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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商務部等12部門關於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的指導意見 發文機關: 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國家數據局
發文字號: 商服貿發〔2023〕302號   源: 商務部網站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公文種類: 意見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 標       題: 商務部等12部門關於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的指導意見
  • 發文機關: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國家數據局
  • 發文字號:商服貿發〔2023〕302號
  • 來       源:商務部網站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 公文種類:意見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商務部等12部門關於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的指導意見
商服貿發〔2023〕3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網信辦,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生活性服務業是促消費、惠民生、穩就業的重要領域。為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通過數字化賦能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將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以數字化驅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助力數字中國建設,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提升供給質量。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生活服務數字化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著力優化供給結構,改善供給質量,通過高質量供給創造新需求,實現更高水平供需平衡。

——堅持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順應新型消費發展規律,持續深化生活性服務業領域改革,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著力破除制約生活服務數字化轉型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

——堅持聚焦民生,提升便利水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轉型,著力提升便利化、智慧化水平,推進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增進民生福祉,使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開放共享,實現協同發展。在保障數據安全、信息安全前提下,營造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持續優化資源配置,培育壯大經營主體,推動線上線下消費和不同消費業態協同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成“數字+生活服務”生態體系,形成一批成熟的數字化應用成果,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生活服務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到2030年,生活服務數字化基礎設施深度融入居民生活,數字化應用場景更加豐富,基本實現生活服務數字化,形成智慧精準、公平普惠、成熟完備的生活服務體系。

二、豐富生活服務數字化應用場景

(四)提升商貿服務業數字化水平。引導餐飲、零售、住宿、家政、洗染、家電維修、人像攝影等傳統生活服務企業開展數字化、智慧化升級改造,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升市場分析和客戶獲取能力,針對性優化經營方式,為客戶提供更快響應和更好服務。鼓勵對商場、超市、連鎖店、農貿市場(菜市場)和其他生活服務場所進行數字化改造,為客戶提供沉浸式互動體驗,利用大數據統計熱點區域、高峰時點,為企業優化運營提供決策參考。(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交通運輸領域大數據應用構建綜合交通大數據中心體系,推動各地區、各相關業務平臺共建共用、智慧協同和迭代完善,增強交通運行動態掌控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能力。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智慧化轉型升級,加快建設智慧鐵路、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民航,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安全保障能力和運行效率。推進數字出行與生活場景有機銜接,運用數字化技術為旅客提供移動支付購票、無紙化檢票乘車等一體化出行服務。(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文旅領域數字化轉型升級。豐富數字化文化和旅遊體驗産品,發展虛擬展示、智慧導覽、線上演播、數字藝術等新業態新模式,推動文化、旅遊與餐飲、住宿、零售等業態融合發展,培育壯大相關品牌。推動文化和旅遊場所數字化改造提升,加強市場監測和大數據應用,及時發佈氣象預警、道路通行、遊客接待量等實時信息。提升體育公共服務數字化水平,構建公共體育場館智慧化運營體系。(文化和旅遊部、體育總局、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氣象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教育數字化融合發展力度。加快推進教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學校網絡質量,提供高速、便捷、綠色、安全的網絡服務。縱深推進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深化國家智慧教育平臺應用,立足“教、學、管、評、研、訓”等教育教學環節,構建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教育新模式。加快職業技能培訓數字化,拓展虛擬遠程培訓等智慧化網絡培訓形式,豐富線上培訓資源,促進優質培訓資源共享。拓展數字資源獲取渠道,鼓勵各地區各行業向社會開放優質的數字教育資源和線上學習服務,提升全民數字素養與技能。(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醫療健康領域數字化應用。加快開發普及數字醫療應用,提升“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水平,優化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在線健康諮詢和健康管理等服務。持續深化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醫保電子票據、醫保電子處方、醫保移動支付等應用。推進醫療健康大數據建設和信息互通共享,完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處方等數據庫。優化診療流程,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醫療服務深度融合,為患者提供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全流程、個性化、智慧化服務。利用數字化技術為醫用機器人、智慧急救車、智慧巡診車、智慧醫療設備等産品研發賦能,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補齊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短板

