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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發展的通知 發文機關: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
發文字號: 工信部聯通信〔2023〕42號   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旅遊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 標       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發展的通知
  • 發文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
  • 發文字號:工信部聯通信〔2023〕42號
  • 來       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旅遊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06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發展的通知
工信部聯通信〔2023〕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信息通信行業發展規劃》《“十四五”旅遊業發展規劃》《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關於深化“互聯網+旅遊”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推動5G在旅遊業的創新應用,現就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我國旅遊場所5G網絡建設基本完善,5G融合應用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産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5G+智慧旅遊繁榮、規模發展。

——持續加強5G網絡建設。旅遊景區、度假區、休閒街區、夜間消費集聚區等重點旅遊場所5G網絡覆蓋水平不斷提升,鼓勵有需求的重點旅遊場所實現5G網絡高質量覆蓋。

——5G+智慧旅遊應用場景逐步豐富。5G+智慧旅遊在旅遊服務、管理、營銷、體驗等場景下應用路徑不斷明晰,建立起5G+智慧旅遊典型應用場景體系。打造一批5G+5A級智慧旅遊標桿景區和5G+智慧旅遊樣板村鎮,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和創新項目。

——智慧旅遊産業生態環境初步形成。建成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協同聯動機制,研製形成5G+智慧旅遊相關行業標準,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解決方案供應商,落地30個5G+智慧旅遊應用解決方案。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重點旅遊區域5G網絡覆蓋。鼓勵各地加強國家高等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紅色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區等重點區域的5G網絡覆蓋水平,優化重點區域及客流密集區域的5G網絡服務質量,滿足旅遊景區新型業務和遊客多樣化使用需求。探索5G行業虛擬專網在重點旅遊區域、旅遊企業落地部署,逐步滿足旅遊業數字化轉型需求。

(二)鼓勵重點單位網絡建設資源開放。鼓勵産權單位在遵守文物保護、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規定前提下,將5G網絡建設所需站址資源對外開放。在新建、改擴建、日常維護旅遊景區交通、照明、公共場所、建築物等工程時,統籌考慮5G站址、光纜線路部署需求。

(三)創新5G+智慧旅遊服務新體驗。鼓勵旅遊行業結合生態環境、自然景觀、歷史文化等資源及文旅公共服務設施,以增強遊客體驗、提升遊客服務為核心,充分利用5G等技術適配更多應用場景,打造複合型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個性化、品質化、交互化、沉浸化旅遊服務。推廣雲旅遊、雲直播等線上服務模式,增強遊客體驗,提升遊客感知。推動5G與物聯網、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數字孿生、機器人等技術和産品的有效融合,引導5G+4K/8K超高清視頻、5G智慧導覽、5G+VR/AR沉浸式旅遊等應用場景規模發展,滿足遊客在旅遊全過程智慧體驗。

(四)探索5G+智慧旅遊營銷新模式。鼓勵旅遊景區、度假區、旅遊目的地等通過5G融合算力等基礎設施,進一步提升客流統計、流量預警、消費分析與預測等大數據分析能力,提供決策支撐。推動5G新通話、5G消息、5G全景直播等新型業務與智慧旅遊目的地營銷融合發展,培育5G互動直播、5G+AR直播等新媒體營銷手段,拓展産品營銷渠道,加大傳播範圍。

(五)提升5G+智慧旅遊管理能力。鼓勵各級文化和旅遊管理部門及景區管理單位,充分利用5G、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超高清視頻、數字孿生等技術,結合旅遊熱點地區空間分佈,建設5G+智慧旅遊實時監測及應急指揮平臺,提升旅遊行業監測、風險防範、調控疏導和應急處置能力。探索5G高清視頻監控、5G無人設備自動駕駛巡邏、5G北斗定位等業務在旅遊景區、度假區、休閒街區的落地應用,推進建設立體安防體系,以信息化手段推動行業治理現代化,提升行業治理效能。

(六)加強5G+智慧旅遊産品供給。豐富5G智慧旅遊産品類型,加強5G在郵輪遊艇、客運索道、遊樂設施、冰雪裝備等旅遊裝備融合應用的研發與産業化進程,帶動5G+紅色旅遊、工業旅遊、鄉村旅遊、冰雪旅遊和郵輪遊艇旅遊等精品旅遊産品供給。鼓勵依託智慧旅遊信息服務平臺探索5G應用,推動基於5G的AI攝像頭、VR/AR終端、可穿戴設備等數字化産品與智慧旅遊産品深度融合,促進5G智慧旅遊産品的進一步推廣。

