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發文字號: 人社部發〔2024〕44號   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 標       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 發文字號:人社部發〔2024〕44號
  • 來       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 主題分類: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4〕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財政廳(局):

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關係民生福祉、社會穩定和高質量發展。各地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就業優先導向,把促進青年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綜合施策,多措並舉,著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合優化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政策。合併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不足1年的省份,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續實施國有企業增人增資政策。激勵國有企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並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實施先進製造業青年就業行動。開展先進製造業職業體驗活動,組織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觀企業園區、車間廠房,感受工作氛圍,增強職業認知。指定人社服務專員歸集適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的就業崗位,依託就業信息資源庫和招聘平臺,加強數據比對,促進高效匹配,並打包辦理支持企業吸納就業和助力人才發展系列政策。建立先進製造業企業集群職稱評審“綠色通道”,賦予相關企業高層次人才舉薦權,推動具備條件的先進製造業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四、鼓勵引導基層一線就業。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統籌推動其他基層服務項目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適當擴大招募規模。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適應基層治理模式創新需要,挖掘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科研助理等基層就業機會。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提前轉正定級等政策,暢通職業發展通道。

五、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強化青年創業支持,構建創業信息發佈、政策諮詢、流程辦理、孵化服務等全週期服務機制,推進創業服務集成辦理。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落實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擴大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保障青年靈活就業合法權益。

六、大規模組織招聘對接服務。組織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開展政策宣傳、校園招聘、指導培訓等活動。人社廳局長要結對幫扶就業壓力大的高校,定向送資源、送崗位、送服務。組織開展“10+N”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作為服務重點,普遍設立招聘專區。加密招聘頻次,高校畢業生集中的地市每週至少舉辦一次專業性招聘、每月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招聘。強化數字賦能,推進線上線下一體服務,探索崗位發佈、組織對接、面試洽談等“一站式”在線服務,便利青年求職應聘。

七、強化青年求職能力訓練和學徒培訓。要加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職業指導和求職能力訓練,組織青年求職能力實訓營,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展模擬面試、簡歷診斷、職業規劃等互動教學,組織企業參觀、行業調研、崗位鍛鍊等體驗活動。組織青年和畢業年度學生參加新型學徒培訓,提高技能水平,按規定對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企業和學校給予學徒培訓補貼。

八、實施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事業單位開展就業見習,更多開發科研類、技術類、管理類、社會服務類見習崗位。2024年起,每年募集不少於100萬個就業見習崗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各地可給予剩餘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實施就業困難青年專項幫扶行動。強化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幫扶,建立實名臺賬,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及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強化困難高校畢業生結對幫扶,加強與農業農村、殘聯部門信息共享,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針對性提供高質量崗位信息。

十、高效辦成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統籌就業與人才政策服務事項,公開辦理流程,明確辦理時限,加快辦理進度,推進檔案接收、補貼申領、社保繳納、落戶手續等政策服務“一件事打包辦”。有條件的地區可給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公寓等支持,為青年就業提供便利。指導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普遍設立青年就業服務窗口,有條件的地區要依託零工市場(零工驛站)、家門口就業服務站等現有資源建設一批青年就業驛站,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十一、加強就業權益維護。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招聘、違規收費、“黑仲介”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大就業權益知識普及,在招聘會現場、服務大廳和相關網站發佈防範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典型案例、維權警示和投訴渠道,增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風險防範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和各類校園招聘活動參與企業資質及崗位審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

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把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作為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要細化完善政策,結合實際優化調整本地促進青年就業政策,能出早出、能出盡出,推動惠企利民。要加強協同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工作調度機制,強化人員保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教育部門要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財政部門要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保障,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政策落實。要強化宣傳引導,加強對本地促進青年就業創業政策、經驗做法和典型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從實際出發選擇就業方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2024年5月17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4〕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財政廳(局):

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關係民生福祉、社會穩定和高質量發展。各地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就業優先導向,把促進青年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綜合施策,多措並舉,著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合優化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政策。合併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不足1年的省份,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續實施國有企業增人增資政策。激勵國有企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並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實施先進製造業青年就業行動。開展先進製造業職業體驗活動,組織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觀企業園區、車間廠房,感受工作氛圍,增強職業認知。指定人社服務專員歸集適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的就業崗位,依託就業信息資源庫和招聘平臺,加強數據比對,促進高效匹配,並打包辦理支持企業吸納就業和助力人才發展系列政策。建立先進製造業企業集群職稱評審“綠色通道”,賦予相關企業高層次人才舉薦權,推動具備條件的先進製造業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四、鼓勵引導基層一線就業。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統籌推動其他基層服務項目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適當擴大招募規模。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適應基層治理模式創新需要,挖掘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科研助理等基層就業機會。對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提前轉正定級等政策,暢通職業發展通道。

五、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強化青年創業支持,構建創業信息發佈、政策諮詢、流程辦理、孵化服務等全週期服務機制,推進創業服務集成辦理。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落實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擴大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保障青年靈活就業合法權益。

六、大規模組織招聘對接服務。組織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開展政策宣傳、校園招聘、指導培訓等活動。人社廳局長要結對幫扶就業壓力大的高校,定向送資源、送崗位、送服務。組織開展“10+N”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作為服務重點,普遍設立招聘專區。加密招聘頻次,高校畢業生集中的地市每週至少舉辦一次專業性招聘、每月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招聘。強化數字賦能,推進線上線下一體服務,探索崗位發佈、組織對接、面試洽談等“一站式”在線服務,便利青年求職應聘。

七、強化青年求職能力訓練和學徒培訓。要加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職業指導和求職能力訓練,組織青年求職能力實訓營,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展模擬面試、簡歷診斷、職業規劃等互動教學,組織企業參觀、行業調研、崗位鍛鍊等體驗活動。組織青年和畢業年度學生參加新型學徒培訓,提高技能水平,按規定對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企業和學校給予學徒培訓補貼。

八、實施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事業單位開展就業見習,更多開發科研類、技術類、管理類、社會服務類見習崗位。2024年起,每年募集不少於100萬個就業見習崗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各地可給予剩餘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實施就業困難青年專項幫扶行動。強化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幫扶,建立實名臺賬,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及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強化困難高校畢業生結對幫扶,加強與農業農村、殘聯部門信息共享,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針對性提供高質量崗位信息。

十、高效辦成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統籌就業與人才政策服務事項,公開辦理流程,明確辦理時限,加快辦理進度,推進檔案接收、補貼申領、社保繳納、落戶手續等政策服務“一件事打包辦”。有條件的地區可給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公寓等支持,為青年就業提供便利。指導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普遍設立青年就業服務窗口,有條件的地區要依託零工市場(零工驛站)、家門口就業服務站等現有資源建設一批青年就業驛站,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十一、加強就業權益維護。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招聘、違規收費、“黑仲介”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大就業權益知識普及,在招聘會現場、服務大廳和相關網站發佈防範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典型案例、維權警示和投訴渠道,增強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風險防範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和各類校園招聘活動參與企業資質及崗位審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

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把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作為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要細化完善政策,結合實際優化調整本地促進青年就業政策,能出早出、能出盡出,推動惠企利民。要加強協同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建立工作調度機制,強化人員保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教育部門要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落細各項促就業政策;財政部門要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保障,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政策落實。要強化宣傳引導,加強對本地促進青年就業創業政策、經驗做法和典型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從實際出發選擇就業方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2024年5月17日

回到頂部