(九)加強生活服務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圍繞生産、採購、運輸、倉儲、批發、零售、配送各個環節,優化生活服務數字化供應鏈體系,降低渠道成本。加強生活服務和物流、倉儲、配送等基礎設施規劃與建設,完善城鄉一體化倉儲配送體系,支持立體庫、分揀機器人、無人車、無人機、提貨櫃等智慧物流設施鋪設和佈局。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積極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電子支付快速發展,探索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完善農村物流節點設施體系和農村電商服務體系。加快健全空間基準服務基礎設施,優化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佈局,推進北斗産業化規模化應用,為生活服務提供北斗高精度實時位置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郵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打造數字生活服務社區和街區。推動完整社區建設,完善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服務功能,優化提升送餐、送貨、送菜、送藥等便民綜合服務能力,加強智慧充電樁、物流車、智慧取餐櫃、智慧快件(信包)箱、自動生鮮售貨終端等智慧設備推廣運用,為社區居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適、便利的數字化智慧化生活環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建設餐飲等生活服務數字化特色街區,打造一批精品街道、創意園區、城市客廳等活力街區。(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建立生活服務數字化標準體系。推動相關部門、地方政府、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生活服務企業加強溝通和研究,建立健全生活服務數字化相關標準體系,加快標準制修訂。圍繞商貿、交通、文化、旅遊、教育、健康等領域,推進研製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數字化轉型標準。鼓勵第三方平臺建立生活服務評價系統。(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完善數字化適老助殘應用和服務。推動手機、智慧電視、智慧康復輔助器具等適老化改造和信息無障礙建設,開發適合老年人、殘疾人使用的智慧化終端産品。完善與老年人、殘疾人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社保、民政、生活繳費等高頻服務事項的移動應用改造。組織引導家政、康復輔助器具等生活服務企業進社區,改造或建設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社區便民生活服務中心,為居家老年人、殘疾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購、藥品配送、餐飲外賣、家政服務預約和康復輔助器具租賃等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激發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動能

(十三)培育生活服務數字化平臺。探索建設一批線下或線上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中心,為生活服務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制定一攬子解決方案,提供流量、商品、服務、支付、諮詢、培訓、運營託管等數字化場景支持,幫助企業建立數字化運營視角和框架,更好提供數字化服務。發揮生活服務平臺賦能作用,為傳統生活服務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支持,增強平臺連接能力、感知能力、數據處理能力、智慧計算能力、即時響應能力與運作能力,使其成為生活服務數字化的重要基礎設施。推進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平臺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培育跨領域、跨行業的數字化服務基礎平臺。(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培育生活服務數字化品牌。支持各地在商貿、交通、文化、旅遊、教育和健康領域培育若干特色鮮明的生活服務數字化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優質生活服務數字化品牌推介,引導其提升到店到家、線上線下雙場景服務質量。支持形成一批數字化水平領先的生活服務骨幹企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開展線上線下融合促消費活動。利用數字化手段組織全國網上年貨節、雙品網購節、數字生活服務消費季、中華美食薈、全國消費促進月、國際消費季、信息消費示範城市行、消費品“三品”全國行等線上線下促消費活動,打造消費熱點,激發消費潛力。支持實體消費場所建設數字化消費新場景,推廣線上排隊、智慧停車、智慧導流、非接觸式服務等應用,提升消費體驗。支持在商場、社區商業設施等實體消費場所推行數字化消費積分運用,鼓勵不同業態之間積分通兌,進一步促進消費。(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夯實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基礎

