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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農辦牧〔2023〕21號   源: 農業農村部網站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 標       題: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農辦牧〔2023〕21號
  • 來       源:農業農村部網站
  • 主題分類: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7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的通知
農辦牧〔2023〕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以來,我部分批組織部分地區開展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以下簡稱“無紙化出證”)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為進一步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全鏈條智慧監管,提升工作效能,我部將在全國範圍內加快推進無紙化出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快推進無紙化出證,暢通産地、途中、目的地等環節動物檢疫監督信息,構建鏈長面廣、高效協同的智慧監管網絡;加快應用信息智慧分析、糾錯、提醒功能,優化監管方式,強化監管能力;完善行政許可、備案等事項網上辦理機制,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 

二、總體安排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無紙化出證(動物B證),各地原則上不再出具紙質動物B證。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在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等6個省份開展無紙化出證(動物A證)試點,對6個省份間跨省調運動物實施無紙化出證,試點範圍內原則上不再出具紙質動物A證。此前我部同意的吉林、浙江、湖北、貴州等省無紙化出證(動物A證)試點繼續開展。 

(三)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無紙化出證(動物A證),各地原則上不再出具紙質動物A證。 

我部將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優化動物産品檢疫證明有關規定要求。已經啟動的動物産品無紙化出證試點繼續開展。 

三、工作內容 

(一)推行線上申報。持續提高“掌上辦理”覆蓋面,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推行貨主、動物種類、用途、啟運地、目的地等信息的“菜單式”管理,提升動物檢疫申報信息填寫的效率和準確性。完善系統自動核校功能,推進動物強制免疫、檢疫申報數量關聯管理,對申報檢疫數超過強制免疫數的,及時發出預警提示。 

(二)優化出證管理。實施官方獸醫與動物檢疫申報點關聯管理,明確出證權限和範圍,建立動物檢疫出證工作量智慧核查機制,及時發現出證數量異常情況。加快推進畜禽運輸主體、車輛備案信息全國互聯互通,實現備案信息在動物檢疫環節自動查詢。健全信息系統智慧糾錯功能,對動物檢疫證明信息漏填、錯填、不規範填寫等情況實現自動提醒。 

(三)加強信息化監管。完善跨省調運畜禽檢疫信息、檢疫證明加注件網上運轉機制,通過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推送至目的地省份。提升指定通道信息化管理水平,儘快實現“檢疫信息在網、途中檢查用網、檢查結果上網”。建立畜禽落地網上報告機制,方便生産經營主體按規定向啟運地、目的地報告落地情況。強化落地異常情況預警功能,及時發現運輸目的地、到達時間與動物檢疫申報信息不符等情況。 

(四)完善基礎信息。加強動物檢疫監督基礎信息管理,通過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官方獸醫”模塊,及時新增、登出、更新完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檢疫申報點、官方獸醫等信息。結合畜牧獸醫生産經營主體統一賦碼工作,調動多方力量,在養殖檔案填寫、強制免疫、動物檢疫、畜禽屠宰管理等環節,完善養殖場(戶)和屠宰場所基礎信息,發揮好動物檢疫申報受理環節的查漏補缺作用。 

(五)規範數據管理。按照部省兩級系統對接技術規範要求,完善省級信息系統,實現動物檢疫監督數據實時傳輸、全國互認、本地存儲。加強數據傳輸時效管理,實現跨省調運畜禽檢疫、指定通道檢查、落地報告等信息實時上傳,對於漏傳、錯傳、延時上傳等問題,及時查明原因,防範、查處違法違規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抽調業務骨幹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工作時間表、路線圖,有力有序推進無紙化出證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我部將建立情況會商和數據分析研判機制,定期調度各地情況,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和存在問題,指導各地落實落細有關要求。 

(二)強化條件保障。各地要強化條件保障,抓緊優化完善信息系統功能,現有信息系統無法滿足要求的省份,可以向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申請免費使用“牧運通”信息系統或相關模塊;要規範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更新公示信息,提升服務質量和專業能力。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技術指導,及時修訂完善無紙化出證技術規範。 

(三)強化信息安全。各地要加強動物檢疫證明防偽管理,防範偽造、變造動物檢疫證明等行為發生。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各地要分別做好部、省信息系統建設運營和網絡數據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動物檢疫監督數據全生命週期安全防護,確保信息系統和數據安全。 

(四)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加快無紙化出證推廣應用,強化基層官方獸醫信息化操作培訓,明確專人負責數據核查。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臺、新媒體等媒介,加強無紙化出證工作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部門間銜接配合,協調大數據管理機構,規範動物檢疫證明電子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協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推進動物産品相關信息共享。 

為方便工作開展,請各省份確定1名省級聯絡人,並於9月1日前將聯絡人姓名、電話、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信息發送至電子郵箱。各地在推進無紙化出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做法和有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畜牧獸醫局和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李漢堡  010-59191692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藺  東  010-59194741 

