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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關於進一步健全機制推動城市醫療資源向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下沉的通知 發文機關: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
發文字號: 國衛醫政發〔2024〕19號   源: 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 標       題: 關於進一步健全機制推動城市醫療資源向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下沉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
  • 發文字號:國衛醫政發〔2024〕19號
  • 來       源: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8日

關於進一步健全機制推動城市醫療資源向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下沉的通知
國衛醫政發〔2024〕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疾控局:

為進一步提高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看病就醫需求,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就進一步做好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含縣中醫院,下同)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工作

(一)支援關係。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結合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醫療人才“組團式”支援幫扶工作要求,按照“統籌佈局、分區包片”的原則,確定省內支援關係,原則上由城市三級醫院支援幫扶縣級醫院,重點對未達到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和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的縣級醫院開展支援幫扶。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關係,避免重復佈局、一刀切,合理有序地建立支援關係。國家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要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積極開展支援工作。

(二)支援形式。在深入推進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醫療人才“組團式”支援幫扶等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現狀、發展規劃、縣級醫院學科發展需要等,採取“一對一”為主,“一對多”為輔的形式進行支援幫扶。根據受援單位需求,城市醫院優先選派素質好、業務精的管理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和技術幫扶,確定派駐人員數量和派駐時間。開展幫扶的城市公立三級醫院對牽頭縣域醫共體建設的縣級醫院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專家給予醫療、藥學、護理、管理等常年駐守指導。

(三)重點工作。一是提高縣級醫院管理水平。城市醫院應參與縣級醫院重大決策,幫助縣級醫院優化管理架構,完善管理規章制度,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健全績效評價與薪酬分配體系,提高醫院管理科學化、信息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二是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城市醫院要根據縣級醫院發展現狀和縣域內醫療服務需求,幫助縣級醫院制定臨床專科發展規劃,進一步健全診療科目,加強縣域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急危重症患者搶救能力和傳染病防控等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三是加快培養專業人才梯隊。城市醫院通過師帶徒、跟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等形式,為縣級醫院培育一批骨幹人才。城市醫院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要招收縣級醫院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縣級醫院要把派駐人員納入本院醫務人員日常管理、排班。四是完善暢通雙向轉診機制。暢通城市醫院和縣級醫院之間的轉診通道,確保及時轉運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二、組織城市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一)支援關係。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以網格化佈局的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專科聯盟為載體,安排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選派醫務人員支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二)支援形式。由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選派醫務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巡診帶教培訓,通過集中授課、教學查房、病例討論等多種方式帶動提升能力水平。原則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週至少3個工作日有城市醫院人員派駐,常駐人員不少於3名,且派駐人員為中級及以上職稱。引導城市醫院的全科醫師通過多機構執業方式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三)重點工作。一是推進資源下沉共享。通過建立常態化聯合門診、聯合病房、專家工作室等方式,促進人才、技術、服務可持續下沉共享,引導三級醫院普通門診患者選擇基層首診。結合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基礎和群眾需求,推動城市醫院醫療適宜技術向基層下沉,加強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相關特色科室建設。二是建立聯絡機制。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要積極開展面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轄區居民的遠程醫療服務和互聯網診療服務,暢通雙向轉診渠道,要根據社區居民的就診需求,將門診號源和住院床位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沉。三是支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支持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醫師通過對口支援、多機構執業、購買服務等形式,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平臺開展簽約服務。

三、部署縣級以上醫院支援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

(一)支援關係。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以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為載體,組織城市二級醫院和縣級醫院支援鄉鎮衛生院。在縣域醫共體內加強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基礎上,靠近城市中心城區的鄉鎮衛生院由城市二級醫院開展支援幫扶,遠離城市中心城區的鄉鎮衛生院由縣級醫院開展支援幫扶。由鄉鎮衛生院支援村衛生室,提供延伸服務。

(二)支援形式。分梯次對鄉鎮衛生院進行支援幫扶。第一梯次優先重點支援服務能力強、發展基礎好、服務人口較多的中心鄉鎮衛生院,推動達到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第二梯次要進一步將有一定發展基礎、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衛生院納入支援工作安排,推動達到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基本標準。第三梯次要逐步對服務能力較弱、發展基礎較差的鄉鎮衛生院開展支援。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可同步開展三梯次支援工作。村衛生室由鄉鎮衛生院根據行政村醫療服務需要安排支援。