(十六)加強數字化技術運用。加強前瞻性基礎研究,增加源頭技術供給,支持北斗定位導航、5G、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物聯網等技術在生活服務行業落地應用,形成低成本數字化解決方案供給能力,降低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壁壘。支持生活性服務業數字技術創新應用研發,引導科技企業、平臺企業、流通連鎖企業等組成創新聯合體,充分發揮市場和數據優勢,推進關鍵軟硬體技術攻關。推動地理信息數據與生活服務要素的耦合協同,更好支撐智慧社區、智慧出行、智慧旅遊等生活服務應用場景。(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數字化金融支撐。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運用數字化技術優化信貸流程和信用評價模型,加大供應鏈金融支持力度,改進産品服務,提高金融服務可獲得性。豐富消費金融服務場景,提供多層次、多樣化消費金融服務,著力提升服務水平。加大金融服務適老助殘應用功能建設,積極發展非接觸式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服務的便利性。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持續增量擴面,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生活性服務業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信貸支持,使資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化平臺、骨幹企業上市、掛牌和發行債券。充分利用現有相關投資基金,進一步吸引社會資本,創新支持方式,加快推動生活服務企業數字化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培養數字化專業人才。鼓勵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開設數字生活服務相關專業。引導企業、平臺建設生活服務數字化用工和培訓基地,依託職業院校、各類線上線下培訓機構,深化産教融合,建立針對性強、低成本、可觸達的培訓體系。針對生活服務數字化相關新職業新業態,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優化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和社保線上服務。(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探索適應新業態特點、有利於公平競爭的監管辦法,提升數字化監管水平,充分利用線上監管和投訴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信息化平臺,提高數字化管理效能。加強政府相關部門、電商平臺和大數據服務機構協作,強化數據資源使用,開發生活服務動態地圖,實時掌握各業態供給和消費情況。引導第三方機構研究開發生活服務數字化消費指數,探索發佈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報告。探索建立生活服務領域信用信息體系,歸集相關企業信用信息,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充分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引導生活服務企業貫徹數據管理國家標準,穩步提升數據管理水平。(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數據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增強數據安全保護與融合應用能力。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要求,落實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推進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建設,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規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在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落實數據安全保護措施,健全完善全生命週期安全保護體系。加強數據安全監督管理、檢測評估、通報預警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嚴厲打擊危害數據安全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防範網絡和數據安全風險。促進生活性服務業與其他産業深度融合,推進數據資源共享,構建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生態體系。(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國家數據局等部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支持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強組織協調。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工作聯絡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政策保障,建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運轉有序的跨部門工作機制,協調推進生活服務數字化相關工作,及時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鼓勵各地區依法合規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並積極吸引社會投資,對符合條件的生活服務數字化重點項目、賦能中心建設、企業數字化轉型等給予支持。

(二十二)做好宣傳推廣。商務部組織各相關部門、各地區定期開展經驗交流,及時總結有效舉措、典型做法和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編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典型案例集。對於可在各地借鑒推廣的實踐案例,要適時面向全國推廣,形成全社會推動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的良好氛圍。

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國家數據局
2023年12月15日

商務部等12部門關於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的指導意見
商服貿發〔2023〕3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網信辦,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生活性服務業是促消費、惠民生、穩就業的重要領域。為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通過數字化賦能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將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以數字化驅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助力數字中國建設,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提升供給質量。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生活服務數字化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著力優化供給結構,改善供給質量,通過高質量供給創造新需求,實現更高水平供需平衡。

——堅持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順應新型消費發展規律,持續深化生活性服務業領域改革,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著力破除制約生活服務數字化轉型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

——堅持聚焦民生,提升便利水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轉型,著力提升便利化、智慧化水平,推進標準化、品牌化建設,增進民生福祉,使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開放共享,實現協同發展。在保障數據安全、信息安全前提下,營造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持續優化資源配置,培育壯大經營主體,推動線上線下消費和不同消費業態協同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成“數字+生活服務”生態體系,形成一批成熟的數字化應用成果,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生活服務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到2030年,生活服務數字化基礎設施深度融入居民生活,數字化應用場景更加豐富,基本實現生活服務數字化,形成智慧精準、公平普惠、成熟完備的生活服務體系。

