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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的通知 發文機關: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源: 自然資源部網站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海洋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 標       題: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的通知
  • 發文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來       源:自然資源部網站
  • 主題分類:國土資源、能源\海洋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06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
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室),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山東省海洋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大連市海洋發展局、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廈門市海洋發展局,部有關直屬單位,有關派出機構,部機關有關司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批准執行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的函》(國統制〔2023〕72號),《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已批准自2023年4月開始執行,有效期3年。現將兩項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制度電子版可在我部網站下載,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相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5月6日

附件:

1.《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

2.《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
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室),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山東省海洋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大連市海洋發展局、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廈門市海洋發展局,部有關直屬單位,有關派出機構,部機關有關司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批准執行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的函》(國統制〔2023〕72號),《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和《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已批准自2023年4月開始執行,有效期3年。現將兩項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制度電子版可在我部網站下載,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相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5月6日

附件:

1.《海洋經濟統計調查制度》

2.《海洋生産總值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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