(七)增強5G+智慧旅遊主體創新活力。鼓勵市場主體探索5G融合創新應用,提高旅遊服務、改善旅遊體驗、創新旅遊管理、優化旅遊資源,開展業務創新、模式創新。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解決方案供應商和一批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賦能5G+智慧旅遊創新應用規模發展。

(八)打造5G+智慧旅遊示範標桿。鼓勵以需求發展為導向,推動5G網絡在國家高等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紅色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等重點區域高質量覆蓋,率先開展5G+智慧旅遊創新應用業務。樹立5G+智慧旅遊科學評估與實施導向,創新發展模式,探索旅遊領域5G技術應用場景,出臺5G+智慧旅遊建設規範和指南。打造一批5G+智慧旅遊示範標桿,為旅遊業數字化轉型發展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九)建設5G+智慧旅遊樣板村鎮。重點加強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鎮和鄉村旅遊資源豐富地區的5G網絡覆蓋,開放鄉村及旅遊地區公共資源,推進5G鄉村旅遊資源和産品數字化建設,探索5G+鄉村文化、5G+民俗風情等新型表現形式,打造5G鄉村旅遊精品項目,建設一批5G+智慧旅遊樣板村鎮,助力鄉村振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發揮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作用,推動産學研用合作,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基礎電信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間資源協同聯動,充分發揮文化和旅遊部重點實驗室積極作用,加強部門合作、央地聯動,加快形成合力,形成5G+智慧旅遊高質量發展的良性態勢,統籌推動5G+智慧旅遊産業發展。

(二)加大要素支持。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引導支持5G+智慧旅遊重點項目,創新投融資方式,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支持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推進5G+智慧旅遊複合型人才隊伍建設,創新培養培訓模式,完善激勵機制。匯聚行業資源,開展5G+智慧旅遊解決方案徵集活動,打通5G+智慧旅遊産業服務供需對接,制定5G+智慧旅遊相關標準規範。

(三)優化創新環境。鼓勵社會各界探索有利於5G+智慧旅遊創新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項目以及解決方案供應商,加強5G+智慧旅遊領域的內容創作、技術創新、産品研發等領域的知識産權保護,引導5G+智慧旅遊健康有序發展,全面提升5G+智慧旅遊創新能力。

(四)統籌發展安全。各類主體在推進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各項任務中,要圍繞終端、網絡、數據、平臺等要素,同步規劃、建設、運行安全風險防範措施,積極推動安全技術産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的應用推廣,保障5G+智慧旅遊新業態新模式的健康有序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
2023年4月6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發展的通知
工信部聯通信〔2023〕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信息通信行業發展規劃》《“十四五”旅遊業發展規劃》《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關於深化“互聯網+旅遊”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推動5G在旅遊業的創新應用,現就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我國旅遊場所5G網絡建設基本完善,5G融合應用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産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5G+智慧旅遊繁榮、規模發展。

——持續加強5G網絡建設。旅遊景區、度假區、休閒街區、夜間消費集聚區等重點旅遊場所5G網絡覆蓋水平不斷提升,鼓勵有需求的重點旅遊場所實現5G網絡高質量覆蓋。

——5G+智慧旅遊應用場景逐步豐富。5G+智慧旅遊在旅遊服務、管理、營銷、體驗等場景下應用路徑不斷明晰,建立起5G+智慧旅遊典型應用場景體系。打造一批5G+5A級智慧旅遊標桿景區和5G+智慧旅遊樣板村鎮,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和創新項目。

——智慧旅遊産業生態環境初步形成。建成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協同聯動機制,研製形成5G+智慧旅遊相關行業標準,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解決方案供應商,落地30個5G+智慧旅遊應用解決方案。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重點旅遊區域5G網絡覆蓋。鼓勵各地加強國家高等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紅色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區等重點區域的5G網絡覆蓋水平,優化重點區域及客流密集區域的5G網絡服務質量,滿足旅遊景區新型業務和遊客多樣化使用需求。探索5G行業虛擬專網在重點旅遊區域、旅遊企業落地部署,逐步滿足旅遊業數字化轉型需求。

(二)鼓勵重點單位網絡建設資源開放。鼓勵産權單位在遵守文物保護、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規定前提下,將5G網絡建設所需站址資源對外開放。在新建、改擴建、日常維護旅遊景區交通、照明、公共場所、建築物等工程時,統籌考慮5G站址、光纜線路部署需求。

(三)創新5G+智慧旅遊服務新體驗。鼓勵旅遊行業結合生態環境、自然景觀、歷史文化等資源及文旅公共服務設施,以增強遊客體驗、提升遊客服務為核心,充分利用5G等技術適配更多應用場景,打造複合型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個性化、品質化、交互化、沉浸化旅遊服務。推廣雲旅遊、雲直播等線上服務模式,增強遊客體驗,提升遊客感知。推動5G與物聯網、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數字孿生、機器人等技術和産品的有效融合,引導5G+4K/8K超高清視頻、5G智慧導覽、5G+VR/AR沉浸式旅遊等應用場景規模發展,滿足遊客在旅遊全過程智慧體驗。

