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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關於印發《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文機關: 民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應急管理部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發文字號: 民發〔2023〕58號   源: 民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 標       題: 關於印發《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民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應急管理部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 發文字號:民發〔2023〕58號
  • 來       源:民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0日

關於印發《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的通知
民發〔2023〕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民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應急管理部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開發佈)

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

發展老年助餐服務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區養老、增進老年人福祉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實際困難,以普惠性、多樣化為發展路徑,堅持政府統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推動老年助餐服務方便可及、經濟實惠、安全可靠、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底,已在全區域實施老年助餐服務政策的省份,進一步向城鄉社區延伸服務,提質增效取得新進展;尚在局部區域實施老年助餐服務政策的省份,服務擴面增量實現新突破。全國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實現較大幅度提升,服務網絡形成一定規模。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獨居、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務力度進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務廣泛開展。到2026年底,全國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服務網絡更加完善,多元供給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鞏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在此基礎上,持續完善服務網絡,不斷提高老年助餐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擴大和優化服務供給

(三)增強服務供給能力。各地要綜合考慮轄區內老年人口規模、助餐服務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堅持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和適度新建相結合,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點等老年助餐服務設施配置,優化功能佈局。將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納入城市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促進服務便利可及。支持在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中增設老年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務設施,拓展服務功能。鼓勵企業參與建設和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務,引導物業服務企業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支持餐飲企業採取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社區門店開辦老年餐桌等方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現有資源無法有效覆蓋或滿足老年助餐服務需求的地區,可因地制宜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務設施。

(四)優化餐食配送服務。支持餐飲企業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務。發揮互聯網平臺、物流企業等作用,充分利用現有物流網絡為老年人送餐。支持具備條件的社區設置集中“配送點”,為送餐進小區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難以利用現有服務資源和物流網絡為老年人送餐的,鼓勵支持村(居)委會組織相關資源和力量,重點解決為行動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門問題。

(五)加強農村地區老年助餐服務。採取傾斜性措施支持農村地區擴大服務供給,可依託有條件的村級睦鄰(鄰里)互助點、農村幸福院等載體開辦老年食堂、設置老年助餐點等,探索鄰里互助、設立“中心戶”多戶搭夥、結對幫扶等模式,靈活多樣解決農村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用,廣泛發動黨員幹部、低齡健康老年人等群體積極參與老年助餐服務。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民主議事程序決定,可使用集體經濟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務。

(六)引導公益慈善力量積極參與。鼓勵和引導公益慈善組織、愛心企業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鼓勵探索“服務積分”、“志願+信用”等模式,培育發展老年助餐志願者隊伍和互助組織,建立服務評價激勵機制。

三、保障服務質量

(七)規範服務供給。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老年助餐服務規範。指導各類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優先提供午餐服務,有條件的提供早、晚餐服務,並保證助餐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根據周邊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消費能力、飲食習慣,合理搭配食材,科學制定食譜並定期更新,優先供應大眾化家常菜,保證老年人吃得飽、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有條件的可配備專兼職營養師,根據老年人需求提供個性化餐食。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支持在滿足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基礎上,在非就餐時間開展其他為老服務。

(八)提升智慧服務管理水平。依託現有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開展老年助餐服務需求調研摸底和重點保障對象確認工作,加強數據採集整合與共享,精準對接老年助餐服務多元供給資源。在提供線下便利服務的基礎上,鼓勵開發老年助餐服務智慧終端和信息管理系統,推廣多種形式、方便快捷的智慧服務和智慧管理方法。

(九)培育優質服務品牌。引導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進行標準化建設、規範化管理、智慧化服務,大力支持連鎖化運營,積極推廣集中供餐模式。鼓勵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的餐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質優價廉、老年人信得過的助餐服務,形成規模和品牌效應。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帶動力強、示範效應突出的城鄉老年助餐服務示範點和優質服務品牌。

四、確保服務可持續

(十)提供設施場地支持。在新建城區和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補齊養老服務設施工作中,同步解決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或場地使用問題。支持老年助餐服務設施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生活性服務業資源統籌利用、共建共享。可按規定履行相關國有資産管理程序後,通過調劑、出租、轉讓等方式將機關和事業單位閒置房産用於開展老年助餐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將現有設施場地改擴建用於老年助餐服務的,給予相應補貼和支持。

(十一)加大運營扶持力度。建立“個人出一點、企業讓一點、政府補一點、集體添一點、社會捐一點”的多元籌資機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提供穩定可持續的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綜合考慮助餐服務人次和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情況,給予老年助餐服務機構一定的運營補助或綜合性獎勵補助。對符合條件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按規定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規定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鼓勵各地出臺惠企政策,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支持具備資質的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老年助餐服務,平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十二)實施就餐分類補貼。堅持有償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根據老年人經濟困難程度、失能等級等情況,對享受助餐服務的老年人給予差異化補貼,補貼的範圍、方式、標準由地方各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研究確定。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面向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助餐服務納入當地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支持各地以發放老年助餐消費券等方式,讓老年人享受看得見的實惠。