(三)重點工作。一是加強人員派駐。城市二級醫院和縣級醫院要選派中級及以上職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出診、帶教、開展培訓,原則上按照幫扶梯次,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1名醫師派駐,派駐週期可結合實際,一般不少於6個月,1個週期內派駐人員要相對固定。對醫療服務需求較大的行政村,鄉鎮衛生院應根據醫療需求增強派駐力量,增加服務時長。二是創新聯合工作模式。鄉鎮衛生院與上級支援醫院、村衛生室建立縱向貫通的協同工作機制,通過遠程醫療、互聯網診療等,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日常疾病診療水平,對於病情可能轉重的患者,及時識別轉診。三是支持基層全科醫學科和特色科室建設。結合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基礎、地理方位和群眾需求,加強鄉鎮衛生院全科醫學科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相關特色科室建設,縣級綜合醫院加強縣域內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以及相關人員培訓,建立全科醫生定期輪崗交流機制。

四、開展縣鄉村巡迴醫療

(一)建立巡迴醫療制度。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統籌城區、縣、鄉各級醫療資源,因地制宜做好巡迴醫療工作。由城市三級醫院到縣、鄉定期開展巡迴醫療,縣(區)級醫院到鄉、村定期開展巡迴醫療,鄉鎮衛生院負責村級巡診服務,增加對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

(二)明確巡迴醫療內容。各級巡迴醫療隊主要根據受援地區的實際需求,開展疾病診療、健康宣教等服務,結合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重點地方病醫療救治等工作,對受援地區醫務人員開展培訓,提高當地醫務人員疾病規範化診療意識和臨床技術水平。村級巡診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常見病、多發病的中西醫診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

(三)科學確定巡迴醫療頻次。原則上,縣級巡迴醫療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鄉級巡迴醫療每個月開展不少於1次。村級巡診時間要相對固定,原則上每週不少於1次,每次半天以上,對服務需求較小的地區可調整巡診頻次。要加強巡迴醫療的供需對接,結合農村居民生産生活特點合理安排巡診服務時間,通過巡診(巡迴醫療)車、流動醫療車等多種形式向農村居民提供服務。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連通各級醫療機構

(一)加快推動信息互聯互通。推進醫聯體內信息系統統一運營和互聯互通,在縣域醫共體內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和綜合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推動實現一體化管理。

(二)積極開展遠程醫療。各地要建立覆蓋省、市、縣、鄉、村各級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積極開展遠程醫學影像、心電、病理診斷等遠程醫療服務,推廣“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遠程醫療服務模式。支援醫院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範開展檢查並及時出具診斷意見。支援醫院對受援醫療機構要積極開展遠程會診、查房、培訓,拓寬幫扶形式、提高支援效率。

(三)鼓勵提供互聯網診療。鼓勵各級醫院規範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向城市社區和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慢性病的在線復診服務,提升醫療服務可及性、便捷性。同時,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強化互聯網診療監管,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互聯網診療服務的質量安全。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將其作為深化醫改、落實分級診療制度的重要舉措,加強統籌調度,合理確定各支援關係,強化落實責任,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工作有序開展。要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及時挖掘、總結經驗,選樹先進典型,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積極參與支援工作。要創新政策宣傳方式,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和人民群眾的知曉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注重激勵約束。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完善約束機制和支持保障措施,執業醫師常駐基層機構期間,原單位可對其開具處方等診療活動作出調整,促進派駐人員按照工作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支援任務。執業醫師晉陞為副高級技術職稱的,派駐支援和巡迴醫療作為其基層工作經歷累計計算,不受工作量考核限制。支援醫院要保證人員長期派駐期間工資、獎金等各項福利待遇不變。對於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在薪酬津貼、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實行優惠待遇。