(四)探索5G+智慧旅遊營銷新模式。鼓勵旅遊景區、度假區、旅遊目的地等通過5G融合算力等基礎設施,進一步提升客流統計、流量預警、消費分析與預測等大數據分析能力,提供決策支撐。推動5G新通話、5G消息、5G全景直播等新型業務與智慧旅遊目的地營銷融合發展,培育5G互動直播、5G+AR直播等新媒體營銷手段,拓展産品營銷渠道,加大傳播範圍。

(五)提升5G+智慧旅遊管理能力。鼓勵各級文化和旅遊管理部門及景區管理單位,充分利用5G、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超高清視頻、數字孿生等技術,結合旅遊熱點地區空間分佈,建設5G+智慧旅遊實時監測及應急指揮平臺,提升旅遊行業監測、風險防範、調控疏導和應急處置能力。探索5G高清視頻監控、5G無人設備自動駕駛巡邏、5G北斗定位等業務在旅遊景區、度假區、休閒街區的落地應用,推進建設立體安防體系,以信息化手段推動行業治理現代化,提升行業治理效能。

(六)加強5G+智慧旅遊産品供給。豐富5G智慧旅遊産品類型,加強5G在郵輪遊艇、客運索道、遊樂設施、冰雪裝備等旅遊裝備融合應用的研發與産業化進程,帶動5G+紅色旅遊、工業旅遊、鄉村旅遊、冰雪旅遊和郵輪遊艇旅遊等精品旅遊産品供給。鼓勵依託智慧旅遊信息服務平臺探索5G應用,推動基於5G的AI攝像頭、VR/AR終端、可穿戴設備等數字化産品與智慧旅遊産品深度融合,促進5G智慧旅遊産品的進一步推廣。

(七)增強5G+智慧旅遊主體創新活力。鼓勵市場主體探索5G融合創新應用,提高旅遊服務、改善旅遊體驗、創新旅遊管理、優化旅遊資源,開展業務創新、模式創新。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解決方案供應商和一批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賦能5G+智慧旅遊創新應用規模發展。

(八)打造5G+智慧旅遊示範標桿。鼓勵以需求發展為導向,推動5G網絡在國家高等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紅色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等重點區域高質量覆蓋,率先開展5G+智慧旅遊創新應用業務。樹立5G+智慧旅遊科學評估與實施導向,創新發展模式,探索旅遊領域5G技術應用場景,出臺5G+智慧旅遊建設規範和指南。打造一批5G+智慧旅遊示範標桿,為旅遊業數字化轉型發展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九)建設5G+智慧旅遊樣板村鎮。重點加強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鎮和鄉村旅遊資源豐富地區的5G網絡覆蓋,開放鄉村及旅遊地區公共資源,推進5G鄉村旅遊資源和産品數字化建設,探索5G+鄉村文化、5G+民俗風情等新型表現形式,打造5G鄉村旅遊精品項目,建設一批5G+智慧旅遊樣板村鎮,助力鄉村振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發揮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作用,推動産學研用合作,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基礎電信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間資源協同聯動,充分發揮文化和旅遊部重點實驗室積極作用,加強部門合作、央地聯動,加快形成合力,形成5G+智慧旅遊高質量發展的良性態勢,統籌推動5G+智慧旅遊産業發展。

(二)加大要素支持。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引導支持5G+智慧旅遊重點項目,創新投融資方式,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支持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推進5G+智慧旅遊複合型人才隊伍建設,創新培養培訓模式,完善激勵機制。匯聚行業資源,開展5G+智慧旅遊解決方案徵集活動,打通5G+智慧旅遊産業服務供需對接,制定5G+智慧旅遊相關標準規範。

(三)優化創新環境。鼓勵社會各界探索有利於5G+智慧旅遊創新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培育一批5G+智慧旅遊創新企業、項目以及解決方案供應商,加強5G+智慧旅遊領域的內容創作、技術創新、産品研發等領域的知識産權保護,引導5G+智慧旅遊健康有序發展,全面提升5G+智慧旅遊創新能力。

(四)統籌發展安全。各類主體在推進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各項任務中,要圍繞終端、網絡、數據、平臺等要素,同步規劃、建設、運行安全風險防範措施,積極推動安全技術産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的應用推廣,保障5G+智慧旅遊新業態新模式的健康有序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遊部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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