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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法在身邊 助殘護殘”活動的通知 發文機關: 司法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源: 司法部網站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 標       題: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法在身邊 助殘護殘”活動的通知
  • 發文機關:司法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來       源:司法部網站
  • 主題分類: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法在身邊 助殘護殘”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殘疾人工作決策部署,推動落實《司法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的意見》(司發〔2023〕2號),採取硬實措施提升殘疾人法律服務水平,不斷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司法部決定開展“法在身邊 助殘護殘”活動。現就2024年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善平臺無障礙服務功能。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應當按照《建築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範》等建設規範要求,健全無障礙設施,為殘疾人提供更加完善的無障礙服務。開通殘疾人“綠色通道”,為到場的殘疾人提供免預約、免排隊、優先辦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專人為殘疾人提供陪同引導、手語翻譯、代書代辦、法律諮詢等服務。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無障礙服務功能,簡化接入流程,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殘疾人法律服務座席,安排專業人員提供7×24小時服務。按照無障礙網站設計標準和國家信息無障礙標準,加快中國法律服務網、各省級法律服務網、智慧法律服務終端等無障礙改造升級,完善語音、大字等功能,提供法律服務機構人員查詢、法律服務預約上門等符合殘疾人需求特點的便捷服務。

二、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對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為行動不便的殘疾人提供上門服務、預約服務、電話服務。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機制,降低殘疾人異地維權成本。綜合運用庭審旁聽、案卷檢查、徵詢司法機關意見和回訪受援人等措施,實行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監控評估。

三、發展法律服務專門力量。各地結合實際,重點挖掘和培育2至3家擅長殘疾人法律服務的機構,培養一批專業法律服務人員。司法部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服務專業機構和人才庫,在開展相關業務培訓、理論研究、實踐探索和指導各級律師協會探索成立殘疾人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等工作中充分發揮專業優勢。

四、開展助殘志願法律服務。指導社會組織、志願者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設立志願服務窗口,鼓勵有條件的法律服務機構開展志願法律服務。支持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利用自身資源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相關理論研究。加強與各級殘聯的溝通協作,及時全面掌握殘疾人群體在法律服務方面的特殊需求,探索採取個性化定制方式提供志願法律服務,推廣菜單式服務,實現供需雙向互動、精準匹配。

五、加大服務費用減免力度。認真落實法律援助法有關規定,對法律援助案件的殘疾受援人減收或者免收公證費、鑒定費。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更多殘疾人法律服務價格減免政策。指導、支持有條件的法律服務機構探索擴大殘疾人法律服務費用減免範圍。

六、營造良好助殘法治氛圍。在“全國助殘日”(5月的第三個星期日)前後,集中開展以殘疾人權益保障為主題的系列宣傳活動,發佈殘疾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加強以案釋法,營造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關愛殘疾人的良好氛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到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服務機構等殘疾人集中場所,或通過電視廣播、網絡平臺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助殘護殘公共法律服務,開展法律知識宣講活動,引導殘疾人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週密安排,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結合實際積極推出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加多樣的舉措,努力營造法律服務助殘護殘良好氛圍。深入挖掘殘疾人法律服務好做法好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對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各地推薦的殘疾人法律服務專業機構和人才名單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請於2024年9月底前報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司法部辦公廳
2024年5月7日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法在身邊 助殘護殘”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殘疾人工作決策部署,推動落實《司法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的意見》(司發〔2023〕2號),採取硬實措施提升殘疾人法律服務水平,不斷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司法部決定開展“法在身邊 助殘護殘”活動。現就2024年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善平臺無障礙服務功能。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應當按照《建築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範》等建設規範要求,健全無障礙設施,為殘疾人提供更加完善的無障礙服務。開通殘疾人“綠色通道”,為到場的殘疾人提供免預約、免排隊、優先辦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專人為殘疾人提供陪同引導、手語翻譯、代書代辦、法律諮詢等服務。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無障礙服務功能,簡化接入流程,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殘疾人法律服務座席,安排專業人員提供7×24小時服務。按照無障礙網站設計標準和國家信息無障礙標準,加快中國法律服務網、各省級法律服務網、智慧法律服務終端等無障礙改造升級,完善語音、大字等功能,提供法律服務機構人員查詢、法律服務預約上門等符合殘疾人需求特點的便捷服務。

二、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對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為行動不便的殘疾人提供上門服務、預約服務、電話服務。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機制,降低殘疾人異地維權成本。綜合運用庭審旁聽、案卷檢查、徵詢司法機關意見和回訪受援人等措施,實行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監控評估。

三、發展法律服務專門力量。各地結合實際,重點挖掘和培育2至3家擅長殘疾人法律服務的機構,培養一批專業法律服務人員。司法部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服務專業機構和人才庫,在開展相關業務培訓、理論研究、實踐探索和指導各級律師協會探索成立殘疾人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等工作中充分發揮專業優勢。

四、開展助殘志願法律服務。指導社會組織、志願者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設立志願服務窗口,鼓勵有條件的法律服務機構開展志願法律服務。支持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利用自身資源開展殘疾人法律服務相關理論研究。加強與各級殘聯的溝通協作,及時全面掌握殘疾人群體在法律服務方面的特殊需求,探索採取個性化定制方式提供志願法律服務,推廣菜單式服務,實現供需雙向互動、精準匹配。

五、加大服務費用減免力度。認真落實法律援助法有關規定,對法律援助案件的殘疾受援人減收或者免收公證費、鑒定費。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更多殘疾人法律服務價格減免政策。指導、支持有條件的法律服務機構探索擴大殘疾人法律服務費用減免範圍。

六、營造良好助殘法治氛圍。在“全國助殘日”(5月的第三個星期日)前後,集中開展以殘疾人權益保障為主題的系列宣傳活動,發佈殘疾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加強以案釋法,營造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關愛殘疾人的良好氛圍。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到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服務機構等殘疾人集中場所,或通過電視廣播、網絡平臺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助殘護殘公共法律服務,開展法律知識宣講活動,引導殘疾人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週密安排,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結合實際積極推出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加多樣的舉措,努力營造法律服務助殘護殘良好氛圍。深入挖掘殘疾人法律服務好做法好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對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各地推薦的殘疾人法律服務專業機構和人才名單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請於2024年9月底前報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司法部辦公廳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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