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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關於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字號: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公文種類: 公告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6日
  • 標       題: 關於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 發文機關:財政部
  • 發文字號: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 公文種類:公告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6日

關於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

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現就延續實施《財政部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相關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本公告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符合本公告規定減免條件但繳費人已繳費的,可按規定辦理退費。

特此公告。

財政部
2023年3月26日

關於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

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現就延續實施《財政部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相關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本公告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符合本公告規定減免條件但繳費人已繳費的,可按規定辦理退費。

特此公告。

財政部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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