張志遠  010-59194751 

電子郵箱:cadc2016@126.co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3年8月17日

附件:農牧辦21.rar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的通知
農辦牧〔2023〕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以來,我部分批組織部分地區開展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以下簡稱“無紙化出證”)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為進一步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全鏈條智慧監管,提升工作效能,我部將在全國範圍內加快推進無紙化出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快推進無紙化出證,暢通産地、途中、目的地等環節動物檢疫監督信息,構建鏈長面廣、高效協同的智慧監管網絡;加快應用信息智慧分析、糾錯、提醒功能,優化監管方式,強化監管能力;完善行政許可、備案等事項網上辦理機制,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 

二、總體安排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無紙化出證(動物B證),各地原則上不再出具紙質動物B證。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在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等6個省份開展無紙化出證(動物A證)試點,對6個省份間跨省調運動物實施無紙化出證,試點範圍內原則上不再出具紙質動物A證。此前我部同意的吉林、浙江、湖北、貴州等省無紙化出證(動物A證)試點繼續開展。 

(三)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無紙化出證(動物A證),各地原則上不再出具紙質動物A證。 

我部將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優化動物産品檢疫證明有關規定要求。已經啟動的動物産品無紙化出證試點繼續開展。 

三、工作內容 

(一)推行線上申報。持續提高“掌上辦理”覆蓋面,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推行貨主、動物種類、用途、啟運地、目的地等信息的“菜單式”管理,提升動物檢疫申報信息填寫的效率和準確性。完善系統自動核校功能,推進動物強制免疫、檢疫申報數量關聯管理,對申報檢疫數超過強制免疫數的,及時發出預警提示。 

(二)優化出證管理。實施官方獸醫與動物檢疫申報點關聯管理,明確出證權限和範圍,建立動物檢疫出證工作量智慧核查機制,及時發現出證數量異常情況。加快推進畜禽運輸主體、車輛備案信息全國互聯互通,實現備案信息在動物檢疫環節自動查詢。健全信息系統智慧糾錯功能,對動物檢疫證明信息漏填、錯填、不規範填寫等情況實現自動提醒。 

(三)加強信息化監管。完善跨省調運畜禽檢疫信息、檢疫證明加注件網上運轉機制,通過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推送至目的地省份。提升指定通道信息化管理水平,儘快實現“檢疫信息在網、途中檢查用網、檢查結果上網”。建立畜禽落地網上報告機制,方便生産經營主體按規定向啟運地、目的地報告落地情況。強化落地異常情況預警功能,及時發現運輸目的地、到達時間與動物檢疫申報信息不符等情況。 

(四)完善基礎信息。加強動物檢疫監督基礎信息管理,通過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官方獸醫”模塊,及時新增、登出、更新完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檢疫申報點、官方獸醫等信息。結合畜牧獸醫生産經營主體統一賦碼工作,調動多方力量,在養殖檔案填寫、強制免疫、動物檢疫、畜禽屠宰管理等環節,完善養殖場(戶)和屠宰場所基礎信息,發揮好動物檢疫申報受理環節的查漏補缺作用。 

(五)規範數據管理。按照部省兩級系統對接技術規範要求,完善省級信息系統,實現動物檢疫監督數據實時傳輸、全國互認、本地存儲。加強數據傳輸時效管理,實現跨省調運畜禽檢疫、指定通道檢查、落地報告等信息實時上傳,對於漏傳、錯傳、延時上傳等問題,及時查明原因,防範、查處違法違規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抽調業務骨幹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工作時間表、路線圖,有力有序推進無紙化出證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我部將建立情況會商和數據分析研判機制,定期調度各地情況,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和存在問題,指導各地落實落細有關要求。 

(二)強化條件保障。各地要強化條件保障,抓緊優化完善信息系統功能,現有信息系統無法滿足要求的省份,可以向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申請免費使用“牧運通”信息系統或相關模塊;要規範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更新公示信息,提升服務質量和專業能力。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技術指導,及時修訂完善無紙化出證技術規範。 

(三)強化信息安全。各地要加強動物檢疫證明防偽管理,防範偽造、變造動物檢疫證明等行為發生。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各地要分別做好部、省信息系統建設運營和網絡數據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動物檢疫監督數據全生命週期安全防護,確保信息系統和數據安全。 

(四)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加快無紙化出證推廣應用,強化基層官方獸醫信息化操作培訓,明確專人負責數據核查。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臺、新媒體等媒介,加強無紙化出證工作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部門間銜接配合,協調大數據管理機構,規範動物檢疫證明電子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協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推進動物産品相關信息共享。 

為方便工作開展,請各省份確定1名省級聯絡人,並於9月1日前將聯絡人姓名、電話、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信息發送至電子郵箱。各地在推進無紙化出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做法和有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畜牧獸醫局和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李漢堡  010-59191692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藺  東  010-59194741 

張志遠  010-59194751 

電子郵箱:cadc2016@126.co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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