二、豐富生活服務數字化應用場景

(四)提升商貿服務業數字化水平。引導餐飲、零售、住宿、家政、洗染、家電維修、人像攝影等傳統生活服務企業開展數字化、智慧化升級改造,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升市場分析和客戶獲取能力,針對性優化經營方式,為客戶提供更快響應和更好服務。鼓勵對商場、超市、連鎖店、農貿市場(菜市場)和其他生活服務場所進行數字化改造,為客戶提供沉浸式互動體驗,利用大數據統計熱點區域、高峰時點,為企業優化運營提供決策參考。(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交通運輸領域大數據應用構建綜合交通大數據中心體系,推動各地區、各相關業務平臺共建共用、智慧協同和迭代完善,增強交通運行動態掌控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能力。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智慧化轉型升級,加快建設智慧鐵路、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民航,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安全保障能力和運行效率。推進數字出行與生活場景有機銜接,運用數字化技術為旅客提供移動支付購票、無紙化檢票乘車等一體化出行服務。(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文旅領域數字化轉型升級。豐富數字化文化和旅遊體驗産品,發展虛擬展示、智慧導覽、線上演播、數字藝術等新業態新模式,推動文化、旅遊與餐飲、住宿、零售等業態融合發展,培育壯大相關品牌。推動文化和旅遊場所數字化改造提升,加強市場監測和大數據應用,及時發佈氣象預警、道路通行、遊客接待量等實時信息。提升體育公共服務數字化水平,構建公共體育場館智慧化運營體系。(文化和旅遊部、體育總局、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氣象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教育數字化融合發展力度。加快推進教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學校網絡質量,提供高速、便捷、綠色、安全的網絡服務。縱深推進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深化國家智慧教育平臺應用,立足“教、學、管、評、研、訓”等教育教學環節,構建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教育新模式。加快職業技能培訓數字化,拓展虛擬遠程培訓等智慧化網絡培訓形式,豐富線上培訓資源,促進優質培訓資源共享。拓展數字資源獲取渠道,鼓勵各地區各行業向社會開放優質的數字教育資源和線上學習服務,提升全民數字素養與技能。(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醫療健康領域數字化應用。加快開發普及數字醫療應用,提升“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水平,優化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在線健康諮詢和健康管理等服務。持續深化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醫保電子票據、醫保電子處方、醫保移動支付等應用。推進醫療健康大數據建設和信息互通共享,完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處方等數據庫。優化診療流程,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醫療服務深度融合,為患者提供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全流程、個性化、智慧化服務。利用數字化技術為醫用機器人、智慧急救車、智慧巡診車、智慧醫療設備等産品研發賦能,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補齊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短板

(九)加強生活服務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圍繞生産、採購、運輸、倉儲、批發、零售、配送各個環節,優化生活服務數字化供應鏈體系,降低渠道成本。加強生活服務和物流、倉儲、配送等基礎設施規劃與建設,完善城鄉一體化倉儲配送體系,支持立體庫、分揀機器人、無人車、無人機、提貨櫃等智慧物流設施鋪設和佈局。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積極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電子支付快速發展,探索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完善農村物流節點設施體系和農村電商服務體系。加快健全空間基準服務基礎設施,優化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佈局,推進北斗産業化規模化應用,為生活服務提供北斗高精度實時位置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郵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打造數字生活服務社區和街區。推動完整社區建設,完善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服務功能,優化提升送餐、送貨、送菜、送藥等便民綜合服務能力,加強智慧充電樁、物流車、智慧取餐櫃、智慧快件(信包)箱、自動生鮮售貨終端等智慧設備推廣運用,為社區居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適、便利的數字化智慧化生活環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建設餐飲等生活服務數字化特色街區,打造一批精品街道、創意園區、城市客廳等活力街區。(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建立生活服務數字化標準體系。推動相關部門、地方政府、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生活服務企業加強溝通和研究,建立健全生活服務數字化相關標準體系,加快標準制修訂。圍繞商貿、交通、文化、旅遊、教育、健康等領域,推進研製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數字化轉型標準。鼓勵第三方平臺建立生活服務評價系統。(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完善數字化適老助殘應用和服務。推動手機、智慧電視、智慧康復輔助器具等適老化改造和信息無障礙建設,開發適合老年人、殘疾人使用的智慧化終端産品。完善與老年人、殘疾人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社保、民政、生活繳費等高頻服務事項的移動應用改造。組織引導家政、康復輔助器具等生活服務企業進社區,改造或建設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社區便民生活服務中心,為居家老年人、殘疾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購、藥品配送、餐飲外賣、家政服務預約和康復輔助器具租賃等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激發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動能