(三)強化考核評價。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規範下沉人員的數量、工作時間,明確學科建設、能力提升等工作成效方面的要求,參照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醫院評審標準、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標準,定期考核評價支援效果。考核結果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醫院評審評價、目標責任制等工作關聯,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
2024年4月2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關於進一步健全機制推動城市醫療資源向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下沉的通知
國衛醫政發〔2024〕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疾控局:

為進一步提高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看病就醫需求,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就進一步做好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含縣中醫院,下同)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工作

(一)支援關係。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結合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醫療人才“組團式”支援幫扶工作要求,按照“統籌佈局、分區包片”的原則,確定省內支援關係,原則上由城市三級醫院支援幫扶縣級醫院,重點對未達到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和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的縣級醫院開展支援幫扶。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關係,避免重復佈局、一刀切,合理有序地建立支援關係。國家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要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積極開展支援工作。

(二)支援形式。在深入推進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醫療人才“組團式”支援幫扶等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現狀、發展規劃、縣級醫院學科發展需要等,採取“一對一”為主,“一對多”為輔的形式進行支援幫扶。根據受援單位需求,城市醫院優先選派素質好、業務精的管理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和技術幫扶,確定派駐人員數量和派駐時間。開展幫扶的城市公立三級醫院對牽頭縣域醫共體建設的縣級醫院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專家給予醫療、藥學、護理、管理等常年駐守指導。

(三)重點工作。一是提高縣級醫院管理水平。城市醫院應參與縣級醫院重大決策,幫助縣級醫院優化管理架構,完善管理規章制度,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健全績效評價與薪酬分配體系,提高醫院管理科學化、信息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二是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城市醫院要根據縣級醫院發展現狀和縣域內醫療服務需求,幫助縣級醫院制定臨床專科發展規劃,進一步健全診療科目,加強縣域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能力,急危重症患者搶救能力和傳染病防控等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三是加快培養專業人才梯隊。城市醫院通過師帶徒、跟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等形式,為縣級醫院培育一批骨幹人才。城市醫院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要招收縣級醫院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縣級醫院要把派駐人員納入本院醫務人員日常管理、排班。四是完善暢通雙向轉診機制。暢通城市醫院和縣級醫院之間的轉診通道,確保及時轉運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二、組織城市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一)支援關係。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以網格化佈局的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專科聯盟為載體,安排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選派醫務人員支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二)支援形式。由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選派醫務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巡診帶教培訓,通過集中授課、教學查房、病例討論等多種方式帶動提升能力水平。原則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週至少3個工作日有城市醫院人員派駐,常駐人員不少於3名,且派駐人員為中級及以上職稱。引導城市醫院的全科醫師通過多機構執業方式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三)重點工作。一是推進資源下沉共享。通過建立常態化聯合門診、聯合病房、專家工作室等方式,促進人才、技術、服務可持續下沉共享,引導三級醫院普通門診患者選擇基層首診。結合社區衛生服務能力基礎和群眾需求,推動城市醫院醫療適宜技術向基層下沉,加強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相關特色科室建設。二是建立聯絡機制。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要積極開展面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轄區居民的遠程醫療服務和互聯網診療服務,暢通雙向轉診渠道,要根據社區居民的就診需求,將門診號源和住院床位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沉。三是支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支持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醫師通過對口支援、多機構執業、購買服務等形式,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平臺開展簽約服務。

三、部署縣級以上醫院支援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

(一)支援關係。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以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為載體,組織城市二級醫院和縣級醫院支援鄉鎮衛生院。在縣域醫共體內加強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基礎上,靠近城市中心城區的鄉鎮衛生院由城市二級醫院開展支援幫扶,遠離城市中心城區的鄉鎮衛生院由縣級醫院開展支援幫扶。由鄉鎮衛生院支援村衛生室,提供延伸服務。

(二)支援形式。分梯次對鄉鎮衛生院進行支援幫扶。第一梯次優先重點支援服務能力強、發展基礎好、服務人口較多的中心鄉鎮衛生院,推動達到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第二梯次要進一步將有一定發展基礎、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衛生院納入支援工作安排,推動達到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基本標準。第三梯次要逐步對服務能力較弱、發展基礎較差的鄉鎮衛生院開展支援。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可同步開展三梯次支援工作。村衛生室由鄉鎮衛生院根據行政村醫療服務需要安排支援。

