政部各地監管局要做好資金的追蹤問效,必要時開展抽查。對擠佔挪用、截留侵佔、虛報冒領、違規發放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財政部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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