五、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十三)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完善老年助餐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監督考核、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制度。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開展食品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問題隱患整改、潛在風險報告等要求。採用集體用餐配送方式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當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查驗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嚴把質量關。切實抓好老年助餐服務場所安全生産工作,加強服務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防範各類安全風險。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購買食品安全等相關責任保險。

(十四)強化日常監管。老年助餐服務有關管理部門應當依職責聯合開展抽查檢查,按規定公佈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定期對老年助餐服務價格和質量進行評估,結合老年人滿意度等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對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的扶持政策。對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運營管理等規定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十五)加強社會監督。鼓勵具備條件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採用透明可視方式公開展示餐飲服務相關過程,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鼓勵邀請老年人、社區居民代表參與食品安全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有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六、強化實施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家庭盡責的老年助餐服務工作機制,把發展老年助餐服務作為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納入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整體部署、統籌推進,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推動落實;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或細化完善已有方案。縣級人民政府要做好轄區內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的資源統籌、組織實施等工作,不斷調整優化政策措施;鄉鎮(街道)要做好具體實施和落實工作,村(居)委會要積極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中央財政要對地方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給予支持,並將發展老年助餐服務納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相關激勵工作。

(十七)明確部門職責。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協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務工作,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門要履行好牽頭職責,依託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發展改革部門要把老年助餐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專項規劃統籌推進,在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養老服務體系等建設中強化老年助餐服務能力。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加強資金規範使用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鼓勵支持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吸納重點群體就業,並按規定給予補貼。自然資源部門要統籌規劃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用地空間佈局,保障和規範用地供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試點等工作,統籌推進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農業農村部門要將農村老年助餐服務工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協調農村公共服務資源向老年助餐服務傾斜。商務部門要積極引導有條件的餐飲、商貿物流企業和互聯網平臺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稅務部門要落實老年助餐服務領域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的食品安全監管。消防救援機構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老年助餐服務相關工作。

(十八)做好督促指導。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尊重群眾意願,積極穩妥探索各具特色、靈活多樣的老年助餐服務方式;力戒形式主義,避免資源浪費,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民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動態跟蹤,督促指導各地根據現有工作基礎有序推進老年助餐服務擴面提質工作;適時開展工作評估,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注重宣傳引導,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務的良好氛圍。

關於印發《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的通知
民發〔2023〕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民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應急管理部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開發佈)

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

發展老年助餐服務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區養老、增進老年人福祉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實際困難,以普惠性、多樣化為發展路徑,堅持政府統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推動老年助餐服務方便可及、經濟實惠、安全可靠、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底,已在全區域實施老年助餐服務政策的省份,進一步向城鄉社區延伸服務,提質增效取得新進展;尚在局部區域實施老年助餐服務政策的省份,服務擴面增量實現新突破。全國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實現較大幅度提升,服務網絡形成一定規模。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獨居、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務力度進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務廣泛開展。到2026年底,全國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服務網絡更加完善,多元供給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鞏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在此基礎上,持續完善服務網絡,不斷提高老年助餐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擴大和優化服務供給

(三)增強服務供給能力。各地要綜合考慮轄區內老年人口規模、助餐服務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堅持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和適度新建相結合,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點等老年助餐服務設施配置,優化功能佈局。將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納入城市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促進服務便利可及。支持在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中增設老年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務設施,拓展服務功能。鼓勵企業參與建設和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務,引導物業服務企業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支持餐飲企業採取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社區門店開辦老年餐桌等方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現有資源無法有效覆蓋或滿足老年助餐服務需求的地區,可因地制宜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務設施。

(四)優化餐食配送服務。支持餐飲企業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務。發揮互聯網平臺、物流企業等作用,充分利用現有物流網絡為老年人送餐。支持具備條件的社區設置集中“配送點”,為送餐進小區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難以利用現有服務資源和物流網絡為老年人送餐的,鼓勵支持村(居)委會組織相關資源和力量,重點解決為行動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門問題。

(五)加強農村地區老年助餐服務。採取傾斜性措施支持農村地區擴大服務供給,可依託有條件的村級睦鄰(鄰里)互助點、農村幸福院等載體開辦老年食堂、設置老年助餐點等,探索鄰里互助、設立“中心戶”多戶搭夥、結對幫扶等模式,靈活多樣解決農村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用,廣泛發動黨員幹部、低齡健康老年人等群體積極參與老年助餐服務。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民主議事程序決定,可使用集體經濟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務。

(六)引導公益慈善力量積極參與。鼓勵和引導公益慈善組織、愛心企業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鼓勵探索“服務積分”、“志願+信用”等模式,培育發展老年助餐志願者隊伍和互助組織,建立服務評價激勵機制。