(三)重點工作。一是加強人員派駐。城市二級醫院和縣級醫院要選派中級及以上職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出診、帶教、開展培訓,原則上按照幫扶梯次,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1名醫師派駐,派駐週期可結合實際,一般不少於6個月,1個週期內派駐人員要相對固定。對醫療服務需求較大的行政村,鄉鎮衛生院應根據醫療需求增強派駐力量,增加服務時長。二是創新聯合工作模式。鄉鎮衛生院與上級支援醫院、村衛生室建立縱向貫通的協同工作機制,通過遠程醫療、互聯網診療等,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日常疾病診療水平,對於病情可能轉重的患者,及時識別轉診。三是支持基層全科醫學科和特色科室建設。結合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基礎、地理方位和群眾需求,加強鄉鎮衛生院全科醫學科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相關特色科室建設,縣級綜合醫院加強縣域內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以及相關人員培訓,建立全科醫生定期輪崗交流機制。

四、開展縣鄉村巡迴醫療

(一)建立巡迴醫療制度。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統籌城區、縣、鄉各級醫療資源,因地制宜做好巡迴醫療工作。由城市三級醫院到縣、鄉定期開展巡迴醫療,縣(區)級醫院到鄉、村定期開展巡迴醫療,鄉鎮衛生院負責村級巡診服務,增加對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

(二)明確巡迴醫療內容。各級巡迴醫療隊主要根據受援地區的實際需求,開展疾病診療、健康宣教等服務,結合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重點地方病醫療救治等工作,對受援地區醫務人員開展培訓,提高當地醫務人員疾病規範化診療意識和臨床技術水平。村級巡診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常見病、多發病的中西醫診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

(三)科學確定巡迴醫療頻次。原則上,縣級巡迴醫療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鄉級巡迴醫療每個月開展不少於1次。村級巡診時間要相對固定,原則上每週不少於1次,每次半天以上,對服務需求較小的地區可調整巡診頻次。要加強巡迴醫療的供需對接,結合農村居民生産生活特點合理安排巡診服務時間,通過巡診(巡迴醫療)車、流動醫療車等多種形式向農村居民提供服務。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連通各級醫療機構

(一)加快推動信息互聯互通。推進醫聯體內信息系統統一運營和互聯互通,在縣域醫共體內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和綜合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推動實現一體化管理。

(二)積極開展遠程醫療。各地要建立覆蓋省、市、縣、鄉、村各級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積極開展遠程醫學影像、心電、病理診斷等遠程醫療服務,推廣“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遠程醫療服務模式。支援醫院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範開展檢查並及時出具診斷意見。支援醫院對受援醫療機構要積極開展遠程會診、查房、培訓,拓寬幫扶形式、提高支援效率。

(三)鼓勵提供互聯網診療。鼓勵各級醫院規範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向城市社區和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慢性病的在線復診服務,提升醫療服務可及性、便捷性。同時,市級及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強化互聯網診療監管,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互聯網診療服務的質量安全。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將其作為深化醫改、落實分級診療制度的重要舉措,加強統籌調度,合理確定各支援關係,強化落實責任,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工作有序開展。要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及時挖掘、總結經驗,選樹先進典型,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積極參與支援工作。要創新政策宣傳方式,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和人民群眾的知曉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注重激勵約束。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完善約束機制和支持保障措施,執業醫師常駐基層機構期間,原單位可對其開具處方等診療活動作出調整,促進派駐人員按照工作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支援任務。執業醫師晉陞為副高級技術職稱的,派駐支援和巡迴醫療作為其基層工作經歷累計計算,不受工作量考核限制。支援醫院要保證人員長期派駐期間工資、獎金等各項福利待遇不變。對於城市醫院支援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在薪酬津貼、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實行優惠待遇。

(三)強化考核評價。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規範下沉人員的數量、工作時間,明確學科建設、能力提升等工作成效方面的要求,參照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醫院評審標準、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標準,定期考核評價支援效果。考核結果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醫院評審評價、目標責任制等工作關聯,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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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疾控局
2024年4月2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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