(十三)培育生活服務數字化平臺。探索建設一批線下或線上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中心,為生活服務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制定一攬子解決方案,提供流量、商品、服務、支付、諮詢、培訓、運營託管等數字化場景支持,幫助企業建立數字化運營視角和框架,更好提供數字化服務。發揮生活服務平臺賦能作用,為傳統生活服務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支持,增強平臺連接能力、感知能力、數據處理能力、智慧計算能力、即時響應能力與運作能力,使其成為生活服務數字化的重要基礎設施。推進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平臺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培育跨領域、跨行業的數字化服務基礎平臺。(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培育生活服務數字化品牌。支持各地在商貿、交通、文化、旅遊、教育和健康領域培育若干特色鮮明的生活服務數字化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優質生活服務數字化品牌推介,引導其提升到店到家、線上線下雙場景服務質量。支持形成一批數字化水平領先的生活服務骨幹企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開展線上線下融合促消費活動。利用數字化手段組織全國網上年貨節、雙品網購節、數字生活服務消費季、中華美食薈、全國消費促進月、國際消費季、信息消費示範城市行、消費品“三品”全國行等線上線下促消費活動,打造消費熱點,激發消費潛力。支持實體消費場所建設數字化消費新場景,推廣線上排隊、智慧停車、智慧導流、非接觸式服務等應用,提升消費體驗。支持在商場、社區商業設施等實體消費場所推行數字化消費積分運用,鼓勵不同業態之間積分通兌,進一步促進消費。(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夯實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基礎

(十六)加強數字化技術運用。加強前瞻性基礎研究,增加源頭技術供給,支持北斗定位導航、5G、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物聯網等技術在生活服務行業落地應用,形成低成本數字化解決方案供給能力,降低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壁壘。支持生活性服務業數字技術創新應用研發,引導科技企業、平臺企業、流通連鎖企業等組成創新聯合體,充分發揮市場和數據優勢,推進關鍵軟硬體技術攻關。推動地理信息數據與生活服務要素的耦合協同,更好支撐智慧社區、智慧出行、智慧旅遊等生活服務應用場景。(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數字化金融支撐。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運用數字化技術優化信貸流程和信用評價模型,加大供應鏈金融支持力度,改進産品服務,提高金融服務可獲得性。豐富消費金融服務場景,提供多層次、多樣化消費金融服務,著力提升服務水平。加大金融服務適老助殘應用功能建設,積極發展非接觸式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服務的便利性。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持續增量擴面,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生活性服務業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信貸支持,使資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化平臺、骨幹企業上市、掛牌和發行債券。充分利用現有相關投資基金,進一步吸引社會資本,創新支持方式,加快推動生活服務企業數字化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培養數字化專業人才。鼓勵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開設數字生活服務相關專業。引導企業、平臺建設生活服務數字化用工和培訓基地,依託職業院校、各類線上線下培訓機構,深化産教融合,建立針對性強、低成本、可觸達的培訓體系。針對生活服務數字化相關新職業新業態,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優化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和社保線上服務。(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探索適應新業態特點、有利於公平競爭的監管辦法,提升數字化監管水平,充分利用線上監管和投訴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信息化平臺,提高數字化管理效能。加強政府相關部門、電商平臺和大數據服務機構協作,強化數據資源使用,開發生活服務動態地圖,實時掌握各業態供給和消費情況。引導第三方機構研究開發生活服務數字化消費指數,探索發佈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報告。探索建立生活服務領域信用信息體系,歸集相關企業信用信息,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充分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引導生活服務企業貫徹數據管理國家標準,穩步提升數據管理水平。(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數據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增強數據安全保護與融合應用能力。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要求,落實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推進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建設,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規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在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落實數據安全保護措施,健全完善全生命週期安全保護體系。加強數據安全監督管理、檢測評估、通報預警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嚴厲打擊危害數據安全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防範網絡和數據安全風險。促進生活性服務業與其他産業深度融合,推進數據資源共享,構建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生態體系。(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國家數據局等部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支持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強組織協調。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工作聯絡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政策保障,建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運轉有序的跨部門工作機制,協調推進生活服務數字化相關工作,及時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鼓勵各地區依法合規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並積極吸引社會投資,對符合條件的生活服務數字化重點項目、賦能中心建設、企業數字化轉型等給予支持。

(二十二)做好宣傳推廣。商務部組織各相關部門、各地區定期開展經驗交流,及時總結有效舉措、典型做法和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編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典型案例集。對於可在各地借鑒推廣的實踐案例,要適時面向全國推廣,形成全社會推動生活服務數字化發展的良好氛圍。

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國家數據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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