三、保障服務質量

(七)規範服務供給。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老年助餐服務規範。指導各類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優先提供午餐服務,有條件的提供早、晚餐服務,並保證助餐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根據周邊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消費能力、飲食習慣,合理搭配食材,科學制定食譜並定期更新,優先供應大眾化家常菜,保證老年人吃得飽、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有條件的可配備專兼職營養師,根據老年人需求提供個性化餐食。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支持在滿足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基礎上,在非就餐時間開展其他為老服務。

(八)提升智慧服務管理水平。依託現有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開展老年助餐服務需求調研摸底和重點保障對象確認工作,加強數據採集整合與共享,精準對接老年助餐服務多元供給資源。在提供線下便利服務的基礎上,鼓勵開發老年助餐服務智慧終端和信息管理系統,推廣多種形式、方便快捷的智慧服務和智慧管理方法。

(九)培育優質服務品牌。引導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進行標準化建設、規範化管理、智慧化服務,大力支持連鎖化運營,積極推廣集中供餐模式。鼓勵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的餐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質優價廉、老年人信得過的助餐服務,形成規模和品牌效應。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帶動力強、示範效應突出的城鄉老年助餐服務示範點和優質服務品牌。

四、確保服務可持續

(十)提供設施場地支持。在新建城區和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補齊養老服務設施工作中,同步解決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或場地使用問題。支持老年助餐服務設施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生活性服務業資源統籌利用、共建共享。可按規定履行相關國有資産管理程序後,通過調劑、出租、轉讓等方式將機關和事業單位閒置房産用於開展老年助餐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將現有設施場地改擴建用於老年助餐服務的,給予相應補貼和支持。

(十一)加大運營扶持力度。建立“個人出一點、企業讓一點、政府補一點、集體添一點、社會捐一點”的多元籌資機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提供穩定可持續的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綜合考慮助餐服務人次和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情況,給予老年助餐服務機構一定的運營補助或綜合性獎勵補助。對符合條件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按規定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規定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鼓勵各地出臺惠企政策,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老年助餐服務。支持具備資質的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老年助餐服務,平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十二)實施就餐分類補貼。堅持有償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根據老年人經濟困難程度、失能等級等情況,對享受助餐服務的老年人給予差異化補貼,補貼的範圍、方式、標準由地方各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研究確定。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面向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助餐服務納入當地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支持各地以發放老年助餐消費券等方式,讓老年人享受看得見的實惠。

五、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十三)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完善老年助餐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監督考核、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制度。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開展食品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問題隱患整改、潛在風險報告等要求。採用集體用餐配送方式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當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查驗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嚴把質量關。切實抓好老年助餐服務場所安全生産工作,加強服務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防範各類安全風險。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購買食品安全等相關責任保險。

(十四)強化日常監管。老年助餐服務有關管理部門應當依職責聯合開展抽查檢查,按規定公佈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定期對老年助餐服務價格和質量進行評估,結合老年人滿意度等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對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的扶持政策。對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運營管理等規定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十五)加強社會監督。鼓勵具備條件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採用透明可視方式公開展示餐飲服務相關過程,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鼓勵邀請老年人、社區居民代表參與食品安全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有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六、強化實施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家庭盡責的老年助餐服務工作機制,把發展老年助餐服務作為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納入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整體部署、統籌推進,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指標體系推動落實;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或細化完善已有方案。縣級人民政府要做好轄區內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的資源統籌、組織實施等工作,不斷調整優化政策措施;鄉鎮(街道)要做好具體實施和落實工作,村(居)委會要積極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中央財政要對地方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給予支持,並將發展老年助餐服務納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相關激勵工作。

(十七)明確部門職責。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協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務工作,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門要履行好牽頭職責,依託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發展改革部門要把老年助餐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專項規劃統籌推進,在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養老服務體系等建設中強化老年助餐服務能力。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加強資金規範使用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鼓勵支持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吸納重點群體就業,並按規定給予補貼。自然資源部門要統籌規劃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用地空間佈局,保障和規範用地供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試點等工作,統籌推進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農業農村部門要將農村老年助餐服務工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協調農村公共服務資源向老年助餐服務傾斜。商務部門要積極引導有條件的餐飲、商貿物流企業和互聯網平臺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稅務部門要落實老年助餐服務領域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的食品安全監管。消防救援機構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老年助餐服務相關工作。

(十八)做好督促指導。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尊重群眾意願,積極穩妥探索各具特色、靈活多樣的老年助餐服務方式;力戒形式主義,避免資源浪費,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民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動態跟蹤,督促指導各地根據現有工作基礎有序推進老年助餐服務擴面提質工作;適時開展工作評估,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注重宣傳引導,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務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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